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9号 《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NO: SC122751)已由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7月27日 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 (2017年7月27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农村公路事业的发展,适 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 划、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 划,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公路建设技术标准修建 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农村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 划、因地制宜、保护环境、建管养运并重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和分级负责、分 类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 公路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农 村公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促进农村公 路持续健康发展。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 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的责任主体,应当 健全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建设、管理和养护体 系,完善农村公路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 好农村公路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公路工作,明确相应的人 员和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 哩’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7.NO.47 设、养护及村道管理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 (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 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做好本区域内村道的日 常养护工作,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 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本区域内村道的建 设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编制全省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执行中央和省农村 公路投资计划,指导、监督全省农村公路工作。 市(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 理、养护和运输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 属的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质量监 督机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 财政、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建设、 农业、扶贫等有关部门,按照本条例和各自职责做 好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 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输所需经费列入 本级财政预算,经费应当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 加和地方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政 策、资金、物资等方面,帮助和扶持贫困地区、少数 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推进农村公路事 业的发展。 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推进农村公 路事业发展。 第十条农村公路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 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影响农村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农村公路规划,并根据农村公 路建设规划、资金规模等因素,编制农村公路建设 规划项目库。 农村公路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生态环境保 护规划,与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第十二条县道规划及其项目库由县(市、 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 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 批准。 乡道、村道规划及其项目库由县(市、区)人民 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 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依照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县道、乡道、村道 规划及其项目库,应当报批准机关的上一级人民 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经批准的农村公路规划及其项目库需要修改 的,应当按照原程序批准和备案。 第十二条县道、乡道的命名和编号,由省人 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的规定确定。 村道的命名和编号,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的规定确定。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的建设应当根据经济社 会发展、自然地理条件和公路功能需求等实际情 况,合理确定技术标准。 新建、改建县道、乡道应当执行国家和交通运 输部有关标准。新建、改建村道路面宽度不少于 4.5米,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的路段,路 面宽度不得少于3.5米,并按规定设置错车道。 第十五条县道、乡道建设使用土地由县级 8t1!}川省人民代来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7.NO.4

.pdf文档 法律法规 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2017-07-27

安全标准 > 法规 >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2017-07-27 第 1 页 法律法规 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2017-07-27 第 2 页 法律法规 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2017-07-27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2024-01-01 06:25:23上传分享
给文档打分
您好可以输入 255 个字符
网站域名是多少( 答案:github5.com )
评论列表
  • 暂时还没有评论,期待您的金玉良言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