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01
CCS B 40
备案号: DB63
青海省 地 方 标 准
DB 63/ T 2394—2024
草原碳汇监测技术规程
XXXX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63/T 2394—2024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草原总站、 青海省林业碳汇服务中心 、青海省果洛州林草站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马文文、石 红霄、哈斯巴根、辛玉春、仪律北、于海、周华坤、王九峦、刘文辉、李宏
达、徐公芳、刘华、白重庆、吴新宏
本文件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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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草原碳汇监测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草原碳汇监测的 术语和定义、监测内容和方法、草原碳储量计算等内容 。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计量并监测草原碳汇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LY/T 1237 森林土壤有机质的测定及碳氮比的计算
LY/T 2250 森林土壤调查技术规程
NY/T 1121.4 土壤监测 第4部分:土壤容重的测定
NY/T 1233 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 技术规程
NY/T 2998 草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
DB63/T 1513 青海天然草地分类
DB63/T 1564 高寒草地遥感监测评估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草原碳汇
草原植被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 固定在草原 植被和土壤中 的活动过程 。
3.2
草原碳储量
草原植被碳汇和土壤碳汇的总称。通常为地上生物量、 地下根系和土壤有机质等进行储存的有机碳
总量。
3.3
样地法
通过设置样地(方)测算草原的平均碳含量,计算区域草原碳汇量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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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4 地面监测
4.1 准备工作
包括监测路线预设、资料收集与整理、仪器和设备(根钻、环刀、铝盒、剪刀、铲子、铁锹、筛网、
记录表格、记号笔、天平、信封及布袋等)准备及人员培训等。
4.2 样地(方)布设
4.2.1 设置要求
样地布设方法按照 NY/T 2998执行。
4.2.2 样地信息
样地确定后,填写附录 A表A.1。
4.2.3 样方信息
在样地内设置样方,建立固定标志。样方布设及数量要求、规模按照 NY/T 2998执行,并填写附录 A
表A.2。
4.3 样品采集与分析处理
4.3.1 地上生物量
样方内植物齐地面刈割 ,称重后,置于信封(布袋),作好标记,带回室内,注意风干保存。在试
验室用烘箱105 ℃杀青, 以65 ℃鼓风干燥至恒重,称其干重 ,并填写附录表 A表A.2。
4.3.2 地下生物量
同一样方内,用根钻随机取样( 30 cm以内)3~5个。分别置于 1 mm孔径网袋中,用水洗法将样品洗
净后,带回室内风干保存。置于烘箱内以 65 ℃恒温烘干 48 h,称重,并填写附录表 A表A.3。
4.3.3 土壤样品
4.3.3.1 土壤容重采集
环刀法。称取环刀重量(精确至 0.1 g),并进行标记。在收集地上生物量的样方内选择土层采集
剖面。分别在 0 cm~10 cm、10 cm~20 cm、20 cm~30 cm三个土层高度采样,分层放入铝盒,做标记并
带回实验室进行处理, 并填写附录 A表A.4。
4.3.3.2 土壤样品采集
在样地内随机选取 5个点,用根钻以 0 cm~10 cm、10 cm~20 cm、20 cm~30 cm三个土层高度进行取
样,同层土样装入一个纸袋(布袋)里,做好标记和保存,及时运至实验室。
4.3.3.3 土壤样品处理
将铝盒中的土样,带回实验室 105℃烘干48 h至恒重并称重。将袋子里的土样,风干、去杂质、
研磨、过筛 ,挑出土壤砾石(直径 ≥2 mm),分别称重,用排水法测定砾石体积。
4.3.4 样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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