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40
CCS B 64
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920—2023
代替DB33/T 920 —2014
红树林造林技术规程
Technique regulations for planting mangrove
2023 - 04 - 12发布 2023 - 05 - 12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T 920—2023
I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标准代替 DB33/T 920 —2014《红树林造林技术规程》,与 DB33/T 920 —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
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删除了红树林、真红树与半红树、胚轴、高潮滩、中潮滩和低潮滩的定义表述(见 2014年版
的3.1、3.2、3.3、3.4、3.5和3.6);
b) 修改了造林作业设计(见第 4章,2014年版的第 4章);
c) 增加了树种选择半红树植物“海滨木槿”(见 5.1);
d) 修改了造林树种适宜区域范围(见 5.2,2014年版的5.2.2);
e) 修改了红树林造林种苗基本原则(见 6.1,2014年版的5.3.1);
f) 修改了秋茄、桐花树和苦槛蓝的种苗要求(见 6.2.1、6.2.2和6.2.3,2014年版的5.3.2);
g) 增加了海滨木槿苗木规格要求(见 6.2.4);
h) 增加了种苗处理技术(见 6.2.5);
i) 删除了苗木运输( 见2014年版的5.3.3);
j) 修改了造林地选择要求(见 7.1,2014年版的5.1.1);
k) 修改了造林地整理技术(见 7.2,2014年版的5.1.2);
l) 修改了造林时间要求(见 7.3,2014年版的5.4.1);
m) 修改了造林密度设置要求(见 7.4,2014年版的5.4.2);
n) 修改了栽植方法(见 7.5,2014年版的5.4.3);
o) 修改了幼苗固定和防护的技术(见 7.6,2014年版的5.5);
p) 修改了抚育管理相关技术要求(见第 8章,2014年版的第 6章);
q) 删除了验收、技术档案(见 2014年版的第 7章和第8章);
r) 修改了技术模式图(见附录 A,2014年版的附录 A)。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秋夏、杨升、刘星、卢翔、郑坚、王金旺、李效文、王文卿、池方河、陈献
志、吴伟志、林海娇、陈舒、郭晋敏、孙高球、王松。
本标准及其所代替标准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4年首次发布为 DB33/T 920 —2014;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DB33/T 920—2023
1 红树林造林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红树林的造林作业设计、树种选择、种苗、造林及抚育管理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沿海红树林造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 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LY/T 1607 造林作业设计规程
LY/T 1938 红树林建设技术规程
LY/T 2972 困难立地红树林造林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封滩育林 closing the land for reforestation
红树林造林初期采取的管护措施,即不应在红树林 造林海滩进行非抚育性质的人为活动。
4 造林作业设计
4.1 基本要求
红树林的规划与造林作业设计应以增强红树林的生态防护 、防风消浪 功能为原则, 促淤保滩、 净化
海域环境,维持生物多样性 、固碳增汇 ,同时兼顾景观美学等功能。
4.2 作业设计要求
红树林种植前 应进行造林作业设计, 设计单位应有红树林设计经验,或联合具有丰富红树林工作经
验和实力的企业、高校及科研院。作业区选择、作业区外业调查、作业区面积测量、作业区内业设计和
文件汇总等按照 LY/T 1607 的规定执行。
5 树种选择
5.1 适宜浙江沿海的红树植物包括:
——真红树植物: 秋茄 ( Kandelia obovata Sheue.) 、 桐花树 ( Aegiceras corniculatum (L) Blan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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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半红树植物: 苦槛蓝 ( Myoporum bontioides (Sieb. et Zucc.) A. Gray )、 海滨木槿 (Hibiscus
hamabo Sieb. et Zucc. )。
5.2 按区域选择不同树种:
——温州湾以南(含温州湾)区域可选择秋茄、桐花树、苦槛蓝、海滨木槿等;
——乐清湾以南(含乐清湾)区域宜选择秋茄、苦槛蓝和海滨木槿;
——乐清湾以北区域宜选择苦槛蓝和海滨木槿。
6 种苗
6.1 基本要求
红树林造林宜选择浙江省生长培育的健康无病虫害种苗。
6.2 苗木准备
6.2.1 秋茄
选择生长良好的秋茄母树,采摘成熟胚轴(指刚脱落或将要脱落的胚轴),避免采摘未成熟或落地
已萌根的胚轴,长度≥ 13 cm,单株重≥ 5 g。亦可用 1年生容器苗, 容器苗高≥20 cm,基径≥ 0.6 mm,
叶片数≥ 6片。温州湾以南(含温州湾)区域可选用福建省种源。其他种苗质量按照 LY/T 1938规定执
行。
6.2.2 苦槛蓝
宜选用2年~3年生以上木质化的枝条进行扦插造林, 插穗长度 10 cm~20 cm、 直径0.8 cm~1.5 cm。
6.2.3 桐花树
宜采用容器苗 ,容器苗高≥25 cm,地径≥0.8 cm,高径比< 50。其他种苗质量按照 LY/T 1938规定
执行。
6.2.4 海滨木槿
宜采用实生苗或扦插苗,地径 ≥0.8 cm,高径比< 100。
6.2.5 种苗处理
秋茄胚轴和桐花树胚轴采摘后应杀菌杀虫,可以选用菊酯类药剂,按照说明稀释后,浸泡 15 min。
其他苗木处理按照 GB/T 15776规定执行。
7 造林
7.1 造林地选择
7.1.1 秋茄、桐花树等真红树植物造林宜选择中潮滩和高潮滩的泥质滩涂,地势平缓,高程(黄海 85
高程)不低于 1.9 m,风浪较小,海水盐度在 25‰以下的江河出海口或沿海滩涂港湾地区。 以泥质滩涂
为佳,且栽植人员陷入滩涂淤泥深度不超过 70 cm为宜。
7.1.2 苦槛蓝、海滨木槿等半红树植物造林宜选择高潮滩及以上。
7.2 造林地整理
DB33/T 920—2023
3 造林前平整滩涂,清理杂草,翻除并深埋,或采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除草剂清除。外围可适当保留
一定宽度的防护带,应保留自然潮沟。其他按照 LY/T 1938规定执行。
7.3 造林时间
秋茄、桐花树、 苦槛蓝宜于4月~6月种植。 海滨木槿 宜于3月前后种植。容器苗可全年种植。
7.4 造林密度
秋茄株行距:以( 0.5~1.0)m×(0.5~1.5)m为宜。桐花树、苦槛蓝、海滨木槿株行距以 1 m×1
m为宜。互 花米草危害严重、风浪较大的区域适当提高造林密度。林内宜 保留15%~30%的光滩面积 。
7.5 栽植方法
秋茄胚轴插植时,应 尖端向下垂直插入泥土,插入深度为胚轴长的 1/3~2/3 。容器苗或移植苗按
照GB/T 15776和LY/T 2972规定执行。
7.6 幼苗固定与防护
在风浪较大的中潮滩、高潮滩,应 用固定物固定幼苗 。在螃蟹等生物啃 食严重区域,采用光滑的防
护套进行防护。
8 抚育管理
8.1 造林后,至少抚育管理 3年,采用封滩育林措施。
8.2 秋茄、桐花树和海滨木槿保存率低于 70%时需及时补苗;苦槛蓝保存率低于 80%时需及时补苗。
8.3 漂浮垃圾较多区域,应在外围设置围 栏网,大水潮后及时清除林地内的漂浮垃圾。
8.4 每年6月~9月及时清除杂草、扶正倒伏幼树。
8.5 乐清湾及以北区域,秋茄和桐花树林分,宜在 10月底至11月中旬喷施植物抗冻剂 2次~3次,
间隔7天~10天。
8.6 加强蚧壳虫、潜叶蛾等病虫害的跟踪监测和防治。
8.7 设置围栏、围网、标注、人工巡护等,具体应按 LY/T 1938规定执行。
9 标准化生产模式图
标准化生产模式图 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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