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01
CCSB04DB3707
潍坊市地方标准
DB3707/T082-2023
农村人居环境管护规范
Specificationformanagementofruralresidentialenvironment
2023-06-15发布 2023-06-15实施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07/T082-2023
I目录
前 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管护要求............................................................................2
5证实方法............................................................................3
DB3707/T082-2023
II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潍坊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负责监督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潍坊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潍坊市坊子区农
业农村局、潍坊市坊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守华、张树林、孙冰洁、刘永磊、张玉娇、王福江、庄顺军、孙雷雷、王凤
娟、程相磊、赵吉、代秀梅、郭红、李冠林、侯正红、马玲玲、鲍雪红。
DB3707/T082-2023
1农村人居环境管护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人居环境的管护主体、管护模式方式、管护质量控制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实证
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农村人居环境的长期管护和再提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68.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
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19379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GB/T3196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41373农村环卫保洁服务规范
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9农村防火规范
GB50445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DL493农村低压安全用电规程
DL/T5118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DB37/T2737.1生态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第1部分:规划编制指南
DB37/T2840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
DB37/T309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DB37/T3117畜禽场废弃物厌氧发酵制取沼气技术规程
DB37/T3469.1农村垃圾分类与处理技术规范第1部分:生活垃圾
DB37/T3488现代农田灌溉与排水技术标准
DB37/T369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T3865农村公厕建设与管理规范
DB37/T4176农田地膜残留监测与评价技术规范
DB37/T5182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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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renovationofruralresidentialenvironment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在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
改厕等方面实施整治行动。
3.2
长效管护longtermmanagement
对农村改厕、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实施长期管护和再提升。
4管护要求
4.1管护主体
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府为引导,群众为主体,集体经济合作社、企业、社会等多元化参与。
4.2管护方式及模式
4.2.1管护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式:
a)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小组、村民自治委员会等群众自发性组织实施日常管护;
b)社会组织、乡村能人等承包管护;
c)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社会化管护。
4.2.2管护模式
实行市级统筹,县区“4+N”层级化、网格化,农户、集体经济合作社、企业、社会等多元化管护
主体,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共同参与的长效管护模式。
注:“4+N”,其中的4是指县区+街道+社区+村;N是指党员干部、群众、企业、社会等。
4.3管护质量控制
4.3.1农村清洁型能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镇街为责任主体,以第三方服务单位为维护主体,实施安全培训、检查指导、
日常维护和修缮。应满足下列要求:
a)燃气管护应符合GB50028的要求;
b)农村用电应符合GB50034的要求;
c)农村防火应符合GB50039的要求。
4.3.2农村生活垃圾处置
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街转运、县区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置体系,
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应符合DB37/T3469.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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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3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置
农业生产废弃物宜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处理应符合DB37/T3117的要求;推广普及生物—氧化双
降解地膜,提高可降解农膜市场使用率,按照DB37/T4176的要求定期对地膜残留实施监测评价。
4.3.4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及公厕
以镇街为区域单元推广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镇街改厕服务站,对户厕及公厕产生的粪污实施收运
和无害化处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a)粪污处理应符合GB7959的要求;
b)农村户厕管护应符合GB19379的要求;
c)公厕管护应符合DB37/T3865的要求。
4.3.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管网等设施应定期维护,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户、分户、污水处理站收集的污水处理应符合DB37/T3090的要求,污染物处理后排放应符合
DB37/T3693的要求;
b)沟渠池塘黑臭水体应符合GB3838的要求;
c)就近纳入城市管网的污水处理应符合GB/T31962的要求。
4.3.6村庄绿化美化
定期对公共绿地、树木、林带、景观实施修剪、补种、病虫害防治、浇水等管护。
4.3.7农村基础设施
按照村路村管、乡路乡管、连村路共同管的原则,对村村通道路、生产机耕路、村庄四环路及户户
通等路网、排水设施、道路辅助设施实施管护。破损坑洼路面应及时修补,道路标识辅助设施应及时更
新修缮、排水沟及时清理疏浚。应满足下列要求:
a)交通标志设施维护应符合GB5768.1和GB5768.2的要求;
b)机耕道路维护应符合DB37/T2840和DB37/T3488的要求;
c)村内街巷维护及排水管护应符合DB37/T2737.1的要求。
4.3.8村容村貌
集中清理各种违建、废弃宅基地、废旧棚房、闲散场地、建筑垃圾、线路私拉乱接,及时清理村内
及村庄周边区域积存垃圾,改善环境卫生。应满足下列要求:
a)电力维护应符合DL/T5118、弱电线路维护应符合DL493的要求;
b)废弃宅基地、违建等整治应符合GB50445的要求,建筑垃圾处置应符合DB37/T5182的要求;
c)村内环境卫生应符合GB/T41373的要求。
5证实方法
5.1管护主体
通过现场考核和查阅相关管护资料档案进行证实。
5.2管护方式及模式
通过提供日常管护记录以及承包合同、招标材料、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等进行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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