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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00 A 12 黑 DB23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23/T 2509-2019 旅游民宿设施要求与服务规范 2019 - 12 - 25 发布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1 - 24 实施 发 布 DB23/T 2509—2019 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宁、赵玉明、姜春霞、刘伟华、张志君、林琳、姜一平。 I DB23/T 2509—2019 旅游民宿设施要求与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民宿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环境和设施要求、服务要求、监督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划内既有的住宅、空闲的厂房等闲置资源,或者对其进行适度的改、 扩建后,用来正式营业的民宿,包括但不限于客栈、别苑、宅院、驿站、山庄、庄园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663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 旅游休闲符号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 37489.2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2部分:住宿场所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CJJ/T 102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JGJ 125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旅游民宿 利用城乡居民既有住宅、院落空间、闲置厂房等闲置资源,以及通过租赁、承包、合营等方式获得 经营权,经营者结合当地人文、生态、自然景观与环境的资源,为来宾体验当地风俗文化、领略建筑装 饰文化以及休闲度假,提供有特色、有内涵或有主题文化的互动式、体验式、沉浸式的感受,以住宿服 务为主的场所。 3.2 民宿主人 民宿的实际经营者。 1 DB23/T 2509—2019 4 基本要求 4.1 旅游民宿经营场地应符合本辖区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所在地有关民宿发展规 划和资源生态保护要求,无地质灾害和其它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 4.2 经营的建筑物应通过 JGJ 125 房屋安全性鉴定。 4.3 经营场地应征得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同意,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4.4 应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照和 许可。应主动办理公安查验系统。 4.5 有完善的给排水设施,生活用水(包括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应符合 GB 5749 要求。 4.6 客房卫生应符合 GB 37489.2 要求。 4.7 应提供早餐,宜提供午餐、晚餐。食品来源、加工、销售应符合 GB 14881 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4.8 建设、运营应因地制宜,采取节能环保措施,废弃物排放应符合 GB 8978、GB 18483、CJJ/T 102 要求。 4.9 从业人员应经过卫生培训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4.10 服务项目应通过适当方式以文字、图形方式在明显位置公示,并标明营业时间。收费项目应明码 标价,诚信经营。 4.11 民宿主人应定期向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送统计调查数据,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突发事件等信 息。 5 环境和设施要求 5.1 环境和交通 5.1.1 旅游民宿应能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等活动,显示出地方特 色;整体氛围应具有明确主题,突出当地文化底蕴。 5.1.2 应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生活污水。 5.1.3 应有效收集各种垃圾,及时处理。条件允许的,宜进行垃圾分类。 5.1.4 公路边、河边、山区等区域宜采取洁化、绿化、美化措施。 5.1.5 经营用房四周生态环境良好,空气质量应符合 GB 3095 规定的二类区以上标准。 5.1.6 旅游民宿所在地有良好的水质,地表水应符合 GB 3838 规定的 III 类以上标准要求。 5.1.7 旅游民宿周边无噪声污染,声环境应符合 GB 3096 规定的 2 类以上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5.1.8 旅游民宿位置应交通方便,可进入性较好,应至少有一种交通方式方便到达。 5.1.9 交通、场所和行走的引导标识应充足、规范、耐用,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应符合 GB/T 10001.1 和 GB/T 10001.2 的规定并结合地方特色。 5.1.10 附近宜有医疗点。 5.2 5.2.1 建筑和设施 旅游民宿建筑 5.2.1.1 5.2.1.2 5.2.1.3 5.2.1.4 5.2.1.5 主体建筑应美观并与环境协调。 2 经营规模单栋房屋总层数不超过 4 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800m 。 室内外装修与用材应符合环保规定,达到 GB 50222 的要求。 室内外装修宜体现地方特色与文化。 主、客区宜相对独立,功能划分合理,空间效果良好。 2 DB23/T 2509—2019 5.2.1.6 5.2.1.7 5.2.2 宜提供宾客休闲、交流的公共区域,布局合理。 应在公共区域安装监控。 设施 5.2.2.1 5.2.2.1.1 5.2.2.1.2 5.2.2.1.3 5.2.2.1.4 5.2.2.1.5 5.2.2.1.6 5.2.2.1.7 5.2.2.1.8 5.2.2.2 客房 客房房间应干净舒适,采光充分,隔音、通风良好。 应配有效果良好的照明设备。 宜配有质量合格、效果良好的电视机和电话(呼叫)设备。 应配有采暖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冬季室内供暖后温度不低于 18℃。 应配有良好卫生的饮水设备。 应提供电源插座或插排。 应提供免费无线网络,方便使用。 应有防蚊蝇、老鼠等有害动物的设施,效果良好。 卫生间 5.2.2.2.1 有独立卫生间的客房,卫生间应配备抽水马桶、洗手脸盆、垃圾桶、浴室镜及电源插座。 5.2.2.2.2 卫生间地面应防滑或具有可靠的防滑措施,墙面应易清洗。 5.2.2.2.3 卫生间内配备淋浴设施,24 小时供应冷热水。 5.2.2.2.4 卫生间具有良好的供水排水、排风、照明设施,地漏应清洁,保证卫生间无异味,排水流 畅。 5.2.2.2.5 有独立卫生间的民宿,至少还应配备 1 个公共卫生间,公共卫生间应清洁、无异味,设有 抽水马桶、洗手面盆等。 5.2.2.2.6 无独立卫生间的民宿,男女分区的厕所男女厕位比例(含男用小便位)不大于 2:3。 5.2.2.3 餐厅 5.2.2.3.1 餐厅建筑与功能配置、内部装饰应尽量结合地方特色,并易于辨识。 5.2.2.3.2 餐厅场地应平整,环境整洁宽敞,就餐用各项设备、用品应完好、清洁无污,符合卫生条 件。 5.2.2.3.3 厨房应为独立的功能区,由无毒材料建成,地面、墙面平整,易清洗,无脱落,厨房各功 能区划分与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2.2.3.4 厨房应有有效使用的消毒、冷冻和冷藏设施及相关厨具。 5.2.2.3.5 餐厅和厨房应有防止蚊蝇、禽畜等的有效措施,具有空气消毒、消灭蚊蝇、蟑螂等虫害的 设备、工具和用品。 5.3 安全保障 5.3.1 应在规定地点布置消防设施并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有效,每间客房应至少配备一具水基型灭 火器或干粉灭火器,设置应符合 GB 13495.1 的规定。 5.3.2 水、电、气、管线等设备设施应安全可靠。 5.3.3 应具备可靠的防盗、救护、应急照明、应急供水、逃生等设施,通讯设施应完善,确保畅通。 5.3.4 应依法使用视频监控系统,设置必要的安全防盗设施,加强旅游民宿的安保管理。 5.3.5 旅游民宿内应布置醒目的安全提示标识和报警提示标识,走廊和每间客房内需在明显位置张贴 疏散逃生标识或示意图。 3 DB23/T 2509—2019 6 服务要求 6.1 基本要求 6.1.1 服务应做到规范化、个性化、细微化、亲情化,热情好客、文明礼貌、和谐友好,提倡具有地 方特色的服务。 6.1.2 前厅宜设有总服务台并标识明显,服务人员应热情帮助客人办理入住手续。 6.1.3 应提供安全、便捷的结算服务。 6.1.4 应有应急医疗措施,主要从业人员应掌握基本急救知识及操作技能,备有常用非处方药品和医 疗用品(如氧气袋、卫生药棉、绷带、创可贴等)。 6.1.5 经营场地应有专人打扫,做到整洁卫生、清理及时,无污水、污物,无乱扔乱放,无异味。 6.1.6 应遵守承诺,保护隐私,尊重客人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保护客人的合法权益。 6.2 6.2.1 6.2.2 6.2.3 6.2.4 6.2.5 6.2.6 6.2.7 6.3 人员要求 民宿主人宜参与接待服务,关注每位宾客的合理需求。 民宿主人应自然、亲切、热情适度。 接待人员应热情好客,着装整洁,礼仪礼节得当。 接待人员应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高效率地完成对客服务。 接待人员应熟悉当地旅游资源和民宿文化的特色内涵,可为宾客做介绍。 接待人员应熟悉当地特产,可为宾客做推荐。 晚间应有值班人员或值班电话。 客房要求 6.3.1 客房、卫生间应每天全面清扫,并可根据客人要求随时整理,保持客房和卫生间清洁,无异味。 6.3.2 卫生间的抽水马桶、洗面盆等应每天进行消毒。使用过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及时更换、消毒, 未经消毒不允许重复提供使用。 6.3.3 可应客人要求提供洗漱用品。一次性用品应每天换新。 6.3.4 床单、被套、枕套等床上用品应数量充足,能满足客人合理的选择要求。 6.3.5 床上用品应质量合格,干净卫生,做到一客一换,或根据客人的要求随时更换。 6.3.6 当房间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 6.4 餐饮要求 6.4.1 餐饮应体现家庭或当地饮食与民俗文化特点。 6.4.2 餐厅主要食品原材料应新鲜,不得使用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原材料台账记录完整, 来源可以追溯。 6.4.3 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再次供应。 6.4.4 凉菜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容器。 6.4.5 餐饮器具应清洁无污渍、无破损,保证一客一消毒。食品原料和餐具应分开清洗。 6.4.6 宜向宾客提供自己动手做饭的厨房和设施、设备。 6.5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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