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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60 A20 泰 DB3212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3212/T 1012—2020 食品生产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操作规范 Ope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COVID-19 for Food Manufacturing Businesses 2020-02-20 发布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2-20 实施 发布 DB3212/T 1012—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州市标准化院、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维中、朱君贤、张洁、陈瑛、张荣、丁帅、吴薇、张仁爱。 I DB3212/T 1012—2020 食品生产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操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新冠肺炎防控的术语和定义、企业主体防控、乡镇(街道)政府(办事 处)防控、主管部门防控监管等操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食品生产企业的防控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6373-2010 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食品生产企业 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其有效期内,按照许可类型进行食品生产和加工的企业。 3.2 新冠肺炎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新冠肺炎”,是指 2019 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导致的肺炎。2019 年 12 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部分医院陆续发现了多例有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 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现已证实为 2019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2020 年 2 月 11 日,世界卫生组织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为“COVID-19”。 3.3 两个“严禁” 严禁疫情期间活禽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 4 组织保障 4.1 工作机制 企业成立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小组,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全面负责防控工作。 4.2 工作方案 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企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落实到具体职能部门和具体 责任人员。 1 DB3212/T 1012—2020 4.3 应急预案 制定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定点医院联系等预 案。 4.4 信息上报 按照地方政府要求,明确专人如实按时上报企业防控相关情况和数据。 5 复工前防控 5.1 健康排查 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期间活动轨迹,全面掌握员工是否离苏及前往地点、是否乘坐过公共交通工具(飞 机、高铁、大巴等)、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 无异常的有序安排复工时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生产企业人员,应当主动配合完成健康申报、健康检查和不少于政府规定的 隔离时间医学观察,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管理和加工工作: a)政府规定的时间内,有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的; b)政府规定的时间内,曾接触过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并发热咳嗽的; c)身边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确诊病人,或有多名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 5.2 物资准备 加强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物资准备,有集体宿舍的食品生产企业要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 配备足够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确保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和物资数量能够满足生产、生活需 要。 5.3 环境清洁消毒 应对生产区、生活区等区域进行环境清洁和消毒灭菌处理。 5.4 隔离区设置 选择一处人员接触较少,相对独立、封闭的区域作为疑似人员隔离区。 6 复工后防控 6.1 人员防控 6.1.1 企业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口,各车间出入口设置按照食品生产规范要求执行。各区域之间人员 严格控制流通。 6.1.2 对企业职工每天进行健康检查,进行不少于 2 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 6.1.3 所有人员应配戴具有防护功能的口罩上岗,口罩佩戴超过 4 小时或潮湿污染应进行更换,摘除和 佩戴口罩前应做好手部清洁。废弃口罩放入指定密闭垃圾桶内。 6.1.4 对外来人员检查以下项目: a)佩戴口罩情况; b)体温检测; c)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件检查。 6.1.5 控制外来进入企业办事人员数量,有条件的情况下实行预约制,并在专用会客地点或厂区外部空 2 DB3212/T 1012—2020 旷处会客。人与人之间距离保持 1 米以上,避免直接接触,不在封闭空间长时间逗留。 6.1.6 企业职工实行外出登记制度,登记外出地点和时间。建立事假、病假报告登记制度,从业人员请 假需报告请假理由、活动路线。 6.1.7 企业职工加强上、下班途中卫生防护。优先选择步行、骑行或私家车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 应全程佩戴口罩。有厂车的企业应指定专人在上车前对员工进行测量,发现发热症状者禁止乘坐,及时 送至所在地指定医院就诊。厂车每班次消毒,并在车内醒目位置张贴消毒信息。 6.2 厂区防控 6.2.1 消毒原则 6.2.1.1 严格按照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保持生产区域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和生产区域消毒, 完善病媒生物防治。 6.2.1.2 食品生产企业的办公场所、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公共区域需每天进行清洁消毒。 6.2.1.3 场所环境采用化学消毒法,应确保使用的消毒药剂合规、有效,不会对人员和食品造成影响。 6.2.1.4 食品及食品包装物的消毒按照 GB 14881 执行。 6.2.1.5 消毒方法为擦拭消毒和喷洒消毒,需配制使用的消毒剂应规范操作,现配现用。 6.2.1.6 配制和消毒操作中应做好个人防护。消毒药剂应安全存放,规范使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6.2.1.7 每日消毒情况应在醒目位置张贴。 6.2.2 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6.2.2.1 84 消毒剂:按照配制比例(见表 1),将 84 消毒剂原液和冷清水倒入消毒桶中,搅拌后使用。 表 1 配制比例 有效氯含量 mg/L 配置 500ml (原液+清水) 配置 1000ml (原液+清水) 配置 2000ml (原液+清水) 500 5ml+495ml 10ml+990ml 20ml+1980ml 1000 10ml+490ml 20ml+980ml 40ml+1960ml 6.2.2.2 乙醇含量约 75%的酒精:直接使用。 6.2.2.3 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6.2.3 非生产区域 6.2.3.1 行政办公、食堂等区域每日至少开窗自然通风 2 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人员较多的办公室, 可适当增加开窗通风次数。行政办公、食堂等区域按每 4 小时 1 次的频次进行清洁消毒。对清洁干净的 地面、墙壁和桌面等,使用有效氯浓度为 500mg/L 的消毒剂进行喷洒和擦拭,消毒 30 分钟后,用自来 水冲洗干净。 6.2.3.2 公共卫生间按每 4 小时 1 次的频次,对洗手池、便池、地面等进行清洁并喷洒消毒。使用有效 氯浓度为 1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对便池、下水道、洗手池、地面等进行喷洒,消毒 30 分钟后,用自 来水冲洗干净,做到无积水、无积粪、无明显臭味。 6.2.3.3 门帘、门把手、座椅等物体表面按每 2 小时 1 次的频次,对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使用有效 氯浓度为 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用干净抹布沾湿后,消毒作用时间 30 分钟后,用抹布沾清水擦干消 毒剂残留。生产区域按照原执行要求进行。 6.2.3.4 企业人员应洗手使用洗手液或肥皂,搓手时间不少于 20 秒,然后使用符合 GB/T 26373 的乙 醇含量约 75%的酒精对手部消毒。 6.2.3.5 垃圾桶等废弃物存放设施每半天清理 1 次,清空后使用有效氯浓度为 1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 3 DB3212/T 1012—2020 进行全面喷洒消毒,作用时间 30 分钟。 6.2.3.6 控制进入员工食堂人员流量,实行分批次错时供餐制,用餐实行分餐制,制作固定菜式搭配的 套餐。就餐前进行洗手消毒,取餐人员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即取即走,减少等餐排队时间。就餐人员分 散同向就坐,人员就餐间隔 1 米以上,或采用“一”字形、“十”字形隔板将就餐人员隔离。吃饭前取 下口罩,避免讲话。 6.2.4 生产区域 6.2.4.1 通风透气 6.2.4.1.1 洁净车间、有温湿度要求及密闭状态的生产车间和其他需使用空调系统进行通风的车间,宜 全新风运行,应保证新风量符合 GBZ 1 的要求,并加强清洗消毒和部件更换。 6.2.4.1.2 当空调通风系统为全空气系统时,应当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 6.2.4.1.3 当空调通风系统为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时,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a)应当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禁止从机房、楼道和天棚吊顶内取风; b)保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 c)对于大进深房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内部区域的通风换气; d)新风系统宜全天运行。 6.2.4.1.4 当空调通风系统为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类似于家庭分体式空调)时,应当开门或开窗, 加强空气流通。 6.2.4.1.5 每天下班后新风与排风系统应继续运行 1 小时以上,进行全面通风换气。 6.2.4.1.6 无洁净度、温湿度等要求的区域应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保持空气流 通,减少空调使用,每 3-4 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 20-30 分钟。 6.2.4.2 洁净车间清洁消毒 6.2.4.2.1 进入洁净区人员应更换衣服、鞋子,佩戴洁净帽、防护口罩并洗手消毒。工作期间,每 30 分钟用乙醇含量 75%的酒精喷洒手部补充消毒。 6.2.4.2.2 洁净车间按照 GB 14881 的要求,使用紫外线等方式消毒。 6.2.4.3 非洁净车间清洁消毒 每班次对地面、墙壁、推车、电梯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清洁后,可使用浓度 1%的季 铵盐消毒剂或含氯量 500mg/L 的消毒剂喷雾消毒,消毒时间 30 分钟,消毒后用清水擦净。 6.2.5 消毒人员防护 6.2.5.1 配制消毒剂时,应佩戴口罩、防水手套。 6.2.5.2 进行清洗消毒时,需穿长筒水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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