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40.10
CCS B 40 15
内蒙古自治区 地方 标准
DB15/T 2923—2023
规模猪场生物安全建设与管理规范
Practices of intensive pig -farm biosecurity establishment and
management
2023-03-28发布 2023-04-28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5/T 2923 —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M/TC 19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
业技术推广中心、赤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辽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巴彦淖尔市动物疫病
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通辽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申捷、贾皓、王建龙、特木尔巴根、李瑞刚、王永杰、谷玉、李运娜、双燕、
马立峰、陈广林、郭宇、秀英、王冠、樊凤娇、云涛、姜永玲、王大伟、高登军、张娜、弓艳春、特木
热、关鑫。
DB15/T 2923 —2023
1
规模猪场生物安全建设与管理 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猪场选址与布局、制度建立、生产管理、防疫管理及病死猪和废弃物管理的生物
安全建设与管理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规模猪场生物安全的建设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7824.1 规模猪场建设
GB/T 17824.2 规模猪场生产技术规程
GB/T 17824.3 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32149 规模猪场清洁生产技术规范
GB/T 39915 动物饲养场防疫准则
NY/T 65 猪饲养标准
NY/T 682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T 1568 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规范
NY/T 4034 规模化猪场生物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NY/T 4139 兽医流行病学调查与监测抽样技术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1 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 5032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5033 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管理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规模猪场 intensive pig farm
采用现代养猪技术与设施设备,实行批次化、全进全出生产工艺,存栏基础母猪 100头以上或年出
栏商品猪 500头以上的自繁自养猪场、专业母猪场、专业育肥猪场。
DB15/T 2923 —2023
2
全进全出 all-in and all -out system
同一批次同时进、出同一猪舍单元的饲养管理制度。
无害化处理 bio-safety disposal
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处理猪的粪、尿及其污物、尸体或其他物品,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消除危
害的过程 。
隔离 quarantine
将疫病感染动物、疑似感染动物和病原携带动物,与健康动物在空间上间隔开,并采取必要措施切
断传染途径,以杜绝疫病继续扩散的防控手段。
4 选址与布局
选址
4.1.1 猪场场址应选择地势高燥,下风向或侧风向,向阳,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水方便,无污染,
排废、供电和交通方便的地方。
4.1.2 距离其他生猪养猪场所、生猪屠宰加工厂、猪肉及相关制品销售市场、非本场专用猪粪肥收集
处理场所、以及动物诊疗场所、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之间保持必要
的距离。
4.1.3 结合场所周边的天然屏障、人工屏障、饲养环境、动物分布等情况,以及动物疫病发生、流 行
和控制等因素,实施综合评估,确认选址符合 GB/T 17824.1 、GB/T 17824.3 和NY 5031的规定。
布局和分区
4.2.1 生产区、生活管理区、饲料加工区、隔离观察区、粪污处理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区等功能区
的布局符合 GB/T 17824.1 、GB/T 39915 和NY 5031的规定,各区之间应有物理隔离,跨区宜经过清洁
和消毒。
4.2.2 场内道路宜分为净道、污道,道路设置宜符合 NY/T 682 的要求。净道与污道之间设立明显分界
线和警戒标识,尽量避免交叉,对交叉区域及时清洁和消毒,确保净道的完整性,保障生物安全。
4.2.3 生产区尽量按不同生产阶段分区饲养。可分为种猪舍(含种公猪舍)、妊 娠舍、分娩舍、保育
舍、育成舍和育肥猪舍,各猪舍之间的距离宜为 20 m左右。
4.2.4 猪场四周宜设置实体围墙。
4.2.5 出猪台宜建于生产区与外部交界处,位于场内的下风向处,净区、污区宜物理隔开,确保淘汰
猪和正常售猪可以分开。有条件的猪场可设立中转站、隔离及防疫设施。
4.2.6 根据防疫需求可建消毒室、兽医室、隔离舍、病死猪暂存间、病死猪无害处理间等,均宜设在
猪舍的下风 50 m处。
4.2.7 有场外中转站猪场,中转站宜距离猪场 3000 m以外,使用场内专用中转车运猪至中转台,由场
外中转车在中转台运载待售猪只。
DB15/T 2923 —2023
3
生物安全设施与要求
4.3.1 规模猪场实施准入控制,猪场大门、生产区入口处设置同大门相同宽、进场大型机动车轮一周
半长的水泥结构的消毒池。生产区门口可以设有更衣换鞋处、消毒室或淋浴室,门口设警示标志。
4.3.2 猪场内、外应设 立洗消及烘干设施,建立至少 2个独立的清洗消毒点;在猪场外设立的洗消点
远离场区一定的距离。
4.3.3 有条件的猪场,宜在猪场 500 m外选址建洗消烘干中心。洗消烘干中心宜设置净区、污区,洗
消流程单向流动。洗消中心功能单元可设置值班室、洗车房、干燥房、物品消毒通道、人员消毒通道、
动力站、硬化路面、废水处理区、衣物清洗干燥间、污区停车场及净区停车场等。
4.3.4 病死猪处理区宜设立洗消间, 并配备专用工作服; 出猪台和中转站处也应设置清洗和消毒设施。
4.3.5 猪舍宜配备专用消毒车和高压水枪。
4.3.6 猪舍、 仓库等建筑物应设防蚊蝇窗纱、 防鸟网以及防鼠碎石 带等, 能实现防鼠防鸟和防蚊蝇等。
猪场建筑设计及环境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猪场应尽可能符合以下标准如下:
—— 猪场建筑设计依据 GB/T 17824.1 和NY/T 1568 执行;
——猪场环境参数依据 GB/T 17824. 3执行;
—— 生猪饮用水水质符合 NY 5027要求。
5 制度建立
风险评估
猪场应按照 NY/T 4034 的规定,定期对本场生物安全现状进行评估。
制定制度
依照评估形成的风险管理措施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并严格执行饲养管理、人员管理、车辆管理、
投入品管理、防疫管理、卫生消毒、免疫监测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记录与档案管理
建立记录制 度,记录方法包括表格、监控、执法记录仪等方式。所有记录及档案,都应按规定详细登
记。严格按照国家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规定对养殖档案进 行管理。
6 生产管理
引种管理
6.1.1 引种对象包括种猪、精液等,引种应符合 GB/T 17824.2 和NY/T 5033 的规定。
6.1.2 制定引种计划和留种计划,内容包括:品种或品系、引种来源、引种时间、隔离方法与设施、
疫病与性能检验等。
6.1.3 引进种猪时,活体供种场应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所引种猪具备《种畜禽合格证》
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种猪引进后应隔离观察 30 d以上,并进行检疫。若从国外引种,应具备国
务院农业 农村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进口报关单证或海关签发的检疫单证。
6.1.4 引种前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DB15/T 2923 —2023
4 a) 准备好引种隔离舍、后备猪舍、饲养员、粪车、料车、新鲜饲料、清洁饮水、疫苗、药品、注
射器、针头等;隔离栏舍应彻底清洗、消毒、熏蒸后至少空栏一段时间,评估无病原残留方可
使用;
b) 种猪运载车辆应严格清洗,彻底消毒并烘干和经兽医生物安全评估后方可使用,运输过程中应
加盖篷布,建议使用全封闭的专业运输车辆进行运输;
c) 运输前应确定最佳运输路线和备用路线,尽量选择高速线路并避免与其它运输动物车辆接触;
d) 运输前应在水箱中加入充足的清洁饮用水,同时加入抗应激药物供猪饮用。
6.1.5 引种调运过程中 应注意下列事项:
a) 运输过程中应尽量少停车,应停车时应选择远离主要道路和附近无易感动物的场所停车;
b) 转运过程中,禁止非猪场人员以及其它无关人员接触猪和参
DB15-T 2923—2023 规模猪场生物安全建设与管理规范 内蒙古自治区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4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4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3-04-16 13:56:31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