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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180 F 19 T/CET 403-2023 发 布 2023-6-30 实施 2023-6-30 发布 退役电池模组(包)余能评价方法 Evaluation method of residual energy for retired Battery module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CET 403 -2023 目 次 前 言 ................................ ................................ .................. 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符号 ................................ ................................ ................ 2 5 总体要求 ................................ ................................ ............ 2 6 检测流程 ................................ ................................ ............ 3 7 检测方法 ................................ ................................ ............ 7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CET 403 -2023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中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根据 行业需求制订。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储能设备技术专业委员会归口 。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天邦达科技有限公司、国能合纵(北京)能源电力技术中心、深圳市比 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 、中商锂新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本文件参编单位: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东营市瑞洲石油科技有 限公司、河南环宇 惠能能源有限公司、 深圳先进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电能易招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为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龙文、邵磊、郭云高、刘永良、王冰涛、周英贤、娄勇刚、 陈仲华、史巨波、 陈聪、田相军、王健雁、王文静、杨伟、秦会同、杨坤鹏、黄炳强、冀燕云 、滕坤、徐江涛。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168号朗琴国际大厦 A座806,邮编: 100055)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CET 403 -2023 1 退役电池 模组(包)余能评价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所描述的退役电池默认为动力电池退役。 本标准规定了退役电池模组(包)余能评价的总体要求、检测流程、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磷酸铁锂电池、镍氢电池等退役电池模组(包)余能评价。推荐退役电池主要适用于 用户侧储能或其他适用的场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 31467.1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 1 部分:高功率应用测试规程 GB/T 31467.2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 2 部分:高能量应用测试规程 GB/T 31486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33598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拆解规范 GB/T 34015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余能检测 GB/T 38661 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38031 、GB/T 34015 和DL/T 252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 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3.1 用户侧 user side 以电量交易计量为监测点,年度输入电量大于输出电量 ,利用电能生产生活的考核单元。 3.2 单体电芯 cell 由正极、负极、隔膜、电解质、壳体和端子等组成 ,实现化学能和电能转化的基本单元。 3.3 电池模组 battery module 由单体电芯串联、并联或串并联连接,且只有一对正负极输出端子 ,以及外壳、管理与保护装置等 部件的电池组合体。 3.4 电池包 battery pack 具有从外部获得电能并对外输出电能的单元,包括电池 模组、电池管理模块 (不含电池控制单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CET 403 -2023 2 BCU)、电池箱以及冷却部件、连接线缆等附件。 3.5 余能 residual energy 容量、充放电能力、自放电率、电池一致性、内阻评价等 退役电池剩余的综合能力 。 3.6 放电容量 discharge capacity at 退役电池在室温下,以 (A)电流放电,达到终止电压 时放出的容量 (A·h)。 注:可从电流 -时间曲线覆盖面积积分求得 ,至少50个等值时间间隔点 ,或用积分仪求得。 4 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 —— 标称容量 ,单位为安时 (A·h) —— 退役电池包首次充放电流,单位为安培( A) —— 退役电池模块首次充放电流,单位为安培( A) —— 标称电压,单位为伏特(V) —— 标称能量,单位为瓦时(W·h) 5 总体要求 5.1 安全要求 5.1.1检测过程应配备具有蓄电池检测知识的专业人员全程值守监控。 5.1.2检测场所应配备有消防专用的消防桶、消防揪、盛水桶(池)、消防砂箱等器材设施。 5.1.3检测过程应采取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绝缘工具等绝缘措施。 5.1.4 测量仪器仪表,应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5.2 环境要求 5.2.1测试温度宜为 25℃±2℃,相对湿度宜为 10%~90%,大气压力宜为 86 kPa~106 kPa。 5.2.2测试环境温度改变时,测试前试验对象应完成环境适应过程,单体电池温度与目标环境温度差值 不应超过 2℃,且单体电池温度变化率应小于 1℃/h且至少存储 16h。试验对象包括电池控制单元时,环 境适应过程应关闭电池控制单元。 5.3 测量仪器、仪表 5.3.1测量仪器、仪表准确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压测量装置准确度应为 ±0.1%FS; ——电流测量装置准确度应为 ±0.1%FS; ——温度测量装置准确度应为 ±0.5℃; ——时间测量装置准确度应为 ±0.1s;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CET 403 -2023 3 ——尺寸测量装置准确度应为 ±0.1%FS; ——质量测量装置准确度应为 ±0.1%FS。 ——内阻测量装置准确度应为 ±1%FS。 5.3.2测量过程中,充放电装置、温控箱等控制仪器的参数准确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压准确度应为 ±0.5%; ——电流准确度应为 ±1%; ——温度准确度应为 ±2℃。 5.3.3 时间、温度、电流和电压等测试数据记录间隔不应大于 100ms。 5.4 退役电池 5.4.1退役电池 模组(包)编码、制造商、生产日期、标称容量、标称能量、标称电压、标签、标志等 表征电池规格、型号和额定性能的基本信息 应清晰完整。 5.4.2测试样品交 付应包括操作文件,以及和测试设备 连接的连接器、插头 、冷却接口 等接口部件。制 造商应提供电池簇安全工作限值。 5.4.电池放电电流符号 应为正,充电电流符号 应为负。 5.4.4退役电池性能和安全评估应根据历史数据确定,并符合以下规定: 应判断退役电池包单体电池电压一致性、温度一致性,使用寿命;应判断过极限欠压、过压、过欠 温等极限故障,微短路、电气连接异常等安全隐患,单体电池安全性能和其他电池不一致性;极限故障 阈值应由电池商设定。 6 检测流程 6.1余能检测流程应按图 1执行。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CET 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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