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150 CCS B 52 S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SC/T1135.8—2023 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 第8部分:稻鲤(平原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grated farming of rice and aquaculture animal- Part 8: Rice and carp for plain areas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 质 本 参考件 正 实牌 2023-04-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秋部 发布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SC/T1135.8—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SC/T1135《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的第8部分。SC/T1135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稻鲤(梯田型); 一第3部分:稻蟹; 第4部分:稻虾(克氏原螯虾); 第5部分:稻鳖; 第6部分:稻鳅; 第7部分:稻鲤(山丘型)。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成都市农林科学院、中国水 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四川省水产学会、成都大胃王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杜军、周剑、郝向举、于秀娟、党子乔、刘亚、林珏、李强、张露、徐跑、徐钢春、曹英 伟、邓红兵、聂志娟、王俊、邵乃麟、杨霖坤、王祖峰、李东萍、陈霞、钱舟明、曾道文。 质 文 行业 纸 长 参考件 为 正 联系电话010-59194426 务平台 I SC/T 1135.8—2023 引言 稻渔综合种养是一种典型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稳粮增效、环境友好,已发展成为我国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的重要产业之一。在生产实践中,各地因地制宜,在稻田养殖鲤之外,引入中华绒螯蟹、克氏原螯虾、 中华、泥鳅等特种经济水产动物,集成创新发展了稻鲤、稻蟹、稻虾(克氏原螯虾)、稻鳖、稻鳅等多种种养 模式,形成了各自相对成熟的生产技术体系。但由于各地发展水平不均衡,对稻渔综合种养的认识有差 异,不同种养模式之间的关键技术指标和要求不统一,制药了稻渔综合种养的效益和发展。因此,通过制 定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统一关键技术指标和要求,并对各种养模式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技术指导,有 利于发挥稻渔综合种养“以渔促稻、稳粮增效、生态环保”的作用,促进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SC/T1135拟由以下部分构成: 第1部分:通则; 一第2部分:稻鲤(梯田型); 一第3部分:稻蟹; 一第4部分:稻虾(克氏原螯虾); ——第5部分:稻鳖; 第6部分:稻鳅; 第7部分:稻鲤(山丘型); 一第8部分:稻鲤(平原型)。 第1部分的目的在于规范稻渔综合种养的术语和定义,明确技术指标和技术集成要求,建立综合效益 评价方法,为起草不同技术模式的标准提供需要遵守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第2部分到第8部分是在 第1部分的基础上,针对各种养模式,明确具体的技术要求。其中,第8部分是针对平原型稻鲤综合种养, 明确环境条件、田间工程、水稻种植和鲤养殖等技术要求,提供关键技术指导,便于稻鲤综合种养生产主体 在生产实践中使用,从而稳定水稻产量,提高鲤的产量和质量,保护稻田生态环境,提高稻田综合效益。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SC/T1135.8—2023 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第8部分:稻鲤(平原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平原地区稻鲤综合种养的环境条件、田间工程、水稻种植、鲤养殖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生 产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平原水稻主产区稻鲤综合种养的生产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7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22213水产养殖术语 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NY/T755绿色食品渔药使用准则 NY/T1276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 SC/T1135.1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T22213、SC/T1135.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环境条件 4.1稻田选择 选择水源充足、保水保肥和排灌方便的平原稻田。 4.2水源水质 水源充沛,稻田水质符合GB11607的要求。 5田间工程 5.1沟坑 田块大于0.33hm²,采用沟坑结合形式;田块小于0.33hm,采用只开沟不设鱼坑形式,沟坑占比不 超过稻田总面积的10%。留出农机通道,不同面积稻田适宜的鱼沟宽、深和形状见附录A, 5.2田 加高、加宽、加固田,田埋高于稻田厢面30cm~50cm,上顶宽大于50cm,坡比1:1.25。 5.3进排水工程 进排水口应对角设置,进水口建在稻田近水源端的田处,排水口建在稻田的低处,保证水位可控。 5.4防逃设施 在进排水口应设置拦鱼栅,拦鱼栅密疏以鱼不能外逃为宜,宽度为进排水口宽度的2倍,并高出田, 底部人泥20cm~35cm。 6水稻种植 6.1品种选择 1 SC/T 1135.8—2023 水稻品种选择茎秆粗壮、分力中等、抗逆性强、丰产性能好、品质优、适宜当地种植的中大穗型品种, 水稻种子来源于合法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经检疫合格。保留采购单据和检疫合格证明。 6.2田面整理 水稻栽插前完成田面整理工作,田面平整,土壤松软。 6.3栽插方式 水稻以适龄壮秧、机械栽插方式为主,沟边密植。单位面积水稻栽插穴数不少于当地水稻单作。 6.4晒田 水稻群体苗数达到预期穗数的80%时,排水适时晒田。晒田前,应将鱼集中在沟坑中,晒好田后及时 复水。 6.5施肥 肥料使用应符合NY/T496的要求,追肥时应降低水位,使鱼集中于沟坑中。 6.6水位管理 稻田厢面水位以8cm~15cm为宜,高温季节应适当加深水位,定期换、补水。 6.7病虫害防治 水稻病虫害防治以生态防治为主,应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农药使用应符合NY/T1276的 要求。 6.8收割 收割前使鱼集中于沟坑中,谷粒成熟度达90%时适时收割。水稻收割后,秸秆宜还田利用。 6.9水稻生产指标 水稻产量每667m²不应低于500kg,水稻质量、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应符合SC/T1135.1的要求。 7鲤养殖 7.1品种及来源 鲤苗种来源于合法的苗种生产经营单位,体质健壮、规格整齐,经检疫合格。保留采购单据和检疫合 格证明。 7.2放养方式 苗种放养前,应用2%~4%的食盐水浸泡10min~15min,放养前后水温相差≤3℃。 7.3放养密度 秧苗返青后,每667m²放养鱼种300尾~400尾,规格为100g/尾~150g/尾,可搭配鲢、等滤食性 鱼类。在稻谷收割后,可加深水位,进行成鱼养殖。 7.4投喂 养殖期间,可适当投喂人工配合饲料,饲料应符合GB13078的要求。 7.5日常管理 坚持定期巡田,调控水深、水质,观察水稻生长和鱼类活动情况,检查防逃设施,及时疏通沟坑。关注 天气变化,做好防范预案。 7.6鱼病及生物敌害防范 7.6.1鱼病防治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渔药使用应符合NY/T755的要求。 7.6.2生物敌害防控 对飞鸟、老鼠、蛇等生物敌害,应采取驱逐、围栏等方法进行防控。 7.7捕获 采用捕大留小的方法分批上市,产品质量安全应符合GB2733的要求。 2 SC/T1135.8—2023 8生产记录 制定投人品使用管理制度,建立投人品使用台账,保留水稻和水产品相关生产记录。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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