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1.040.03
CCS A16
4112
三门峡市 地方标准
DB 4112/T 318—2023
"企业开办 "工作指引
2023 - 06 - 06发布 2023 - 09 - 06实施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4112/T 318 —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三门峡
市中心支行、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门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三门峡市公安局、三
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张娟秋、李保民、胡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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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办 "工作指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开办的术语和定义、工作要求、办理流程、审管衔接、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三门峡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开办过程中涉及企业设立登记 (合并社保登记) 、 印章刻制、
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的全流程办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9734 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 一评”工作规范
GB/T 39735 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企业开办
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过程,包括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合并社保登记)、印章刻
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事项。
3.2
设立登记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成立并获得市场主体资格、领取营业执照的过程。
3.3
印章刻制
印章刻制机构依申请为完成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刻制印章,并通过公安部门备案的过程。
3.4
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
税务部门为完成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发放税控设备和发票的过程。
3.5
员工参保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根据河南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
系统(以下简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推送的信息,为新开办企业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和员工参保
登记的过程。
3.6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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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推送的信息,为新开办企业完成住房公积金单
位缴存登记和员工缴存登记的过程。
3.7
银行预约开户
企业自主选定的开户银行根据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推送的信息,生成企业银行账户预约账号
的过程。
4 工作要求
协同机制要求 4.1
4.1.1 各审批部门和有关机构建立协同机制,依据部门职责负责企业开办环节上的营业执照申领、印
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以及所
负责事项的优化服务工作。
4.1.2 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出件窗口统一出件”工作
模式,建立企业开办服务专区,集中办理企业开办事项;在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基础上,通过“一网通
办”系统,实现“一次提交、一网通办、信息共享、限时办结”。
队伍建设要求 4.2
4.2.1 各审批部门应组建满足工作需求的企业开办工作队伍,并进驻企业开办服务专区。
4.2.2 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a) 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b)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和服务能力,能够灵活处置各种突发问题;
c)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练掌握企业开办相关事项的办理方式和办事流程。
4.2.3 工作队伍规模应与企业开办工作量相匹配,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系统建设要求 4.3
4.3.1 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为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网上申请办理企业开办业务的入口,应纳入全
省及全国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并具备业务申请、结果反馈、办理进度查询、分时分 项办理、档案查询等
功能。
4.3.2 申请人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可以完成企业开办全流程业务的申请并实时查询办理进
度。
专区建设要求 4.4
4.4.1 专区设置
4.4.1.1 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应设置可以满足申请人完成企业开办、领取营业执照、税控设备和发票、
印章等全部实体办件的企业开办服务专区, 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公开、 高效、 便捷的一站式企业开办服务。
4.4.1.2 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应设置具有咨询、自助服务、综合受理、后台审批、统一出件、帮办代办、
跨域通办等功能的窗口或区域,为申请人提供集成服务,实行“一窗受理” “全程网办” “一网通办”。
4.4.1.3 有条件的地区可在乡镇(街 道)、社区、大型商圈等经济活跃区域设置企业开办服务专区。
4.4.2 咨询窗口
4.4.2.1 负责解答申请人办理相关事项的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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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4.2.2 按照业务办理工作规范,根据办事情形、审查要点等进行收件指导。
4.4.3 自助服务区
应配备自助审批设备、电脑、打印机等设施设备,为申请人提供线上申报、免费打印复印等服务,
并安排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指导,方便申请人自助申请和修改材料。
4.4.4 综合受理窗口
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a)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b)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单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4.4.5 业务审批
对综合受理窗口移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分类审批并实时流转,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应在 1个工
作日内办结。
4.4.6 统一出件窗口
4.4.6.1 根据申请人需求,通过窗口颁发、免费寄递、自助终端或移动终端获取等方式送达结果证照
文件,并做好登记。
4.4.6.2 邮递寄送的,需留存寄件单据;现场领取的,由取件人当场签收。
4.4.7 帮办代办窗口
根据申请人需求和申请,为申请人提供个性化免费帮办代办服务。
业务优化要求 4.5
4.5.1 环节
申请人发起企业开办申请 ,企业登记机关在完成企业设立登记的同时, 将登记信息推送至公安部门、
税务部门、人社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银行、印章刻制机 构等单位,各审批部门和有关机构实现
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合并社保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
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相关信息一表填报、一网申请,通过数据推送、信息共享,整合为一个环节办
理。
4.5.2 时限
4.5.2.1 企业开办在 1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企业设立登记(合并社保登记) 0.5个工作日,发票
申领、印章刻制、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0.5个工作日内完成;银行开户在线预约即时完
成。
4.5.2.2 申请人通过现场领取或寄递等方式 1个工作日内获取办理结果。
4.5.3 成本
4.5.3.1 企业开办全流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新开办企业 免费提供一套印章(至少包含企业公章、财
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四枚印章)、税控设备及发票。
4.5.3.2 免费为新开办企业发放电子营业执照。
4.5.4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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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5.4.1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等规范性文
件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4.5.4.2 系统能够自动提取或共享申请材料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鼓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帮办代
办的方式,为申请人提供全程网办申报服务,免提交纸质材料。
4.5.5 办理途径
4.5.5.1 提供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等多种方式,满足申请人的多样化需求。
4.5.5.2 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实现全程电子化登记,引导申请人通过 PC端或移动设备端
申请企业开办业务,实现全程网办和“零见面”。
4.5.5.3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研发、部署智能终端设备,方便企业自助办、智能办、就近办。
4.5.6 便利化措施
4.5.6.1 推广电子营业执照
4.5.6.1.1 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推动电子营
业执照应用。
4.5.6.1.2 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减少纸质材料使用,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网上办事支撑。
4.5.6.2 推广电子发票
提供电子发票免费申领服务,推广电子发票应用。
5 办理流程
流程图 5.1
企业开办流程由设立登记(合并社保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
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环节组成,流程图见附录 A。
申请 5.2
5.2.1 线上申请
5.2.1.1 PC端申请
申请人进入河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或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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