团 体 标 准
T/HSSX 0004—2023
灯具设计 :母婴类
2023-05-11发布 2023-05-11实施
鹤山市私营企业协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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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 鹤山市私营企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鹤山市明可达实业有限公司 、鹤山市私营企业协会、鹤山市个体劳动者 私
营企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莫家贤。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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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灯具设计:母婴类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对于婴儿和儿童来说,照明产品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仅是因为它们提供了足够
的光线,更是因为这些灯光对他们的生长和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母婴照明产品 的设计需要
考虑许多因 素,包括可靠性、耐久性、安全性和易用性。 好的产品设计 有利于保护视力、提
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做到节约能源、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维修方便,特
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中 对母婴照明产品 的研发、旧产品改造 。不适用于 读写台灯 、
户外照明 、氛围照明 、保健照明、等细分领域的产品研发 。
第1.0.3条 企业照明设计,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母婴照明的场景和发光方式
第2.0.1条 母婴照明是指为新生儿、婴儿和孕妇提供舒适、安全和健康的照明环境,目的是
促进他们的生长和发展。以下是 母婴照明的方式和照明 种类。其适用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2.0.2条 一、日间哺乳使用场景:由于受到白天环境光的影响,照明可以采用中性光 ;
第2.0.3条 二、夜间哺乳使用场景:由于晚上没有环境光影响,照明可以采用黄光 ;
第2.0.4条 三、长明灯使用场景: 是指夜间或 24小时无间断辅助照明,可选择混合光 ;
第2.0.5条 四、照明场景有固定式照明和移动式照明:固定式照明无需带锂电池,移动式
照明需有内置锂电池设计 。
第2.0.6条 发光方式 可分为: 直接发光和光学发光 ,其适用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2.0.7条 一、当光线会直接照射到婴儿脸部 ,应使用光学发光方式 ;
第2.0.8条 二、当光线不直 接照射到 婴儿脸部 ,可选择直接发光方式 ;
第三章 母婴照明的 标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3.1.1条 母婴照明产品 的标准 ,应按以下系列分级: M1、M2、M3。
第3.1.2条 母婴照明设计标准值应 对应实际使用场景:
第3.1.3条 M1:当光线不直接照射在新生儿脸部时 ;
第3.1.4条 M2:当光线不直接照射在新生儿脸部时,但产品属于可移动式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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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第3.1.5条 M3:当光线直接照射在新生儿脸部时 ;
第二节 光品质及设计要求标准
第3.2.1条 母婴照明产品 ,应符合表 3.2.1的规定。
表3.2.1 光品质标准值及设计要求 :
级别 显色值 发光方式 亮度( lm) 供电方式
M1 ≧Ra90 直接发光 ≧30 12V/24 V
M2 ≧Ra95 光学发光 ≧50 12V/24V/ 锂电池
M3 ≧Ra97 光学发光 ≧50 12V/24V/ 锂电池
第四章 光源级光学设计
第4.0.1条 照明光源 必须采用 LED光源,不能采用 荧光灯、白炽灯、金属卤化物灯等。
第4.0.2条 光源必须使用显色指数( Ra)≧Ra90~Ra97 以上的 LED。
第4.0.3条 光学设计指 LED光源通过间接发光的方式输出,其具有以下特征:
第4.0.4条 一、 LED发光面不直接面向用户 ;
第4.0.5条 二、 LED的发光最小经过了 1次以上的漫反射 ;
第4.0.6条 三、LED经过漫反射后不能改变其本身的光品质, 其中包括 (色温、 显色 指数);
第4.0.7条 四、光学设计过程中要考虑安全性和耐用行 ;
第4.0.8条 五、光学设计要考虑光损耗不能大于主光源的 40%。
表4.0.6、4.0.8光源显色指数、色温、光损耗要求表:
LED 漫反射后显色指数 (Ra)偏移值 漫反射后色温偏移值 光损耗
3000K Ra正负 <3 正负 <200K < 40%
5000K Ra正负 <3 正负 <200K < 40%
第五章 照明灯具
第5.0.1条 对于婴儿和儿童来说,照明产品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仅是因为它们提供了足够
的光线,更是因为这些灯光对他们的生长和发 展有着很大的影响。母 婴照明产品的设计需要
考虑许多因素,包括可靠性、耐久性、安全性和易用性。下面,我们将 提出一些关键的设计
因素。
第5.0.2条 母婴照明产品需要足够柔和的光线, 因为强烈的光线有可能刺激婴儿的眼睛并影
响视力发育。因此,设计应当选择比较柔和的光波长,让灯光更加温和。在掌握了正确的光
线强度之后, 设计还应将适当的色温纳入考虑范围。 较冷的光波长度可能会使婴儿感到不适,
因此,应选择适当的色温来确保光线柔和而舒适 。
第5.0.3条 母婴照明产品的设计需要考虑实用性和安全性。这些产品通常需要在夜间使用,
因此应确保其易于使用。应该设计一个舒 适的亮度调节系统,方 便使用者控制灯光强度。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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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控器、传感器或智能手机应用程序也可以作为日常使用的辅助工具。而且,产品应符合婴儿
安全标准,材料应该具有 防火、抗菌、无毒等特性。
第5.0.4条 特别是对于新生儿, 他们对亮度和颜色的敏感度不断变化, 需要不同的光线效果。
因此,新生儿的母婴照明产品的设计需要具有不同的光线效果,可以通过可变亮度和可变颜
色温度等功能来达到这个目的。
第5.0.5条 母婴照明产品的整体设计需要注重舒适度。比如产品形 状、材质、可调角度等都
需要考虑使用者的需求。对于家中需要在卧室使用的产品,应该尽可能保持产品的简约、优
美,不仅不会影响整体室内装饰,更能够与包围环境产生和谐的视觉感受。
第5.0.6条 总体来说,母婴照明产品的设计必须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光线强度、色温、可
靠性、安全性、易用性和舒适度等。借助创新和先进材料和技术,设计师可以开发出高品质、
富有吸引力的母婴照明产品,为婴儿和儿童带来一个更加温馨、安全、舒适的成长环境。
第六章 材料应用与安全
第一节 材料
第6.1.1条 母婴照明产品可按材料应用 分为 5级,并应符合表 6.1.1的规定。
表6.1.1材料应用表
等级 安全材料 设计应用 的年龄段
A 硅胶 适合 2岁以下的初生儿
B 塑料 适合 2-5岁以下的儿童
C 布料 适合 5岁以上的儿童
D 木材 适合 5岁以上的儿童
E 金属 不适合应用于儿童
第6.1.2条 材料应用应符合国际 ROHS标准。
第二节 安全性规范
第6.2.1条 母婴照明产品设计需要符合 2个等级。分别为: A级和 B级。 GB 6675.1 -4:2014。
表6.2.1 安全性表述
类别 使用人群 产品定义 需要符合规范
A级 儿童 玩具 GB 6675.1 -4:2014
B级 成年人 灯具 GB 7 000.1 -2015 GB 7000.204 -2008
第三节 锂电池
第6.3.1条 对于母婴照明产品, 一般使用的是分别称为 18650、21700等型号的锂离子电池,
常用的容量大约在 1800 -5000mAh 之间。在选择锂电池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第6.3.2条 一、安全性:因为母婴照明产品涉及到孩子的安全,所以需要选择品质优良、安
全可靠的锂电池,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建议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并避免购买低价、
质量不明的锂电池。
第6.3.3条 二、容量:锂电池的容量通常以毫安时 (mAh)为单位表示,容量越大,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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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越长。在选择锂电 池时,需要根据母婴照明产品的功率和使用时间来确定所需要的容量。
第6.3.4条 三、电压:锂电池的电压一般在 3.6-3.7V左右,需要与母婴照明产品的电压相匹
配,否则可能导致产品无法正常工作。
第6.3.5条 四、充电次数:锂电池的充电次数有限,使用寿命取决于充电次数。一般而言,
品质优良的锂电池可以充电 500-1000次左右。因此,在选择电池时,需要注意电池的循环
寿命,以保证长时间的使用。
第6.3.6条 五、考虑到用户使用体验,对产品充放电时间作如下要求:
1、产品在最高亮度状态下,其最短放电时间不能低于 4小时。
2、产品在完全没电的状态下,其最短充电时间不能 高于 12小时。
3、产品的充放电寿命次数不能低于 400次完整放电。
附录一 名词解释
名 词 说明
照明场景 泛指使用的场合和使用的人群。
发光方式 指驱动 LED光源板的安装方式。
直接发光 指LED在没有经过光学处理的情况下,光源直接作用到用户端。
光学发光 指L
T-HSSX 0004—2023 灯具设计:母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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