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20.40
CCS Z 10
长 江 三 角 洲 区 域 地 方 标 准
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传感器法网格化
监测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grid monitoring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 sensor method in industrial area
2023 - 06 - 13发布 2023 - 09- 13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DB31/T 310016—2023
DB32/T 310016—2023
DB33/T 310016—2023
DB34/T 310016—2023
联合发布
DB31/T310016—2023、DB32/T310016—2023、DB33/T310016—2023、DB34/T 310016—2023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网格化布点规则 ...................................................................... 1
5 技术要求 ............................................................................ 2
6 性能指标 ............................................................................ 3
7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 4
附录 A(规范性)测试方法 ............................................................... 5
参考文献 .............................................................................. 9
DB31/T 310016—2023、 DB32/T 3100116—2023、 DB33/T 310016—2023 、DB34/T 310016—2023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联合
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
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有限公司、东
方国际(集团)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云飞、高松、徐薇、林长青、徐志荣、陈诚、孙鑫、魏桢、段玉森、杨勇、
胡雄星、陈斐、侯爽、姚轶、田旭东、曹军、秦艳红、徐政、谢飞、吴爱生、任华荣、周培生、张劲
松、余晶京。
DB31/T310016—2023、DB32/T310016—2023、DB33/T310016—2023、DB34/T 310016—2023
1
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传感器法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采用挥发性有机物传感器法监测设备,对环境空气及废气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
浓度开展网格化监测的布点规则、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质量控制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规范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传感器法网格化监测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HJ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 759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网格化监测 grid monitoring
为达到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的目的,根据不同监控需求及环境特征,将目标区域分为不同
的网格进行点位布设,对各网格中的相关污染物浓度进行实时监测,结合地理位置显示污染物空间分布
的技术。
传感器法监测 sensor monitoring
采用光离子化检测器、 金属氧化物半导体 等传感器检测方法对气态物质进行监测。
参比设备 reference equipment
可为传感器法网格化监测设备提供比对数据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如气相色谱 -质谱联用仪
(GC-MS) 、气相色谱 -氢火焰检测器( GC-FID)和非甲烷总烃( NMHC)等监测设备。
4 网格化布点规则
布设原则和要求
4.1.1 科学性
DB31/T 310016—2023、 DB32/T 3100116—2023、 DB33/T 310016—2023 、DB34/T 310016—2023
2 网格化点位布设应综合考虑工业园区自然地理信息、气象等环境因素,以及工业布局、企业分布等
产业特点,满足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需求。
4.1.2 代表性
网格化点位布设应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能客观反映工业园区内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变化规律。
4.1.3 动态性
园区建设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区域空气质量发生变化时,应合理、科学有效地对网格化监测的
布设点位进行调整。
布点要求
4.2.1 根据监测目的,对工业园区进行网格化布点。
4.2.2 根据工业园区主导风向,在园区周界上风向设置背景点,至少设置 1 个背景点。
4.2.3 根据工业园区整体面积进行网格划分,原则上不大于 3 km×3 km,可适当加密布点;也可根据
园区内企业数量及占地面积进行网格划分。 每个网格至少设置 1 个点位, 园区布点总数不少于 3 个 (包
含背景点在内)。具体点位可综合企业污染特征、重点关注排放源、位置及主导风向等因素布设。
4.2.4 监测设备距地面高度一般应在 3 m ~20 m 范围内,在保证监测点具有空间代表性的前提下,若
所选监测点位周边无法满足此安装高度要求,其设备安装高度可放宽至20 m ~30 m 范围。针对重点关
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区域的监测点位,其安装高度可根据需要调整。
4.2.5 监测点周围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环境状况相对稳定、安全,防火措施有保障;
b) 周围尽可能开阔,不受建筑物或植被影响;
c) 布设点的设置条件尽可能一致,使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
5 技术要求
监测要求
5.1.1 环境适应性要求
设备在以下条件中应能正常工作:
a) 工作温度:上限为 50 ℃,下限为-20 ℃;
b) 工作相对湿度:上限为 95% RH。
5.1.2 设备硬件要求
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采用主动采样泵;
b) 采用相应方法对被测气体的温度和湿度进行有效控制;
c) 气路材质为惰性化材料;
d) 采用颗粒物过滤器件;
e) 配备风向、风速仪,环境温、湿度仪及气压计。
DB31/T310016—2023、DB32/T310016—2023、DB33/T310016—2023、DB34/T 310016—2023
3 5.1.3 监测频次
采用连续测量方式,数据监测频率不低于 1 次/min,上传频率为 1 次/min,每小时监测时间不低
于 45 min。
数据存储要求
设备应能存储 3 个月以上的历史数据,并支持将数据导出。
通信要求
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通讯接口不少于 1 个。传输的数据按照 HJ 212 规定,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性;
b) 具备断电自启动自恢复功能,设备重新上电之后自动启动、自动与信息平台重新建立连接。设
备断线重联后将断网时间段数据续传。
6 性能指标
设备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 和表2 要求。
表1 实验室测试性能指标要求
序号 指标 测试项目 限值 单位
1 零点噪声 / ≤2 nmol/mol
2 最低检出限 / ≤4 nmol/
DB33-T 310016—2023 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传感器法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 浙江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2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2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3-09-05 13:04:00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