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9.020
CCS B 69
33
浙江省 地方 标准
DB33/T 1313—2023
毛竹纤维绿色生产技术规程
Code of practice for green production of moso bamboo fiber
2023 - 07 - 23发布 2023 - 08 - 23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T 1313 —2023
I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浙江森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安吉县竹产业发展中心 、
永康市林业技术和种苗推广站 、安吉竹纤维行业协会、龙泉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文福 、张建、袁少飞、邹艳萍、于海霞、黄宏亮、金攀、徐凌颖、叶有娣、
叶森林、王洪艳、王进、黄来润、徐肇友。
DB33/T 131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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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竹纤维绿色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确立了 毛竹纤维绿色生产流程,规定了 生产技术及废水处理各 步骤的操作指示,描述了追溯
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 以毛竹为原材料的竹纤维 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 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T 41553 竹纤维
GB 50425 —2019 纺织工业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T 41553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标准。
4 生产流程
毛竹纤维生产流程见图 1。
备料备料 预处理预处理 碾压碾压爆破法开纤 爆破法开纤
开松法开纤 开松法开纤 精制精制干燥干燥 梳理梳理 分选分选
废水处理废水处理废水处理废水处理
图1 生产流程
5 生产技术
备料 5.1
选用竹龄 1年以上的毛竹,竹材应无明显霉变、污渍、腐朽等缺陷。 毛竹宜加工 竹条、竹刨花 或竹
束等进行使用 ,规格符合表 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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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表1 规格要求
单位为毫米
竹单元 长 宽 备注
竹片 ≥40 ≤30 适用于生产短纤维
竹刨花 ≥50 ≤2
适用于生产 长纤维
竹束 ≥50 -
预处理 5.2
选用水热法进行预处理 ,在温度130 ℃~150 ℃条件下,处理时间 2小时~3小时,竹材预处理达到
碾压加工要求。
碾压 5.3
选用多组连续辊轧碾压处理, 辊间间距达到喂料条件,竹材碾压后达到开纤加工要求。
示例:压辊数量 5组~8组,辊间最小间距为 1 mm,处理次数 2次~3次。
开纤 5.4
5.4.1 采用开松法或爆破法进行开纤处理,获得粗竹纤维。
注: 粗竹纤维 是竹单元经初加工、预处理、碾压、开纤等工序得到的(束状竹)纤维。
5.4.2 选用开松法开纤转速每分钟300转~500转,处理速率 每小时30千克~50千克。
5.4.3 选用爆破 法开纤处理压力2.0 MPa~2.3 MPa,处理时间3分钟~5分钟。
精制 5.5
5.5.1 采用碱处理对粗竹纤维进行处理,然后经漂洗、给油、脱水等工序进行纤维精制加工。
5.5.2 碱处理条件: 氢氧化钠溶液浓度为 每升4克,温度130 ℃, 时间2小时~2.5小时, 固液比 1:10。
5.5.3 漂洗条件:次氯酸钠溶液浓度为 每升1克,固液比为 1:8,漂洗5分钟,然后水洗竹纤维至中
性。
5.5.4 给油条件:固液比为 1:5,乳化油 质量分数 1.0%~1.5%,温度(50±2)℃,时间( 90±10)秒。
5.5.5 采用离心式脱水机对竹纤维进行脱水, 控制含水率在 20%~45%。
注: GB 17657给出了含水率测定方法。
干燥 5.6
对竹纤维进行干燥处理, 附录A给出了竹纤维干燥处理过程, 竹纤维含水率 宜控制在 6%~15%。
梳理 5.7
5.7.1 采用梳理机对竹纤维进行精梳,去除清理纤维中细小杂质疵点。
5.7.2 梳理工艺 条件:刺辊转速 每分钟700转~1 000转,锡林速度 每分钟500转~850转,道夫速度
每分钟25转~40转。
5.7.3 纤网应无破网,烂网及不均匀网口。
5.7.4 梳理过程中, 相对湿度 宜控制在60%~70%。
5.7.5 梳理后的竹纤维无团聚、无结块现象 。
分选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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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采用筛网对细碎纤维进行筛分,去除纤维残渣 。根据纤维粉状物含量和外观特征进行分级, 附录B
给出了纤维分级 要求。
注: 纤维粉状物含量为竹纤维筛分过程中纤维残渣含量。
6 废水处理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先后由格栅、调节池、 酸碱度调整、 好氧生物处理、絮凝沉淀池等 单元组成。 废
水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格栅、调节池、 酸碱度调整按 GB 50425 —2019中第3章进行;
b) 各处理单元对化学 需氧量(重铬酸钾法) (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的去除率应根据
处理水质、设计参数和处理设备等因素确定;
c) 好氧生物处理单元对 CODCr去除率应达到 60%~70%,对BOD5去除率应达到 75%~85%;
d) 絮凝沉淀(或气浮)单元对悬浮物的去除率应达到 80%~90%。
注1:GB/T 11914 给出了化学需氧量测定方法 。
注2:GB/T 7488 给出了五日生化需氧量测定方法 。
注3:GB/T 11901 给出了悬浮物测定方法。
7 追溯方法
标记内容 7.1
7.1.1 备料过程需要标记的内容包括: 单元类型、规格尺寸 。
7.1.2 预处理过程需要标记的内容包括:处理温度、处理时间 。
7.1.3 开松法开纤 过程需要标记的内容包括: 转速、处理效率。
7.1.4 爆破法开纤 过程需要标记的内容包括: 压力、时间。
过程记录 7.2
在执行第 5章~第6章所规定的工艺过程中,记录并保持以下内容:
—— 备料、毛竹纤维 、梳理、纤维分级;
—— 毛竹纤维 需要记录 竹单元类型、规格尺寸、预处理温度和时间、爆破时间和压力,废水处理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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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附录 A
(资料性)
干燥处理
A.1 采用烘干房 法对竹纤维进行 干燥,亦可在阳光下晒干或自然晾干。
A.2 干燥时,湿纤维分层错开铺放,束纤维之间不留缝隙。铺放厚度不超过 50 mm。
A.3 采用烘干房法时,干燥机内温度达到规定的温度后,开始铺湿纤维。铺湿纤维时,应把湿纤维充
分抖动, 平铺在输送带上。 烘干过程中, 干燥机内的前区、 中区和后区的工作温度分别为 105 ℃~120 ℃、
110 ℃~115 ℃、95 ℃~115 ℃,要经常观察各区内温度,当温度过高时,降低热气进入量。如干燥效
果不好,可调慢输送带速度,或增加热气进入量,增加纤维干燥时间。应及时清理烘房内和链网上粘滞
的短纤维、乱纤维。纤维烘干时间一般 不超过30分钟。
A.4 干纤维含水率为 6%~15%。
A.5 干纤维应简单捆扎,并分拣、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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