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运输政务数据共享推动交通运输数字政府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依据国务院关于政务数据共享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政务部门以下简称政务部门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交通运输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政务数据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产生获取的以电子形式记录保存的各类非涉密数据文件资料和图表等本办法所称提供部门是指产生和提供政务数据的政务部门本办法所称使用部门是指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政务数据的政务部门第三条本办法用于规范交通运输部及部际部省相关政务部门因履行职责需要提供和使用政务数据的行为第四条部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监督和评估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组织管理交通运输政务数据目录编制工作组织推进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部共享平台政务数据接入组织开展相关制度文件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和宣贯实施监督部共享平台的运行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应用技术支持部门以下简称技术支持部门受部科技主管部门委托负责部共享平台的建设运维部共享平台政务数据目录和政务数据维护管理并为政务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提供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政务数据目录编制政务数据提供和授权等相关工作并对所提供政务数据质量负责使用部门依据政务数据目录申请使用政务数据安全合规使用政务数据并反馈使用情况第五条政务数据共享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政务数据原则上均应共享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制度明确不得共享的除外二需求导向无偿使用使用部门提出明确的共享需求和政务数据使用用途提供部门应及时响应并无偿提供共享服务三统一标准平台交换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政务数据的编目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工作政务部门应基于部省两级共享平台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四建立机制保障安全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机制加强对政务数据共享全过程的身份鉴别授权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政务数据安全第二章分类与要求第六条政务数据按共享类型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三种类型可提供给所有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数据属于无条件共享类可提供给部分政务部门共享使用或仅部分内容能够提供给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数据属于有条件共享类不宜提供给其他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数据属于不予共享类第七条政务数据共享类型划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经脱密处理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空间和属性信息以及运载工具基本信息从业企业基本信息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执法案件结果信息信用信息等基础数据是政务部门履行职责的共同需要必须接入部共享平台实现集中汇聚统筹管理及时更新供政务部门无条件共享使用二列入有条件共享类的政务数据提供部门应明确共享条件三列入不予共享类的政务数据提供部门应出具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制度依据第三章目录编制与管理第八条政务数据目录是实现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基础是政务部门间政务数据共享的依据政务数据目录核心元数据包括分类名称提供部门格式信息项信息更新周期共享类型共享条件共享范围共享方式来源系统安全分级等内容政务数据目录应按照版本进行管理第九条提供部门应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在部共享平台编制政务数据目录确保政务数据目录准确完整通过合规性检测的政务数据目录方可在部共享平台发布政务数据目录一经发布不得随意更改因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原因造成数据变更确需更改政务数据目录的提供部门应及时在部共享平台上更新目录数据正被使用的提供部门应至少在数据变更前个月进行登记第四章提供与使用第十条凡涉及交通运输部的政务数据共享均应通过部共享平台实施部共享平台提供联机查询数据订阅数据下载等共享服务第十一条新建的部级信息系统部省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须通过部共享平台实现政务数据共享原有跨部门跨层级的行业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在升级改造时须迁移到部共享平台第十二条使用部门申请共享政务数据时应明确使用用途申请无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的经部共享平台身份验证通过后可自动获得授权申请有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的技术支持部门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信息初审通过初审的提供部门须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拒绝共享的提供部门应提供法律法规或政策制度依据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的提供部门应在共享条件中说明对于不予共享的政务数据使用部门因履行职责确需使用的由使用部门与提供部门协商解决第十三条已接入部共享平台的行业外政务数据由部科技主管部门授权使用未接入部共享平台的行业外政务数据使用部门向部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由部科技主管部门协调接入第十四条提供部门可委托技术支持部门对政务数据申请进行审核技术支持部门定期向提供部门反馈审核情况第十五条提供部门应保障所提供政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可用性对使用部门反馈的政务数据质量问题提供部门应及时予以校核并反馈第十六条使用部门应依法依规使用政务数据按照申请的使用用途将政务数据用于本部门履职需要不得滥用非授权使用未经许可扩散或泄露所获取的政务数据不得直接或以改变数据形式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其他目的需改变使用用途的应重新申请并获得授权第十七条使用部门应在部共享平台上反馈共享政务数据使用情况包括满足需求情况数据质量以及使用效果对于已授权但个月内未使用的政务数据授权部门可撤销授权第五章监督与保障第十八条部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政务数据共享监督评估制度组织开展政务数据检查和共享评估工作第十九条政务部门应遵循国家和行业网络安全管理法规政策和制度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数据分类分级要求加强本部门政务数据提供渠道和使用环境的安全防护切实保障政务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共享和使用安全第二十条部级信息系统应在立项阶段通过部共享平台预编政务数据目录上线试运行前在部共享平台上编制正式政务数据目录并在试运行个月内接入政务数据部共享平台提供的编目回执将作为项目立项审批上线试运行及验收等环节重要依据通过政务数据预编目录合规性检测的方可下载预编目回执通过政务数据目录合规性检测并接入数据的方可下载正式编目回执申请部补助资金的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应按照部印发的建设指南标准规范等指导性文件落实政务数据共享要求第二十一条政务部门应保障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经费将政务数据目录编制共享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等工作经费纳入本部门年度预算第二十二条政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政务部门应明确本部门实施机构和工作人员第二十三条政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科技主管部门通知整改一未按要求编制和更新政务数据目录的二未向部共享平台及时提供更新政务数据的三向部共享平台提供的政务数据和实际掌握数据不一致的或提供的政务数据不符合有关规范无法使用的四对已发现不一致或有明显错误的政务数据不及时校核的五对共享获取的政务数据管理失控致使出现滥用非授权使用未经许可扩散或泄漏的六未经提供部门授权擅自将政务数据提供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目的的七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二十四条不按本办法要求执行且通报后拒不整改的不予安排运行维护经费不予提供硬件资源不予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部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交科技发号同时废止涉及政务内网数据共享有关规定另行制定附件政务数据提供与更新流程附件政务数据申请与授权流程
交通运输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办法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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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路人甲 于 2022-05-24 13:17:23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