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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20 Z 06 江 DB36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1183—2019 水生态文明村评价准则 Criteria assessment for village with water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2019 - 12 - 27 发布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6 - 01 实施 发 布 DB36/T 1183—2019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评价原则 .......................................................................... 1 5 评价指标 .......................................................................... 2 6 评价方法 .......................................................................... 4 7 评价程序 ..........................................................................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水生态文明村评价准则评分细则 .................................... 6 I DB36/T 1183—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由江西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颂华、杨洁、李洪任、刘艳、英爱社、王农、喻荣岗、袁芳、吴小毛、房焕 英、谢睿、徐宏万、肖磊、刘昭、张春杰、王辉文、潘峰、胡松。 II DB36/T 1183—2019 水生态文明村评价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生态文明村建设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流域为基础的本省水生态文明村建设的综合评价,评价范围包括自然村及其所属 土地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50201 防洪标准 SL 298 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 DB36/ 110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生态文明村 village with water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客观规律,以“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管理、水文化”为水 生态文明建设宗旨的生态宜居自然村。 3.2 评价指标 evaluation index 反映水生态文明村建设情况的要素。 4 评价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公开公正的评价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基础条件与建设指标相结合的 评价原则。 1 DB36/T 1183—2019 5 评价指标 5.1 指标体系 5.1.1 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基础条件评价和建设指标评价。 5.1.2 基础条件:水生态文明村建设的必备、前提条件。包括:防洪措施、饮水安全、水环境、村容 村貌、村民参与管理 5 项。若有一项不满足,则不能开展建设指标评价工作。 5.1.3 建设指标:水生态文明村建设评价评分的指标项目。包括: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生 活污水处理、面源污染防控、农村水系门塘沟渠治理、水土保持)、管理创新(制度建设、水利遗产发 掘与水文化宣传、特色创新)。 5.2 指标内容 5.2.1 基础条件 5.2.1.1 防洪措施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结合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等条件,具有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山洪灾害易发区须建立山洪预警 和山洪灾害应急预案,且能发挥防灾减灾作用; ——村庄内防洪排涝有保障; ——防汛物料储备符合 SL 298。 5.2.1.2 饮水安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生活用水供水保证率在 97%及以上; ——饮用水符合 GB 5749。 5.2.1.3 水环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村域范围内有门塘或河流水系。对水体垃圾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控制水污染源; ——村内无旱厕,农户厕改在 90%及以上; ——未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全垦造林。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油茶、 果品等经济林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种植者科学选择树种,合 理确定规模,采取修建截水沟、蓄水池、排水沟、等高水平条带、边坡种草、梯地、水平台地 或者横垄种植法等水土保持措施,尽量保留原有植被,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5.2.1.4 村容村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村庄路网顺畅; ——村内具备有序排水设施; ——村内景观、绿化效果良好,古木名树、文化古建筑保护完好; ——村内有组织地进行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 5.2.1.5 村民参与管理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如村民理事会、用水协会等组织),并落实人员及分工; ——坚持政府与村民共同决策、共同执行的方式,引导村民自主参与涉水事务管理,三年内无违反 涉水法律法规事件。 5.2.1.6 基础条件指标评价采用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 2 DB36/T 1183—2019 5.2.2 建设指标 5.2.2.1 防洪减灾措施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如下: ——防洪减灾措施:开展防汛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汛减灾意识。完善防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 防御体系。制定防御不同类型洪水的预案,研究洪水调度和防汛抢险最优决策方案。防洪工程 明确管理人员; ——防洪标准:防洪标准符合 GB 50201; ——评价方式: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查看等。 5.2.2.2 饮水安全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如下: ——水源保护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水源保护条例的规定,农村供水应满足为村民提供安全、方便的生 产生活用水,供水系统应保证足够的水量、合格的水质; ——饮用水源水质符合要求:根据地表水水域功能标准类别,用于饮用的地表水水质,达到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Ⅲ类及以上,地下水达到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常规 指标限值Ⅲ类及以上; ——饮用水卫生标准:符合 GB 5749 水质常规指标限值要求; ——自来水普及率:全村使用自来水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百分比; ——评价方式:查阅近三个月内的水质检测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现场查看、走访村民等。 5.2.2.3 生活污水处理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如下: ——村域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达标排放。村内实现雨污分流,生活污水 实现集中收集,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处理; ——生活污水收集:村内生活污水采用管沟网络进行集中收集,实现雨污分流; ——污水处理设施: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并正常运行,且出水水质达到 DB36/ 1102 相关要求。 包括化粪池、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备等; ——评价方式:查阅近三个月内出水水质检测报告,现场查看相关设施,走访村民等。 5.2.2.4 面源污染防控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如下: ——村域范围内应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采取合理灌排措施,加强面源污染防控; ——化肥农药施用量:化肥、农药用量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并低于上一年度施用量; ——“双控”措施:有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绿肥轮作、水肥一体化技术、新型肥料或其他控 制农药、化肥施用的“双控”措施等; ——农业灌溉:对农业耕作区进行的灌溉作业。为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和效益,采取节水灌溉措施, 包括滴灌、喷灌、微灌等,降低农业灌溉亩均用水量; ——评价方式:查阅有关证明材料,现场查看相关设施,走访村民等。 5.2.2.5 农村水系门塘沟渠治理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如下: ——村内水系、门塘沟渠整治:对村庄内门塘或水系进行整治,流水不腐、淤泥不堵,无垃圾倾倒、 无污水排入;有条件的区域水系、门塘连通,达到内外疏通;水净能洗衣,水清有鱼; ——水景观:河、湖、溪、潭、瀑、塘等水景特征丰富,水生植物配置合理能起到净化水质效果同 时美化环境,水边有观赏游憩设施; ——水库山塘符合要求:水库山塘清洁,生态养殖,水质符合 GB 8978; 3 DB36/T 1183—2019 ——排水沟渠:提倡生态排水沟,区别于传统排水沟,是在沟底及沟壁采用植物措施或植物措施结 合工程措施防护的地面排水通道; ——评价方式:查阅近三个月内的水质检测报告,现场查看等。 5.2.2.6 水土保持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如下: ——按照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原则,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泥沙和污染物输出,提高农村土地利 用率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水土流失面积比率:水土流失面积/村庄土地总面积×100%,主要反映水土流失总体情况; ——农业开发水土保持措施:农业生产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及面源污染; ——林草植被恢复率:村内绿化面积/村内可绿化面积×100%; ——评价方式: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 5.2.2.7 制度建设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如下: ——制度建设包括建立管理机构,管理责任明确到人,由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相关事宜,并将村规民 约落实到位; ——建立制度和村规民约:通过民主议事程序,建章立制,明确村规民约,对涉水涉村事务进行自 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评价方式:查看设立管理机制的有关文件、档案等。 5.2.2.8 水利遗产发掘与水文化宣传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如下: ——水文化源于农业生产,根基于农村,对水的不同利用方式形成各具特色的村落文化; ——水利遗产发掘与保护:反映历史上通过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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