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35.240.99
CCS L 70
14
山西省 地方标准
DB 14/T 2720—2023
可移动文物三维激光扫描数字化采集规程
2023 - 03 - 21发布 2023 - 06 - 21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14/T 2720 —2023
I 目次
前言 ................................ ................................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基本要求 ................................ ................................ ........... 2
5 采集流程 ................................ ................................ ........... 2
6 前期准备 ................................ ................................ ........... 3
7 数据采集 ................................ ................................ ........... 3
8 数据处理 ................................ ................................ ........... 4
9 数字成果 ................................ ................................ ........... 5
附录A(规范性) 可移动文物三维激光扫描数字化采集成果技术指标 ......................... 6
DB 14/T 2720 —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文物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XS/TC 03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辰涵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博物院、云冈研究院、太原市文物保护研
究院(太原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太原市晋祠博物馆、太原市双 塔博物馆、太原市天龙山石窟博物馆)、
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山西古建筑博物馆)、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山西考古博物馆)、
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卿、赵志明、何勇、韩宏斌、薛峰、宁波、冯燕、郑媛、王文剑、史颖、张
晓、郭强、李靖、邢娟娟、卫志芳、沟睿、欧阳振宇。
DB 14/T 2720 —2023
1
可移动文物三维激光扫描数字化采集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可移动文物的三维激光扫描数字化采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采集流程、前期准
备、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数字成果。
本文件适用于可移动文物的三维激光扫描数字化采集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2979 近景摄影测量规范
CH/T 1004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CH/Z 3017 地面三维激光扫描作业技术规程
DB14/T 1926 石窟寺文物三维激光扫描数字化采集规程
DB14/T 1927 石窟寺文物摄影测量三维数字化采集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三维激光扫描
采用三维激光扫描设备获取物体表面高精度、高分辨率的三维点云数据的活动。
3.2
点云
以离散、规则或不规则方式分布在三维空间中的点的集合。
3.3
三角网格模型
通过三角形顶点表示的物体空间信息的三维模型。
3.4
纹理贴图
使用UV坐标表示,包含纹理与网格模型映射关系的图像。
3.5
纹理模型
由网格模型和纹理数据共同表达物体表面特征信息的三维模型。
3.6
点云配准
把不同局部坐标系点云数据通过同名几何约束,变换到同一坐标系下,构成完整点云数据的过程。
DB 14/T 2 720—2023
2 3.7
航向重叠度
相邻像片垂直方向相同影像重叠部分的长度与像片边长之比,以百分数表示。
3.8
旁向重叠度
相邻像片水平方向相同影像重叠部分的长度与像片边长之比,以百分数表示。
4 基本要求
可移动文物应符合外观形态稳定、外观色彩稳定、材料非透明的要求。 4.1
应制订文物安全保护方案,采用无损的技术方法,设备与文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500 mm。 4.2
应将质量控制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并建立质量记录。 4.3
采集数据和成果数据应采用统一命名原则。 4.4
数字成果应符合相关技术指标,详见附录 A。 4.5
5 采集流程
可移动文物三维激光扫描数字化采集流程应符合 CH/T 1004 的相关要求,并按照图 1所示流程进行。
图1 采集流程图
DB 14/T 2720 —2023
3 6 前期准备
明确实施对象 6.1
明确实施对象的尺寸、材质、附存环境等基本情况,以及数字成果的输出形式、包括输出格式和精
度要求。
制定技术方案 6.2
技术方案应包括项目概况、作业依据、技术方法、资源配置、组织设计、质量检查、成果清单等方
面的内容。
人员准备 6.3
实施采集工作前,应明确团队成员工作任务及工作职责。
仪器准备 6.4
应按照技术方案确定平台及基准,遵照仪器使用规程进行相应操作。
7 数据采集
点云数据采集 7.1
7.1.1 点云数据采集工作应符合 CH/Z 3017 和DB14/T 1926 的相关规定。
7.1.2 作业前应将仪器放置在观测环境中进行温度平衡。
7.1.3 激光扫描仪应按架设扫描站、建立扫描项目、扫描范围设置、点间距或者采集分辨率设置、开
始扫描等步骤操作。
7.1.4 扫描站应按顺序编号。
7.1.5 每个工程应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宜用工程名命名,同一个工程每天的数据应建立一个文件
夹,文件夹宜用“日期”命名。每个扫描站数据宜建立一个文件,文件名命名宜采用“扫描站号 +扫描
站位置描述”的方式命名。
7.1.6 扫描点间距应不大于 2 mm。
7.1.7 如果整体采集分辨率较低时,应对标靶进行精扫。
7.1.8 相邻扫描站间点云数据的重叠度应不低于 30%。
7.1.9 扫描过程中如果仪器工作出现断电、死机等异常,或者仪器位置出现变化,应重新启动仪器进
行自检、重新开始扫描。
7.1.10 点云的覆盖率应不小于 90%。
纹理数据采集 7.2
7.2.1 纹理数据采集工作应符合 GB/T 12979 和DB14/T 1927 的相关规定。
7.2.2 纹理数据采集宜使用满足分辨率要求的单反相机,单张图像相幅设置到相机的最大分辨率。
7.2.3 应保证被拍摄目标物色彩还原的准确度,色温建议控制在 5500 k±500 k。
7.2.4 图像的拍摄角度应尽可能保持镜头正对目标面。无法正面拍摄全景时,先拍摄部分全景,再逐
个正对拍摄,后期再进行合成。
7.2.5 拍摄过程中保持相同的焦距,使用非定焦镜头时对其采取焦距固定措施。
7.2.6 可移动文物在照片中的画面面积占比不小于 70%。
DB 14/T 2720 —2023
4 7.2.7 航向重叠度应不小于 80%,旁向重叠度应不小于 60%。
7.2.8 影像文件大小应选择所用设备最大影像尺寸,影像文件格式应选择 TIFF或RAW+JPEG 。
8 数据处理
点云数据处理 8.1
8.1.1 点云预处理
8.1.1.1 将不同格式的点云数据转化为统一格式。
8.1.1.2 点云预处理应包括点云的选择、删除、降噪、抽析、平滑、采样等。
8.1.2 点云配准
8.1.2.1 应在两组点云中选择对应点,实现三维数据的配准和融合。
8.1.2.2 宜采用自动配准,如无法采用自动配准的情况下,采用手动配准。
DB14-T 2720—2023 可移动文物三维激光扫描数字化采集规程 山西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9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9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3-04-16 13:56:42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