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 (2013年5月28日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预防主体与职责 第三章 预防制度与措施 第四章 监督与保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预防腐败工作,有效防范腐败行为, 建设廉洁汕头,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 1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特区范围内的预防腐败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预防腐败工作委员会领导、协调预防腐败工 作,市预防腐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 预防腐败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 人为本单位预防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根据职责 分工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五条 预防腐败工作实行机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预防腐败 机构和监察、审计、检察机关监督指导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 预防腐败工作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 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 构建内部预防、专门预防、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防范体系。 第七条 预防腐败应当以有效防范国家工作人员,特别 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为重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约 束和监督,并积极引导、支持和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 组织开展预防腐败工作。 本条例所称国家工作人员,包括机关、国有及国有控股 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机关、国有及 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第八条 预防腐败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正常 的工作、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 第二章 预防主体与职责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履 行下列预防腐败工作职责: (一)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制度建设,健全科学民主依法 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纠错和问责制度;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健全人、财、物管理制度,加强对人事任免、政 府采购、招标投标、资金使用、资产管理、资本经营等岗位和 环节的监督制约; (四)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和行政层级监督,建立依 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 (五)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 计监督; (六)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预防腐败工作职责。 第十条 检察机关履行下列预防腐败工作职责: (一)收集、分析、处理涉及腐败犯罪信息,提出预防 腐败对策和建议; 3

.pdf文档 法律法规 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2013-07-11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21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21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2013-07-11 第 1 页 法律法规 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2013-07-11 第 2 页 法律法规 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2013-07-11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4-01-01 06:28:10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