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10
B30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1784—2023
水稻生产托管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forhostingserviceofriceproduction
2023-05-17发布 2023-12-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6/T1784—2023
I目 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承担主体机构要求...................................................................1
5服务流程与要求.....................................................................2
6作业量核实.........................................................................3
7服务质量及处理.....................................................................3
DB36/T1784—2023
II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程研究所、江西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晓林、黄仙平、黄少波、刘治、黄小红、徐观君、匡小红、李思红、徐新山、
蔡裕山、皮文军、王海琴、陈盾、董力洪。
DB36/T1784—2023
1水稻生产托管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稻生产托管服务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承担主体机构要求、服务流程与要求、作业量
核实、服务质量及处理。
本文件适用于水稻生产托管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2980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质量要求
GB/T34803农业社会化服务分类
JB/T10268批式循环谷物干燥机
LS/T3501.1粮油加工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基本技术要求
NY/T984抛秧机作业质量
NY/T1534工厂化育秧技术规程
NY/T2192水稻机插秧作业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产托管服务productionhostingservice
农户或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管、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
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
3.2
承担主体subjectofliabilities
指农民合作社、农业行业协会、农业企业公司等多种形式的有农业生产作业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
组织。
4承担主体机构要求
4.1机构
DB36/T1784—2023
2承担主体机构应依法成立,符合相关粮食烘干、植保、育插秧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条
件和服务能力,应符合GB/T34803的要求。
4.2场所要求
4.2.1拥有固定服务场所和办公场所。
4.2.2服务场所内各功能区域划分合理有序。
4.2.3服务场所配备有消防装备,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4.2.4机插作业托管服务主体应具有相应的育秧车间,满足育秧基质、播种、育秧等作业场地。
4.2.5烘干作业托管服务主体宜配有除尘装置,建有满足需要的粮食仓库。
4.2.6植保作业托管服务主体具有相应的农药、施药器械仓库。
4.3设施设备
4.3.1机插服务应配有相应的育苗暗化设备、播种流水线、床土处理设备、插秧机等。
4.3.2机械化植保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喷雾机、植保无人机等机械。
4.3.3烘干服务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干燥机设备,配备满足粮食服务需要的其他设备,并符合LS/T
3501.1的要求。
4.3.4作业机具宜安装远程作业监测设备。
4.4人员
4.4.1应配备熟练掌握机械操作技术的操作人员。
4.4.2配备相应的财务管理人员。
4.5制度
4.5.1承担主体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4.5.2承担主体应实行安全作业制度,定期进行安全自查。
4.5.3承担主体应建立记录制度,及时填写记录,记录内容应包含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地点、
作业方式、作业面积、作业数量、服务对象等信息,记录保存2年以上。
4.5.4承担主体应有财务制度,能对作业服务进行单独财务核算。
5服务流程与要求
5.1服务流程
生产托管服务首先签订服务合同,然后根据合同内容开展生产托管服务,服务要求达到相关作业质
量。
5.2签订合同
5.2.1承担主体根据用户需要确定服务价格,服务方式。
5.2.2填写服务合同,确定作业数量、作业质量等内容,合同应体现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服务方式
和服务要求、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5.3服务内容
5.3.1提供深翻、旋耕、秸秆还田、秸秆收集等田间作业托管服务。
5.3.2提供机械化侧深施肥插秧、有机肥替代化肥撒施等减量增效技术作业托管服务。
DB36-T 1784-2023 水稻生产托管服务规范 江西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3-07-15 13:01:05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