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一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三)第三项修改为:“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以及涂改捕捞许可证的,没 收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并处一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四)第四项修改为:“未经批准使用鱼鹰捕鱼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十元至 二百元罚款,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五)第五项修改为:“未经批准使用电力捕鱼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二百元至 一干元罚款,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六)第七项修改为:“在不符合渔业水质标准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责令限期治理, 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后仍不符合渔业水质标准的,责令停止养殖生产”。 (七)第八项修改为:“未经批准引进水生动物、水生植物苗种或者亲体的,责令补办审 批手续” (八)增加一项作为第十项:“鼓作业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渔获物价值额和 违法所得额三倍至五倍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五万元,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 捕捞许可证”。 二、关于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一一)第一项修改为:“炸鱼、毒鱼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渔获物价值额和违法 所得额五倍至十倍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五干元,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二)第二项修改为:“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或者擅自捕捞国家规定禁 止捕捞的珍贵水生动物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渔获物价值额和违法所得额三倍至 十倍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五千元,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三)第三项修改为:“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亲体和其他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 水体、养殖设施的,处三百元至一千元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山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过 根据1997年5月27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 则 第条为了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经 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城内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有关渔业生产 经营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 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渔业生产方针,对本行政区域的渔业生产统筹规划,合理部署,鼓 励资源开发、科技兴渔和综合经营,发展水产市场,并对成续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和奖励。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 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渔业工作,其主要职资是: (一)负责有关渔业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具体实施 (二)为促进渔业生产和水产市场的发展提供服务, 三)监督检查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四)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五)维护渔业生产经营秩序,处理渔业纠纷: (六)协同农业部门监督动物防疫检疫机构,做好水生动物苗种和亲体的防疫检疫工 作 (八)发放捕捞许可证。 第五条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重点渔业水域设置渔 政监督管理机构或者配备渔政检查员。渔政检查员凭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渔政检 查证履行职责,执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任务。 第六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水域的渔业,按照行政区划由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 部门监督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管理办法,或者由其共 同的上一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省管库区水域的渔业,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 理。 第七条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公安、交通、 环保、农业、林业、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相互协作,监督检查本办法的施行,各 有关部门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采取措施,积极予以配合。 第二章养殖业 第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充分利用适于养殖的水面、低洼地、盐碱地、荒 滩地、地热水和工业余热水发展水产养殖业。 鼓励跨地区、跨行业开发荒水、荒滩,发展养殖业。 第九条利用国有的水面、低洼地、盐碱地、荒滩地发展养殖业的,须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核发养殖使用证,确认使用权。 8-

.pdf文档 法律法规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1997-05-27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1997-05-27 第 1 页 法律法规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1997-05-27 第 2 页 法律法规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1997-05-27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4-01-01 06:30:02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