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20
CCS B 05
33
DB33/T 1314—202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猴头菇绿色生产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een production of Hericium erinaceus
2023 - 07 - 23发布 2023 - 08 - 23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T 1314—2023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 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常山县农业农村局、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常山县天乐食用菌研究所、常山
豪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 人:洪金良、黄良水 、张志慧、计明月、 陈青、陆中华、汪丽霞、杨兴良、李云涛、
韩鸿翼、毛荣良、宗亭轩、宋小亚、张育青 、李金辉、何建红、余樟平 。
DB33/T 1314—2023
1 猴头菇绿色生产技术规 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猴头菇绿色生产的 菌种、场地环境、 栽培技术、采收与烘干、 病虫害防 控、生产档案
等。
本标准适用于猴头菇设施栽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 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528 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NY/T 1742 食用菌菌种通用技术要求
NY/T 1935 食用菌栽培基质质量安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菌种
4.1 品种选择
选用经省级以上品种认定,或两个生产周期验证的优质高产、种性良好、抗逆性强的品种 ,如‘常
山猴头99号’‘浙林猴 2号’。
4.2 菌种生产
菌种应按照NY/T 528 要求生产,质量应符合 NY/T 1742 的要求。
5 场地环境
宜选择生态环境良好、地势相对平坦、远离污染源的生产场地,环境应符合 NY/T 391的要求,生产
用水应符合 GB 5749的要求。
6 栽培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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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6.1 栽培季节
9月下旬~10月下旬制棒,10月下旬~次年4月中旬出菇。
6.2 栽培基质及推荐配方
6.2.1 栽培基质
棉籽壳、杂木屑、麸皮应符合 NY/T 1935 的规定。
6.2.2 推荐配方
推荐配方如下:
a) 棉籽壳70%、杂木屑 15%、麸皮14%、石膏1%;
b) 棉籽壳39%、杂木屑 39%、麸皮13%、玉米芯 8%、石膏1%;
c) 棉籽壳16%、杂木屑 32%、玉米芯 38%、麸皮13%、石膏1%。
6.3 菌棒制作
6.3.1 拌料
杂木屑、棉籽壳、玉米芯需提前预湿,与辅料混合拌匀 ,将含水量控制在58%~62%(用两手指紧捏
料,指间有水 渍但不下滴 为度)。
6.3.2 装袋
选用规格 13 cm×55 cm×0.005 cm低压高密度 聚乙烯袋。采用装袋 机装袋, 在拌料后 4小时内完成装
袋,棒重1.5 kg~1.7 kg,长40 cm~42 cm。装袋完成后 检查料棒有无破损, 破损小的贴上胶布。
6.3.3 灭菌
装袋后立即灭菌。 常压灭菌, 4小时内料温升到 100 ℃后保持16小时~18小时。
6.3.4 冷却
灭菌完成后,温度降至 80 ℃以下打开仓门,将料棒移到冷 却室,棒温到 28 ℃以下方可接种。
6.3.5 接种
接种室保持清洁、干燥,使用前用二氯异氰尿酸钠熏蒸消毒 (4 g/m3~8 g/m3,30分钟以上 )或臭氧
消毒(1小时~2小时) 。按 NY/T 528 要求接种。
6.3.6 发菌
6.3.6.1 发菌室要求
发菌室应清洁、干燥、 避光,可换气、调温、调湿;消毒按照 6.3.5执行。
6.3.6.2 发菌管理
菌棒采用 “ #” 形或墙式叠放不超过 10层, 最底层接种口向上、 其他层接种口向下 。 控制温度20 ℃~
24 ℃,二氧化碳浓度低于 0.15%,及时通风换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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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接种后10天~15天,及时翻堆,观察菌丝生长情况,剔除污染菌棒, 菌丝长至2/3袋以上,转入出
菇管理。
6.4 出菇
6.4.1 设施要求
出菇房应清洁,能调温、调湿、调光、调气 。层架一般 设5层~6层、宽90 cm~100 cm、层间距 30 cm,
可根据菇房(棚)大小安排层架排数及其间距。
6.4.2 出菇管理
成熟菌棒去 除接种块后, 接种口朝下 卧排于层架, 棒间距 4 cm~7 cm为宜。 控制菇房 (棚) 温度14 ℃~
18 ℃,二氧化碳浓度不高于 0.07%,光照强度 200 Lx~400 Lx,控制空气相对湿度菇蕾诱导期 80%~85%,
成菇期85%~90%,10天~15天可采收。
6.4.3 转潮管理
采收后及时清理出菇口残留物,养菌 5天~10天,按6.4.2方法管理。一般可收 3潮~4潮菇。
7 采收与烘干
7.1 采收
当菌刺长 1.0 cm~1.5 cm、孢子弹射前及时采收。鲜销菇采前 6小时~8小时停止增湿;干制菇采
前1天停止增湿。 采收时捏住基部扭转摘下,清理基部菌料,鲜菇分级包装, 0 ℃~4 ℃冷藏。
7.2 烘干
将采收的鲜 菇,按大小 单层整齐放在烘筛上 烘烤,温度从35 ℃逐渐提高到 55 ℃,直至烘干。干品
含水量低于12%,可用水分检测仪检测,即取约 10 g干品称重后在 110 ℃下干燥 40分钟,再称重,计算失
水率。保持菌刺完整,待冷却后及时 密封包装,在避光、阴凉、干燥处贮藏。
8 病虫害防控
8.1 主要病虫害
病菌主要有霉菌 (链孢霉、毛霉、木霉、黄曲霉 )、细菌性基腐病 ,虫害主要有菇蝇、菇蚊。
8.2 防控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控”原则,采用农业防控、物理防控,必要时辅以化学防 控。
8.3 防控措施
建议防控措施如下:
a) 注重控制污染源,保持生产环境清洁卫生;
b) 严格检查种源 ,确保无病菌感染及虫害的优质种源;
c) 适时物理 杀虫,春季气温回升时菇房(棚)悬挂 黄板、杀虫灯 等诱杀;
d) 确保安全用药,出菇期 不应使用 农药,转潮期确需用药,按 NY/T 393 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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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9 生产档案
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的生产、销售档案,包括农业投入品采购和使用 、生产农事、病虫害防控,产
品销售等。档案保存 2年以上。
10 生产模式图
猴头菇绿色生产标准化技术模式图见附录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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