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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30 B 41 DB21 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DB21/T 3223—2020 辽宁省种公牛场防疫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epidemic prevention of stud bulls farm in Liaoning Province 2020 - 01 - 30 发布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3 - 01 实施 发 布 DB21/T 3223—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辽宁省牧经种牛繁育中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日桓、王奎喜、阎雪松、唐学成、韩硕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 2 号) ,联系电话:024-23447862 标准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 29 号)联系电话: 15840160997 I DB21/T 3223—2020 辽宁省种公牛场防疫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种公牛场选址、制度与记录、免疫与监测、种公牛调运、消毒、无害化处理、疫病控 制和扑灭等防疫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境内种公牛场的防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645 动物结核病诊断技术 GB/T 18646 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 GB/T 18935 口蹄疫诊断技术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DB21/T 2214 种畜禽场动物防疫技术规范 农业部《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农医发〔2010〕33号) 农业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3 选址 依据DB21/T 2214标准选址,要求地势高燥平坦、地形开阔整齐,土壤以砂壤土为宜,水源充足、 质好、无污染。 4 制度与记录 种公牛场要制定本场的免疫制度、用药制度、疫病检疫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进出场管 理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运输与隔离制度、外引种公牛管理制度、种公牛淘汰管理制度、冻精库存管 理制度、饲养管理制度、种公牛标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好与制度相对应的各项记录及种公牛采 精、冻精生产与检测记录。 5 免疫与免疫抗体监测 5.1 免疫 对种公牛实施口蹄疫O型和A型二价灭活疫苗免疫。 5.2 免疫抗体监测 1 DB21/T 3223—2020 依据GB/T 18935标准,每两个月对种公牛进行1次口蹄疫O型和A型免疫抗体检测。两型免疫抗体检 测结果判定:两个型效价都达到≥1∶26的个体判定为合格;两个型或者两个型的其中一个型效价<1∶ 26的个体都判定为不合格。 5.3 免疫程序 5.3.1 新进种公牛 进场1周内进行免疫。如引入前已进行初免的,间隔20天后再进行1次加强免疫。 5.3.2 存栏种公牛 依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对不合格的个体进行免疫接种。 6 种公牛调运 依据农业部《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农医发〔2010〕33号)进行调运前疫病检 疫;依据DB21/T 2214标准实施跨省调运。 7 消毒 7.1 消毒设施设备 7.1.1 车辆进出口 设置与大门同宽、长4m、深0.3m以上的水泥结构的消毒池,配备对车体表面进行喷雾消毒设备。 7.1.2 人员进出口 设有更衣室和消毒通道。配备紫外线灯、雾化消毒器、消毒水槽、消毒脚垫等设备。 7.1.3 种公牛舍和采精厅 配备喷雾消毒机。 7.1.4 冻精室和兽医室 配备干热灭菌箱和高压灭菌器。 7.2 日常消毒 7.2.1 人员 在更衣室穿戴防护服、防护靴和防护口罩,通过消毒通道经紫外线照射和喷雾消毒后进入场。 7.2.2 车辆 进场时必须通过毒池,同时用喷雾消毒设备对车体表面进行全面喷雾消毒。 7.2.3 牛舍、运动场和生产区道路 每周进行一次喷雾消毒,采取多种消毒剂交替使用,禁止一种消毒剂连续使用三次以上;当有患病 牛转移、痊愈、死亡而解除隔离后,要进行一次终末消毒。 2 DB21/T 3223—2020 7.2.4 采精厅 每次采精结束,采精厅打扫干净后进行喷雾消毒。 7.2.5 实验室玻璃器皿和金属器材 使用干热灭菌箱或高压灭菌器消毒。 7.2.6 实验室敷料、橡胶制品和液态试剂 使用高压灭菌器消毒。 8 驱虫 引进种公牛,进场后进行1次体内药物驱虫;其它种公牛每年春秋各进行1次体内药物驱虫。 9 报告 对检疫阳性个体、病死或死因不明牛,1 小时内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10 无害化处理 牛尸体依据农业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农医发〔2017〕25 号)处理;粪便依 据 NY/T 1168 标准进行处理;污水及污物依据 NY/T 388 标准进行处理。 11 疫病检疫 11.1 引进种公牛 从国外引进的由国家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检疫;从国内引进的依据农业部《跨省调运乳 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农医发〔2010〕33号)执行检疫。 11.2 存栏种公牛疫病 11.2.1 检疫种类 牛口蹄疫病、牛布鲁氏菌病和牛型结核病。每年春季和秋季各进行一次检疫,两次检疫间隔时间为 6个月。 11.2.2 监测方法 牛口蹄疫病依据GB/T 18935标准进行检测; 牛型结核病依据GB/T 18645标准进行检测; 布鲁氏菌病依据GB/T 18646标准进行检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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