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1.120.01 P31 DB32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32/T 3702-2019 江苏省日照分析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unlight analysis in Jiangsu 2019-12-16 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03-01 实施 发 布 DB32/T 3702-2019 目 次 前 言 ..................................................................... Ⅱ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 3 5 日照分析参数及方法......................................................... 3 6 建筑日照标准............................................................... 5 7 日照分析过程............................................................... 6 8 日照分析成果要求........................................................... 9 I DB32/T 3702-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无锡市规划局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无锡市规划局、无锡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强、尤志斌、王维、黄永进、高东、江炜、戴晶、徐强、孔艳、 施海燕。 II DB32/T 3702-2019 江苏省日照分析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内市、县(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 筑设计和规划许可等事项的日照分析。以下建筑工程项目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日照分析: a)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宿舍、老年人生活用房的居住空间等; b)文教卫生建筑,包括中、小学教学楼,幼儿园及托儿所,医院病房等; c)其他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或场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9-2011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 50180-2018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T 50947-2014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GB 51039-2014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 36-2016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 450-2018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DGJ 32/J26-2017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 年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日照 sunlight on buildings 太阳光直接照射到建筑物(场地)上的状况。 3.2 日照分析 sunlight analysis 编制单位或专业机构,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运用专业的日照软件,模拟计算拟 建建筑物(场地)与周边建筑物(场地)间的日照遮挡程度,出具日照分析成果。 3.3 日照分析对象 object of sunlight analysis 有日照时间要求的建筑物(场地),包括已建和拟建等各个阶段的建筑物(场地)。 1 DB32/T 3702-2019 3.4 日照基准年 reference year of sunlight assessment 建筑日照计算中所采用的相关太阳数据的取值年份。 3.5 日照标准日 reference day of sunlight assessment 用来测定和衡量建筑日照时数的特定日期。 3.6 真太阳时 apparent solar time 太阳连续两次经过当地观测点的上中天(正午 12 时,即当地当日太阳高度角最高之时) 的时间间隔为 1 真太阳日,1 真太阳日分为 24 真太阳时。 3.7 有效日照时间带 period of effective sunlight 根据日照标准日确定,用真太阳时表示。大寒日采用 8:00-16:00,冬至日采用 9:00-15:00。 3.8 日照时数 sunlight duration time 在有效日照时间带内,建筑物(场地)计算位置获得日照的各时间段的累计值。 3.9 日照标准 standard for sunlight 根据建筑物所处的气候区、城市规模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确定,在日照标准日的有效日 照时间带内太阳光应直接照射到建筑物(场地)上的最低日照时数。 3.10 遮挡建筑 obstructive buildings 在有效日照时间带内,对已建和拟建建筑物(场地)的日照产生影响的已建和拟建建(构) 筑物、地形及高架桥等。 3.11 被遮挡建筑(场地) buildings(site) being overshadowed 在有效日照时间带内,日照受已建和拟建建(构)筑物、地形及高架桥等影响的已建和 拟建建筑(场地) 。 3.12 建模 modeling 对地形、遮挡建筑和被遮挡建筑建立几何模型并确定空间位置关系的工作。 3.13 日照主朝向 main direction of sunlight 2 DB32/T 3702-2019 日照分析对象获取日照的主要方向。 3.14 计算基准线 datum line of sunlight analysis 日照分析过程中用于反映被遮挡建筑日照情况布置日照分析采样点的轮廓线。 3.15 采样点 sampling point 选取作为日照分析样本的点,是日照分析的最基本取样单位。 3.16 采样点的间距 space between two sampling points 两个相邻采样点之间的距离。 3.17 采样时间间隔 time interval 对采样点进行日照计算时,需在有效时间带内每隔一定的时间进行一次计算,其前后两 次计算的时间差即为时间间隔。 3.18 计算高度 test height 即采样点标高,一般采用分析对象各层窗台标高(或场地标高)。 3.19 多点沿线分析 many-point analysis 沿建筑轮廓线或任意线段进行的等距离采样分析。 3.20 多点区域分析 many-point zone analysis 在任意高度面上进行的等距离采样分析。 3.21 日照等时线 isochrone of sunlight 日照时数相同的采样点的连线。 3.22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3.23 老年人生活用房 living space for the aged 3 DB32/T 3702-2019 为满足老年人居住、就餐等基本生活需求以及为其提供生活照料服务而设置的用房。 4 总则 4.1 为规范建筑工程日照分析工作,保障居民阳光权益,促进日照分析工作的规范化和标 准化,制定本规程。 4.2 用于日照分析的软件必须经过软件产品质量检测单位的测试,并应经过国家级检测机 构的检测。 4.3 日照分析工作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 日照分析参数及方法 5.1 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5.1.1 经纬度参数宜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经纬度确定。当建筑实际位置与城市纬度差超过 15´(或南北距离超过 25km),或者与城市经度差超过 15´(或东西距离超过 20km)时,宜 根据项目实际位置确定经纬度值。 5.1.2 日照基准年应选取公元 2001 年。 5.1.3 日照标准日和有效时间带应按日照标准确定:2001 年 01 月 20 日(大寒日)真太阳 时 8:00~16:00;2001 年 12 月 22 日(冬至日)真太阳时 9:00~15:00。 5.1.4 日照时数的统计方式按累积计算,可计入的最小连续日照时间不应小于 30.0min, 常住人口大于等于 50 万人的城市累计时间段不宜超过两段。 5.1.5 日照分析采样的时间间隔宜取 1.0min。 5.1.6 日照分析采样点间距应根据分析方法和计算区域的大小合理确定:窗户宜取 0.30m~0.60m;建筑宜取 0.60m~1.00m;场地宜取 1.00m~5.00m。 5.1.7 日照计算基准线的计算高度:建筑应以室内地坪上 0.90m 的高度计算;场地应以场 地标高计算。 5.2 日照分析计算规则 5.2.1 日照分析宜根据分析对象的功能空间布局合理设定日照主朝向,一般宜取分析对象 的南或偏南外墙的垂直方向为日照主朝向。 5.2.2 凸窗和落地窗应以日照主朝向外墙窗台为计算基准线,见图 1。 图1 凸窗和落地窗的日照计算基准线图 5.2.3 直角转角窗、弧形转角窗等异型窗户的计算基准线应以窗户洞开口为计算基准线, 见图 2。 4 DB32/T 3702-2019 图2 直角转角窗和弧形转角窗的日照计算基准线图 5.2.4 敞开阳台计算基准线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凹阳台应以阳台栏杆外缘为计算基准线,见图 3。 图3 凹阳台的计算基准线图 b) 半凹半凸阳台应以外墙为计算基准线,见图 4。 图4 半凹半凸阳台的计算基准线图 c) 凸阳台应以外墙为计算基准线,见图 5。 图5 凸阳台的计算基准线图 5.2.5 封闭阳台应以阳台栏杆外缘为计算基准线。 5.2.6 南外廊式建筑应以外廊栏杆外缘为计算基准线。 5.2.7 窗户(或阳台)的计算宽度应按其使用功能确定。文教卫生类建筑、老年人生活用 房的居住空间应按窗户实际宽度计算,其中有日照要求的外廊式建筑应按功能空间窗户投影 到外廊的实际宽度计算。住宅类居住空间窗户(或阳台)的计算宽度应按以下规定确定: a) 居住空间主朝向上只有一个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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