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01
CCS A 12
14
山西省 地方标准
DB 14/T 2631—2023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见证服务规范
2023 - 01 - 18发布 2023 - 04 - 18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14/T 2631 —2023
I 目次
前言 ................................ ................................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基本原则 ................................ ................................ ........... 1
5 一般要求 ................................ ................................ ........... 2
6 见证方式 ................................ ................................ ........... 2
7 见证内容 ................................ ................................ ........... 2
8 评价与改进 ................................ ................................ ......... 4
DB 14/T 2631 —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 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山西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 省政务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XS/TC12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山西省检验 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 技术研究院)、
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长治市行政审批
服务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张永红、董凤鸾、杜振宇、朱蓉、张颖、邢建全、刘立伟、武守强、王琪、刘
燕、王建英、尚晓磊、赵献春、卢天明、黄勇军、郑云贵、赵勇、宋瑞祥、乔子严、张建平、郭敏、平
丽娟、张淼、樊志中、祝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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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见证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见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 基本原则、一般要求、见证方式、见证内
容、评价与 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 山西省行政区域内 的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供的见证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14/T2630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基础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DB14/T263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见证
通过与交易双方不存在利益和权属关系的第三方的亲 眼所见和现场记录,保存公共资源交易环节、
交易过程的真实性的数据、音视频等资料。
3.2
见证服务
对进场交易项目 的交易环节、交易过程、交易数据和交易程序的真实性、合 规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
动。
4 基本原则
4.1 依法依规
应以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依据,依法依 规开展见证 服务。
4.2 全程覆盖
应按照分段负责、无 缝衔接的工作 机制全流程见证,达到 全程留痕可追溯 的工作要求。
4.3 公平公正
公平对待每 个服务对象 和项目,公正提供统一 要求的见证服务。
4.4 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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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立健全见证服务体系,规范见证工作流程与要求 ,准确记录交易过程。
5 一般要求
5.1 应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 项目,提供全流程见证服务。
5.2 应实行“一项 目一见证”的服 务工作机制 ,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5.3 应对交易项目关键环节进 行重点见证,重点见证宜同时进行数字见证与现场见证。关键环节包括
但不限于 招标、开标、评标、竞价、报价、公示等。
5.4 应确保交易项目见证 记录清晰 、完整。
5.5 见证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档、纸质资料、音视频等,应保存归档。
6 见证方式
见证方式分现场见证和数字见证:
a) 现场见证:见证人 员对进入交易场所的项目 交易全过程进行见证、 记录。
b) 数字见证:运用信 息化、智能化、可 视化技术手段,实 现交易过程、现场 行为、数据资料 的
实时可视、实 时记录、实时预警、 实时收集。
7 见证内容
7.1 项目登记
7.1.1 应见证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的项目信息资料、公 告、立项批准文件等内容。
7.1.2 应见证项目登记退回的原因或需要补充的材料清单 。
7.2 场地安排
7.2.1 应见证项目 交易场所、时间、人数及是否隔夜评标等。
7.2.2 应见证场地变更情况。
7.3 公告信息发布
应见证项目交易公告信息内容、信 息发布时间、 信息发布渠道等情况。
7.4 交易环节
7.4.1 公共资源交易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招 标、采购、 拍卖、网络竞价、挂牌等。
7.4.2 招标
7.4.2.1 专家抽取
7.4.2.1.1 应对评标评 审专家抽取的全过程进行见证。
7.4.2.1.2 线上抽取评标评 审专家由电子系统抽取, 应实时记录抽取过程并留痕保存。
7.4.2.1.3 现场抽取评标评审专家应 见证评标评审专家抽取时间、 工作人员名单、 专家人数、专业类
别、专家集合时间 等。
DB 14/T 2631 —2023
3 7.4.2.1.4 应见证评标评审专家补抽的原因、时间、人 数。
7.4.2.2 开标
7.4.2.2.1 线上开标应见证投标文件 上传时间、 投标人开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 情况,投标人数量、
名称、开标结果 等。
7.4.2.2.2 线下开标应见证投标人、项目实施 主体或其代理 机构签到情况,开标前投标文件 密封和签
章的完整度、 开标流程、 现场 情况、 开标结果 等。设有标底的, 要见证开标前标底密封情况及启封结果。
7.4.2.2.3 应见证是否提前或延时开标 以及开标开始时间 和结束时间 。
7.4.2.2.4 应见证是否在规定的地点开标及参与 开标人员姓名、身份等信息 。
7.4.2.2.5 应见证开标异常情况及处理情况。
7.4.2.2.6 应见证评标评审资料整理准备情况。
7.4.2.2.7 见证开标过程中的其他行为活动。
7.4.2.3 评标
7.4.2.3.1 应见证评标评审专家签到 与补抽情况。
7.4.2.3.2 应见证评标评审专家身份验证情况 和进出评标 评审区时间 。
7.4.2.3.3 应见证项目评标 评审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及每位专家所用评标 评审时间。
7.4.2.3.4 应见证评标评审过程中出现的异常行为、不良行为 、违规行为 以及处置 情况。
7.4.2.3.5 应见证评标评审过程中是否存在专家独立 评标评审受到干扰、专家评标 评审过程行为是否
规范情况。
7.4.2.3.6 应见证评标评审现场出现异常情况的原因 、时间以及处理异常情况出入人员 的名单与时间。
7.4.2.3.7 应见证项目澄清、演示 的机构、事项、时间等 。
7.4.2.3.8 应见证对评标评审过程和(或)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情 况与处置情况 。
7.4.2.3.9 应见证评标评审资料清理情况。
7.4.2.3.10 见证评标评审过程中的其他行为活动。
7.4.3 竞争性谈判、磋商等其它采购方式
7.4.3.1 应见证谈判、磋商或 询价小组的组 成及谈判、磋商或询价文件的制定。
7.4.3.2 应见证谈判、磋商或 询价供应商的确定及响应文件 的递交、启封 和报价服务 承诺等。
7.4.3.3 应见证谈判、磋商或 询价小组与每个供应商的谈判或询价情况。
7.4.3.4 应见证成交供应商的最终确定的过程和结果。
7.4.3.5 应见证谈判、磋商或询价小组 的谈判或询价是否受到干扰,谈判或 询价小组成员有无异常行
为、不良行为、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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