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30.40
CCSZ68
JCQX
晋城市清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
T/JCQX001—2023
代替T/JCQX001-2022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规范
Standardformunicipalsolidwastecollection,cleaningandtransportationservices
2023-08-12发布 2023-10-12实施
晋城市清洁行业协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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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CQX001—2023
I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清运工管理规范......................................................................1
5生活垃圾收集设施....................................................................1
6垃圾运输车辆........................................................................1
7垃圾箱..............................................................................2
8生活垃圾清运时段....................................................................2
9经营许可............................................................................2
10安全作业...........................................................................2
11突发安全事故管理...................................................................2
12责任监督管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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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CQX001—2023
II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替代T/JCQX001-2022《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清运服务规范》,与T/JCQX001-2022相比,
更改名称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规范”,增加了“突发安全事故管理”一章(见第11章)。
本文件由晋城市清洁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晋城市洁霸清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洁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晋城市雯莲清
洁有限公司、高平市华盛佳业保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红雁、程晋军。
本文件参加起草人:张小梅、李广忠、王宝书、贾华肉。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22年首次发布为T/JCQX001-2022;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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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9095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城市生活垃圾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以及
法律、法规规定视作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点
按规定设置的收集垃圾的地点。它的作用就是收集垃圾、短暂存放垃圾等待运输。
4清运工管理规范
清运工每天认真清运辖区内的垃圾,当日清运完各垃圾中转站、点、地坑、箱、桶的垃圾,应做
到“车过垃圾清,人去垃圾净”,严禁在街道上抛洒垃圾。并要求按时上下岗,不迟到,不早退。
清运工工作时(包含上下班途中),应着统一配发的黄色马褂,以便统一管理和引起来往车辆注
意,确保人身安全。
立垃圾站周围5m内应确保无散落垃圾、积存污水或乱堆乱放杂物、垃圾燃烧、冬季有冰雪堆积
等现象。
不应超高、超重、超载运输垃圾;不应占道装车;不应任意倾倒垃圾,违者视情况对清运工进行
处罚。
5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生活垃圾收集应满足日常生活和日常工作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要求,生活垃圾收集方式
应与分类处理方式相适应,分类应符合GB/T19095规定。
生活垃圾收集点位置应固定,既要方便居民使用且不影响城市卫生和景观环境。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城区公共区域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00
m。生活垃圾收集点应放置垃圾收集设施。
生活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设施的容量和数量,应按使用人口、各类生活垃圾日排出量及清运周期
确定。垃圾存放的总容量应满足使用需求。
6垃圾运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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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的清运应采用专用的机动车辆运输。按照收集量和清运车次综合确定垃圾运输车辆的数
量。
运输车辆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染、灰垢,车牌号码与标志清晰。
运输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
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严禁超重、超高运输。
运输车辆应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运输车辆应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固定停放场所。
垃圾清运车辆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归队停放。
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严禁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7垃圾箱
垃圾箱应定位设立,摆放整齐,垃圾不超过容量的三分之二,擦洗不少于1次,并保证无残缺、
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
废物箱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
特殊时期要定时消毒。
8生活垃圾清运时段
单位或居民应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倾倒生活垃圾至指定的收集设施。
实行袋装化收集的区域应每天早晚各收集一次。
垃圾收集清运单位的箱式垃圾清运时间应在上午7时前,中午13时前,晚上19时后进行,应尽
量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减少噪音,清运率达到100%。
9经营许可
从事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的单位(或专业公司),应按照相关程序经过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政
许可,方可从事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
10安全作业
从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职业工装,夜间作业时应带反光的职业装。
从业人员作业期间应注意机械操作的安全。
运输车辆作业时,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
11突发安全事故管理
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
应成立突发事故指挥小组进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如遇突发安全事故,人员应反应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控制。
指挥小组应启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人员应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事故蔓延。
人员应配合、协助交警或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应加强人员应对突发事故总结经验,避免突发事故的减少。
12责任监督管理
本文件由晋城市清洁行业协会负责解释、监督、实施。
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单位应定期进行服务作业质量分析,及时解决作业质量问题。
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单位应建立举报投诉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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