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120.30
CCS B 52
4503
桂林市地方 标准
DB4503/T 0041—2022
桂林杂交鲟陆基生态养殖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of practice for land -based ecological breeding of
hybrid sturgeon in Guilin
2022 - 12 - 28发布 2023 - 01 - 28实施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503/T 0041 —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桂林市农业农村局提出 、归口并宣贯 。
本文件起草单位: 桂林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 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 资源县科技情报研究所、
灌阳县水产渔政管理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文俊程、杜希夷、李家文、秦义勇、滕谦、唐春、沈佳庆、田云建、李国林、
汪小红、莫星煜、刘许辉、李光伟、熊国明、王雁翔、唐蕾、戴艳华、秦贵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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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杂交鲟陆基生态养殖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桂林杂交鲟陆基生态养殖技术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 规定了养殖 场地选择 、设施设备
配置等要求,以及养殖管理、鱼病防治、养殖尾水处理、捕捞收获等操作指示,给出了 桂林杂交鲟陆基
生态养殖档案的相关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桂林市行政区域内杂交鲟陆基圆池 生态养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NY/T 3654 鲟鱼配合饲料
NY/T 5361 无公害农产品 淡水养殖产地环境条件
SC/T 0004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SC/T 9101 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杂交鲟鱼 hybrid sturgeon
以西伯利亚鲟为母本,史氏鲟为父本的杂交子代。
注: 适宜生活水温8 ℃~26 ℃,最适生长温度为18 ℃~22 ℃。
3.2
陆基圆池 land-based round ponds
在陆地上采用镀锌钢板、 PVC板、防渗膜等为主要材料,建设用于 鱼虾类等水生动物 养殖的高位圆
形养殖池。
4 养殖场地选择
4.1 选择水量充足、交通便利、供电稳定、无工业 “三废”、农业及生活污染源的区域 。
4.2 水源夏季水温<2 6 ℃,冬季水温> 0 ℃。水质符合 GB 11607的要求。
4.3 其他环境条件应符合 NY/T 5361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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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 设施设备配置
5.1 陆基圆池
5.1.1 直径宜4 m~12 m,池深宜 1.5 m~2.5 m,圆池底部为漏斗形, 坡底比降 10 °~13 °为宜。
5.1.2 采用镀锌钢板、 PVC板、防渗膜等为主要材料,养殖池地面部分建设加固设施。
5.1.3 圆池露出地面高度宜 0.8 m~1.0 m,排水、排污顺畅,操作方便。
5.2 生产配套设施
包括电源控制开关、进排水系统、发电机、增氧设备、报警装置等。
5.3 养殖尾水生态处理设施
有沉淀、过滤、生态净化等设施。
5.4 水质监测设备
有溶氧、pH 值、氨氮、亚硝酸盐、水温等在线 水质监测设备 。
6 养殖管理
6.1 品种选择
以西伯利亚鲟为母本、史氏鲟为父本 为主的杂交鲟。
6.2 苗种来源及质量
苗种来自具备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的苗种场,规格整齐,健壮活跃,无伤病,无畸形,检疫合格。
6.3 放养密度和规格
可根据水源水质水量情况、成鱼规格等因素调整放养密度,具体见表1 。
表1 苗种放养密度和规格
规格(g/尾) 密度(尾/ m³)
100~150 70
250~300 60
500~600 40
1 000~1 100 30
6.4 苗种放养
6.4.1 放养时间
全年可放养,宜 12月至翌年3月。
6.4.2 放养前准备
6.4.2.1 鱼种放养前,应进行设备调试,设施故障排查,确保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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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4.2.2 清理圆池内杂物,可用浓度为 10 g/m3聚维酮碘全池泼洒,带水浸泡消毒 2 d~3 d后,排干水
晾池。
6.4.3 鱼种消毒
鱼种进池时,宜 用3%浓度食盐水对鱼体浸泡消毒 10 min~15 min。
6.5 投喂管理
6.5.1 饲料选择
应符合GB 13078 和NY/T 3654的要求。 人工配合饲料粒径视杂交鲟鱼口径大小确定。
6.5.2 日投饵量、投饵次数、投喂时间
日投饵量、投饵次数、投喂时间 应符合表2的要求, 日常可根据天气、水温和鱼类生长活动等情况
适时调整。高温季节,养殖水体水温≥26 ℃时,应停止或减少投喂。
表2 日投饵量、投饵次数、投喂时间
鱼种规格(g /尾) 日投饵率(%) 投饵次数(次/ d) 投喂时间
100~500 1.5~2.0
3 8:00;13:00;17:00
500~1 000 1.0~1.5
>1 000 0.7~1.0 2 9:00;16:00
6.6 排污时间
每次投喂1 h后,开启底排水闸阀排污10 min~15 min;根据日投饵量适当调整排污时长,保持氨氮
≤0.2 mg/L,亚硝酸盐浓度≤0.1 mg/L。
6.7 水质管理
6.7.1 根据杂交鲟鱼的生长情况调整分配养殖池水体交换频率, 8次/d~12次/d。
6.7.2 实时监测水温、 pH、溶氧量等理化指标,根据监测数据开启增氧设备或增加水流量等。
6.8 设施设备维护
6.8.1 实时检查维护进水管道、沉淀池、拦网并清除附着物。除水体消毒、捕鱼外,养殖全过程不间
断供水。遇溪流洪水,拦截一级沉淀池进水口,避免浑浊泥浆水进池,及时开启增氧设备供氧。
6.8.2 定期维护生产配套设施 等;定期清洗 养殖尾水生态处理设施设备。
6.9 日常管理
6.9.1 每日早、中、晚应进行巡池,观察鱼类活动、摄食情况,及时捞除残饵和其他杂物,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6.9.2 应做好养殖管理记录,内容包括苗种采购记录和放养时间、水温、水质、投入品、鱼病防治等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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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7 鱼病防治
7.1 养殖期间, 每隔30 d~45 d使用聚维酮碘 75 mg/m³进行水体消毒 1次,同时,每千克饲料拌多维
2 g~6 g、益生菌 3 g~5 g,连续使用 3 d~5 d,每日投喂1次。
7.2 每日巡池,观察杂交鲟 活动、生长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治疗 措施。
7.3 使用中草药、有益菌等预防病害,成药应有批准文号。药物的使用符合 GB 31650 和《兽药管理条
例》的要求。
8 养殖尾水处理
养殖尾水应经过尾水收集、沉淀、固液分离、曝气、生态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养殖尾水外排应
符合GB 3838 、SC/T 9101 的规定。
9 捕捞收获
收获前2 d,应停止投喂。捕捞前应关闭供水,开启底排水阀门降低水位,开启增氧设备增氧,用网
具捕鱼收获。
10 养殖档案
应按照SC/T 0004的要求建立养殖档案。档案应保存2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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