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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20 Z 05 DB41 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1/T 1946—2020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技术规范 2020-01-21 发布 河 南 省 生 态 环 境 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4-21 实施 发 布 DB41/T 1946—2020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要求 ........................................................................... 3 5 源头控制 ........................................................................... 3 6 过程管理 ........................................................................... 3 7 末端治理 ........................................................................... 4 8 二次污染防治 ....................................................................... 6 9 环境管理 ........................................................................... 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工业涂装工序 VOCs 废气处理工艺 ..................................... 8 I DB41/T 1946—2020 前 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河南省大气 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治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制 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公司、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洁、马南、常德政、卢家鑫、邢文听、刘驰、马勇光、花伟、王明磊、郝凌 云、穗贤杰、方力、施琪、张晓阁、刘勇、兖少锋、苏嫚丽、化勇鹏、程旭、刘畅。 II DB41/T 1946—2020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涂装工序VOCs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二次污染 防治和环境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涂装工序VOCs污染防治,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设计、施工、验收及 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汽车修理与维护的涂装VOCs污染防治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444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 GB 14444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 20101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AQ/T 4274—2016 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 HJ/T 1 气体参数测量和采样的固定位装置 HJ/T 38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 HJ/T 38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2026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27 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挥发性有机物 (VOCs)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在表征VOCs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总挥发性有机物(以TVOC表示)、 非甲烷总烃(以NMHC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1 DB41/T 1946—2020 3.2 非甲烷总烃 (NMHC)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以碳的质 量浓度计。 3.3 涂装工序 工业生产中涂料调配、涂覆(含底漆、中涂、面漆、清漆)、流平、干燥等生产工序。 3.4 新建企业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或备案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涉涂装工序工业建 设项目。 3.5 VOCs 原辅材料 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 的原辅材料,包括涂料(即用状态)、固化剂、稀释剂、清洗剂等。 3.6 密闭 污染物质不与环境空气接触,或通过密闭材料、密闭设备与环境空气隔离的状态或作业方式。 3.7 封闭空间 利用完整的围护结构将污染物质、作业场所等与周围空间阻隔所形成的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 该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除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外,门 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 3.8 控制风速 控制点处或控制面上有害气体有效捕集所需的最小风速。 3.9 爆炸极限下限 爆炸极限(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后能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的最低浓度值。 3.10 回收式热力燃烧装置 利用燃气或燃油直接燃烧加热含有机溶剂的废气,在高温作用下,有机溶剂分子被氧化分解为二氧 化碳和水,产生的高温烟气通过配套的多级换热装置加热生产过程需要的空气或热水,充分回收利用氧 化分解有机废气时产生的热能。 3.11 蓄热燃烧装置 将工业有机废气进行燃烧净化处理,并利用蓄热体对待处理废气进行换热升温、对净化后排气进行 换热降温的装置。 3.12 催化燃烧装置 利用固体催化剂将废气中的污染物通过氧化作用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等化合物、净化废气中污染物 的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3.13 常规催化燃烧装置 采用气-气换热器进行间接换热的催化燃烧装置。 3.14 蓄热催化燃烧装置 采用蓄热式换热器进行直接换热的催化燃烧装置。 2 DB41/T 1946—2020 3.15 空速 3 3 单位时间内单位体积催化剂处理的废气体积流量,称为空间速度,简称空速,单位为 m /(h·m ), -1 简写为h 。 3.16 起燃温度 在某一污染物转化率达到 50% 时催化反应器入口处的温度。 3.17 固定床吸附装置 吸附过程中,吸附剂料层处于静止状态的吸附设备。 3.18 移动床吸附装置 吸附剂按照一定的方式连续通过,依次完成吸附、脱附和再生并重新进入吸附段的吸附装置。 3.19 转轮吸附装置 利用吸附材料制备而成的具有一定厚度的圆形吸附装置,在整个圆形扇面上分为吸附区、再生区和 冷却区,污染空气通过吸附区进行吸附净化,吸附了污染物的区域转动到再生区后利用热气流进行再生, 再生后的高温区转动到冷却区后利用冷气流进行冷却,如此循环进行吸附剂的吸附和再生。 3.20 无组织排放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包括开放式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 门窗和类似开口(孔)的排放等。 4 总体要求 4.1 4.2 则。 4.3 4.4 4.5 新建企业原则上应进入园区,并符合规划及政策要求,涂装工序的设置应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坚持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和环境管理相结合并防止二次污染的全过程 VOCs 综合防治原 VOCs 污染治理应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涉涂装工序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宜建设集中喷涂中心,配备高效废气处理设施。 活性炭使用量大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宜建设区域性活性炭集中再生基地,集中回收、再生利用。 5 源头控制 5.1 涂料选择 5.1.1 强化源头替代。宜采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涂料,以及低 VOCs 含 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替代溶剂型涂料、清洗剂。 5.1.2 使用的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5.2 涂装工艺、设备选择 5.2.1 推广紧凑式涂装工艺,减少涂覆、烘干次数。 5.2.2 采用高效涂装设备,提高涂覆效率。采用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辊涂等技术,减少空气喷 涂的应用;推广自动化、智能化喷涂替代人工喷涂。 6 过程管理 3 DB41/T 1946—2020 6.1 贮存过程 6.1.1 VOCs 原辅材料应存储于密闭容器内,并存放于封闭空间。 6.1.2 确保 VOCs 原辅材料贮存过程中容器加盖、封口,无破损、无泄漏,保持密闭。 6.2 调配过程 VOCs 原辅材料的调配应在密闭装置或封闭空间内进行,计量、搅拌、调配过程产生的废气应收集 处理。 6.3 输送过程 6.3.1 VOCs 原辅材料应采用密闭管道或采用密闭容器输送。 6.3.2 VOCs 原辅材料在贮存、调配、输送过程中一旦发现泄漏,应及时修复和处置。 6.4 涂装过程 6.4.1 喷枪选择。根据涂装对象大小和形状选择合适的喷枪,平面状大型被涂物可选用大型喷枪,涂 装对象小、凹凸不规则或局部涂装作业时宜使用小型喷枪,涂料用量少的情况下宜使用重力式喷枪。 6.4.2 喷涂操作。降低喷枪压力和喷涂速率并保持平衡,喷枪应与被涂面垂直,喷涂距离宜 15 cm~20 cm,喷枪运行速度宜 0.4 m/s~0.7 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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