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180
F 19
T/CET 403-2023
发 布
2023-6-30 实施
2023-6-30 发布
退役电池模组(包)余能评价方法
Evaluation method of residual energy for retired Battery mod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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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T 403 -2023
目 次
前 言 ................................ ................................ .................. 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符号 ................................ ................................ ................ 2
5 总体要求 ................................ ................................ ............ 2
6 检测流程 ................................ ................................ ............ 3
7 检测方法 ................................ ................................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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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中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根据
行业需求制订。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储能设备技术专业委员会归口 。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天邦达科技有限公司、国能合纵(北京)能源电力技术中心、深圳市比
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 、中商锂新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本文件参编单位: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东营市瑞洲石油科技有 限公司、河南环宇
惠能能源有限公司、 深圳先进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电能易招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为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龙文、邵磊、郭云高、刘永良、王冰涛、周英贤、娄勇刚、 陈仲华、史巨波、
陈聪、田相军、王健雁、王文静、杨伟、秦会同、杨坤鹏、黄炳强、冀燕云 、滕坤、徐江涛。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168号朗琴国际大厦 A座806,邮编: 1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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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电池 模组(包)余能评价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所描述的退役电池默认为动力电池退役。
本标准规定了退役电池模组(包)余能评价的总体要求、检测流程、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磷酸铁锂电池、镍氢电池等退役电池模组(包)余能评价。推荐退役电池主要适用于
用户侧储能或其他适用的场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 31467.1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 1 部分:高功率应用测试规程
GB/T 31467.2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 2 部分:高能量应用测试规程
GB/T 31486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33598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拆解规范
GB/T 34015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余能检测
GB/T 38661 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38031 、GB/T 34015 和DL/T 252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 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3.1
用户侧 user side
以电量交易计量为监测点,年度输入电量大于输出电量 ,利用电能生产生活的考核单元。
3.2
单体电芯 cell
由正极、负极、隔膜、电解质、壳体和端子等组成 ,实现化学能和电能转化的基本单元。
3.3
电池模组 battery module
由单体电芯串联、并联或串并联连接,且只有一对正负极输出端子 ,以及外壳、管理与保护装置等
部件的电池组合体。
3.4
电池包 battery pack
具有从外部获得电能并对外输出电能的单元,包括电池 模组、电池管理模块 (不含电池控制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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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U)、电池箱以及冷却部件、连接线缆等附件。
3.5
余能 residual energy
容量、充放电能力、自放电率、电池一致性、内阻评价等 退役电池剩余的综合能力 。
3.6
放电容量 discharge capacity at
退役电池在室温下,以 (A)电流放电,达到终止电压 时放出的容量 (A·h)。
注:可从电流 -时间曲线覆盖面积积分求得 ,至少50个等值时间间隔点 ,或用积分仪求得。
4 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
—— 标称容量 ,单位为安时 (A·h)
—— 退役电池包首次充放电流,单位为安培( A)
—— 退役电池模块首次充放电流,单位为安培( A)
—— 标称电压,单位为伏特(V)
—— 标称能量,单位为瓦时(W·h)
5 总体要求
5.1 安全要求
5.1.1检测过程应配备具有蓄电池检测知识的专业人员全程值守监控。
5.1.2检测场所应配备有消防专用的消防桶、消防揪、盛水桶(池)、消防砂箱等器材设施。
5.1.3检测过程应采取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绝缘工具等绝缘措施。
5.1.4 测量仪器仪表,应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5.2 环境要求
5.2.1测试温度宜为 25℃±2℃,相对湿度宜为 10%~90%,大气压力宜为 86 kPa~106 kPa。
5.2.2测试环境温度改变时,测试前试验对象应完成环境适应过程,单体电池温度与目标环境温度差值
不应超过 2℃,且单体电池温度变化率应小于 1℃/h且至少存储 16h。试验对象包括电池控制单元时,环
境适应过程应关闭电池控制单元。
5.3 测量仪器、仪表
5.3.1测量仪器、仪表准确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压测量装置准确度应为 ±0.1%FS;
——电流测量装置准确度应为 ±0.1%FS;
——温度测量装置准确度应为 ±0.5℃;
——时间测量装置准确度应为 ±0.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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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测量装置准确度应为 ±0.1%FS;
——质量测量装置准确度应为 ±0.1%FS。
——内阻测量装置准确度应为 ±1%FS。
5.3.2测量过程中,充放电装置、温控箱等控制仪器的参数准确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压准确度应为 ±0.5%;
——电流准确度应为 ±1%;
——温度准确度应为 ±2℃。
5.3.3 时间、温度、电流和电压等测试数据记录间隔不应大于 100ms。
5.4 退役电池
5.4.1退役电池 模组(包)编码、制造商、生产日期、标称容量、标称能量、标称电压、标签、标志等
表征电池规格、型号和额定性能的基本信息 应清晰完整。
5.4.2测试样品交 付应包括操作文件,以及和测试设备 连接的连接器、插头 、冷却接口 等接口部件。制
造商应提供电池簇安全工作限值。
5.4.电池放电电流符号 应为正,充电电流符号 应为负。
5.4.4退役电池性能和安全评估应根据历史数据确定,并符合以下规定:
应判断退役电池包单体电池电压一致性、温度一致性,使用寿命;应判断过极限欠压、过压、过欠
温等极限故障,微短路、电气连接异常等安全隐患,单体电池安全性能和其他电池不一致性;极限故障
阈值应由电池商设定。
6 检测流程
6.1余能检测流程应按图 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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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T 403—2023 退役电池模组 包 余能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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