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99
CCS B 17
T/ZLX
浙江省绿色农产品协会团体标准
T/ZLX 038—2023
绿色食品 蔬菜安全用药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safe application of pesticide in
vegetable production of green food
2023-01-09发布 2023-01-16实施
浙江省绿色农产品协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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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化 工作领导小组 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杭州市农业农村事务保障中心、临平区农业农村局、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桐庐县农业农村局、建德市农业农村局、 杭州良渚麟海蔬果专业合作社 、杭州绿禾
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洪文英、吴燕君、吴耀、滕玲、俞卫甫、潘飞云、王洁、张莉丽、张丹、余红
伟、黄小萍、何林海、朱伟锋、徐文、华永刚、何爱珍、商小兰。
本文件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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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绿色食品 蔬菜安全用药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蔬菜生产中病虫害防治原则、药剂防治要求、农药使用记录方法等。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蔬菜的生产,其它倡导绿色生产和农药减施的蔬菜生产基地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食品蔬菜 green food vegetable
在优良生态环境中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不使用或限量
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农药、肥料等生产资料,实行全程质量控制且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
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蔬菜产品。
3.2
安全间隔期 safety interval
从最后一次施用农药至可安全食用所需间隔的天数, 即自喷药后到残留量降到最大允许残留量所需
间隔时间。
[来源:NY/T 1276 —2007,3.2]
3.3
防治指标 controlling index
病虫危害达到需要采取 药剂防治措施的水平或程度 。
3.4
防治适期 optimum control period
最适宜药剂防治病虫害的时期。
4 病虫害防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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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1 预防为主、综合 防治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 ,综合防治”的原则,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根据病虫害发生、发展规
律,综合运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等措施,将病虫危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达到
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化学农药使用、安全有效控制有害生物的目的。
4.2 生态防治原则
以保持和优化菜田生态系统为基础, 优先采用农业防治措施,如休茬期高温闷棚、土壤处理、培育
壮苗、合理轮作和间作套种、健身栽培、科学肥水管控等;协调运用生物防治、理化诱控和生态调控技
术,如引进和释放天敌昆虫,生物农药防治,利用灯光、色板或性诱剂诱杀害虫,防虫网阻隔,种植蜜
源植物和诱集植物等,建立有利于天敌繁衍、不利于病虫草害孽生的环境条件,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持
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
4.3 安全用药原则
根据病虫监测预报,科学使用低风险农药,适时、适量、对症施药,达标防治。必须要选用化学防
治措施时,应按照 NY/T 393的规定选择在相应 蔬菜上登记且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使用的高效低毒低残留
农药,并按照农药产品标签的规定控制施药剂量(或浓度)、施药次数和安全间隔期。根据 病虫害的发
生特点和危害程度,在主要防治对象的防治适期,选择适当的农药和使用方法。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
的使用范围、方法、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农药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改变使用
方法。提倡不同作用机理的农药交替使用, 避免同类农药连续多次使用和不必要的多种农药混用; 高温
季节应在傍晚或早晨用药 ,药剂的施用浓度不 宜过高,防止药害 ;施药者应做好 自身防护措施 。
5 药剂防治要 求
5.1 推荐农药的选择
农药使用应符合 NY/T 1276的要求。可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优先从附录 A.1中选用生物农药及其他
非化学防治产品 ,当附录 A.1所列产品不能满足防治需要时,可从附录 A.2中选择化学农药进行防治,必
要时可根据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的临时用药措施防治病虫害 。农药混剂中的每一种有效成分均应符合
NY/T 393 的要求。 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的规定。
5.2 防治对象的要求
药剂防治时应根据不同防治对象 的发生特点 ,参考附录 B并结合田间调查情况,准确把握防治适期
和防治指标进行防治。
6 农药使用记录
应完整记录农药使用情况,包括农药名称及登记证号、剂型及含量、使用时间、防治对象、使用方
法及用量、农药使用效果及前后出现的相关异常情况等,生产记录保存 2年以上。记录表表式见附录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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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在相应蔬菜上登记并允许在绿色食品生产中使用的农药清单
绿色食品蔬菜 生产中推荐使用的生物农药及其他非化学防治产品清单见 表A.1。
表A.1 绿色食品蔬菜生产中推荐使用的生物农药及 其他非化学防治产品 清单
序号 农药名称 主要防治对象
1 印楝素或 印楝籽提取物 小菜蛾、菜青虫、斜纹夜蛾、草地贪夜蛾、韭蛆、
根结线虫病等
2 苦参碱或 苦参提取物 霜霉病、白粉病、灰霉病、炭疽病、晚疫病、小
菜蛾、菜青虫、蚜虫、甜菜夜蛾、韭蛆等
3 蛇床子素 白粉病、灰霉病、炭疽病、霜霉病、菜青虫等
4 小檗碱 白粉病、角斑病、疫霉病、叶霉病、灰霉病等
5 乙蒜素 霜霉病、紫斑病、黄萎病等
6 苦皮藤素 粉虱、斜纹夜蛾、甜菜夜蛾、菜青虫、黄条跳甲、
根蛆等
7 藜芦碱 菜青虫、蚜虫等
8 植物油(橙皮精油等) 烟粉虱、白粉病等
9 寡聚糖(甲壳素) 立枯病、 霜霉病、 灰霉病、 白粉病、炭疽病、 褐
斑病、叶枯病、 根腐病、黄萎病 、枯萎病、 根结
线虫病、蚜虫等
10 植物醋(竹醋等) 立枯病、灰霉病、疫病、枯萎病等
11 白僵菌 粉虱、小菜蛾、草地贪夜蛾、玉米螟、韭蛆、蓟
马等
12 木霉菌 猝倒病、立枯病、灰霉病、早疫病、晚疫病、霜
霉病、根腐病、茎基腐病等
13 金龟子绿僵菌 甜菜夜蛾、草地贪夜蛾、玉米螟、菜青虫、地老
虎、韭蛆、蚜虫、粉虱、蓟马、黄条跳甲等
14 芽孢杆菌类(枯草芽孢杆菌、蜡质芽孢杆菌等) 立枯病、白粉病、灰霉病、霜霉病、疫病、晚疫
病、姜瘟病、根腐病、根肿病、枯萎病、黄萎病、
青枯病、软腐病、细菌性角斑病、根结线虫病等
15 短稳杆菌 小菜蛾、斜纹夜蛾等
16 核型多角体病毒 小菜蛾、斜纹夜蛾、甜菜夜蛾、草地贪夜蛾、玉
米螟、烟青虫、棉铃虫等
17 多杀霉素 小菜蛾、甜菜夜蛾、蓟马等
18 乙基多杀菌素 蓟马、小菜蛾、斜纹夜蛾、甜菜夜蛾、草地贪夜
蛾、豆荚螟、美洲斑潜蝇等
19 春雷霉素 叶霉病、枯萎病、细菌性角斑病、黑腐病、软腐
病、黑胫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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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表A.1(续)
序号 农药名称 主要防治对象
20 多抗霉素 立枯病、霜霉病、白粉病、蔓枯病、灰霉病、叶
霉病、早疫病、晚疫病、褐斑病、紫斑病等
21 宁南霉素 病毒病、白粉病、根腐病等
22 申嗪霉素 霜霉病、灰霉病、疫病、枯萎病等
23 中生菌素 细菌性角斑病、青枯病等
24 氨基寡糖素 晚疫病、枯萎病、茎枯病、软腐病、病毒病、根
结线虫病等
25 香菇多糖 病毒病
26 几丁聚糖 霜霉病、白粉病、晚疫病、病毒病等
27 波尔多液 霜霉病、早疫病、炭疽病等
28 氢氧化铜 细菌性角斑病、 溃疡病、疫病、早疫病、晚疫病、
姜瘟病等
29 氢氧化钙(石灰水) 疫病、根肿病、枯萎病、茎基腐病、青枯病、软
腐病、溃疡病、病毒病、根结线虫病等
30 矿物油 烟粉虱、白粉病等
注:国家新禁用或列入 《限制使用农药名录 》的农药自动从 该清单中删除。
绿色食品蔬菜生产中推荐使用的化学农药见表 A.2。
表A.2 绿色食品蔬菜生产中推荐使用的化学农药
序号 登记农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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