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7.120.10
H 61
团体标准
T/HJAITISA 02—2020
重熔用精铝锭
Refined aluminium ingot for remelting
Drafting guidelines for commercial grades standard of Chinese medicinal
materials
2020-07-30发布 2020-09-01实施
河津市铝工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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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 ISO115:2003《重熔用铝锭牌号和化学成分》编制,与 ISO115:
2003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
本标准各项技术内容参照了 YB/T 665-2018《重熔用 精铝锭》。
本标准与 YB/T 665-2018 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区别如下 :
-修改了产品适用范围(见 1)。
-增加了 Al99.994牌号(见 3.1)。
-减少了原有标准牌号 Al99.995、Al99.99、Al99.97 三个牌号 (见3.1)。
-修改了Al99.996、Al99.990、Al99.98、Al99.95、Al99.92、Al99.90六个牌号的化学成分(见
3.2表1)。
—增加了Al99.994牌号的化学成分(见 3.2表1)。
本标准不涉及专利方面的问题。
本标准由 河津市铝工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铝山西新材料 有限公司 、中铝材料应用研究院 山西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瑞忠、胡宗喜、薛峰平、胡金平、钟鼓、路通、李建华、杨仲生、宁博、
王云飞、陈俊林、曹晓毅、辛丽霞。
本标准由 河津市铝工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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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熔用精铝锭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重熔用 精铝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一次电解及偏析法生产的重熔用精铝锭(以下简称精铝锭) 。
2 引用标准
GB/T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 7999 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 8170 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20975 (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5820 包装用钢带
QB/T 3811 塑料打包带
YS/T 665 重熔用精铝锭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重熔用精铝锭按化学成分分为 Al99.996 、 Al99.994、Al99.993 、Al99.990 、Al99.98、Al99.95、Al99.92、
Al99.90 八个牌号。
3.2 化学成分
重熔用精铝锭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 1的规定。 精铝锭应控制 ω (Cd+Hg+Pb)≤0.0095% ,ω
(As)≤0.0090 %。需方对其他杂质元素有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并在订货单 (或合同)
中注明。
表1 重熔用精铝锭的化学成分
牌号
纯度
代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不大于, μ g/g 铝含量不小
于,% Si Fe Cu Mn Mg Cr Ni Zn Ga V B Ti Zr 其他单个 a
Al99.996 4N6 10 5 1 7 2 3 1 5 10 3 2 3 3 10 99.996b
Al99.994 4N4 11 6 1 7 2 3 1 7 12 3 2 3 3 10 99.994b
Al99.993 4N3 15 10 5 10 5 3 2 10 15 5 3 5 3 10 99.993b
Al99.990 4N0 30 30 5 15 6 4 3 20 20 5 4 5 4 10 99.990b
Al99.98 3N8 70 70 10 20 10 - - 40 30 10 - 10 - 30 99.98c
Al99.95 3N5 200 200 10 50 15 - - 50 80 50 - 50 - 100 99.95c
Al99.92 3N2 400 400 10 - - - - 110 120 100 - - - 100 99.92c
Al99.90 3N 400 600 10 - - - - 130 130 100 - - - 100 99.90c
a 其他单个指表中未列出或未规定数值的元素。
b 铝质量分数为 100%与所有含量不小于 0.00005% 的元素含量总和的差值,求和前各元素数值要表示到 0.000XX% ,求和后
的数值修约到 0.00X%。
c 铝质量分数为 100%与所有含量不小于 0.0001%的元素含量总和的差值,求和前各元素数值要表示到 0.00XX% ,求和后的
数值修约到 0.00X%。
3.3 外观质量
3.3.1 重熔用精 铝锭应呈银白色 。
3.3.2 重熔用精 铝锭表面 应整洁,无较严重的飞边,允许有轻微的夹渣。
3.4 锭重和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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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每块铝锭重量为 20±2kg,其他规 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4.2 重熔用精 铝锭锭型要求满足于包装、运输和贮存的需要。
3.5 其他要求
需方对重熔用精 铝锭质量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合同中注明。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
4.1.1 仅对表1中“Al”及“其他单个 ”栏之外有数值规定的元素进行常规化学分析。
4.1.2 精铝锭的化学 成分分析方法按 GB/T 20975或GB/T 7999的规定进行。仲裁分析方法按 GB/T
20975的规定进行。对超出 GB/T 20975规定元素检出限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4.1.3 分析数值的判定采用修约比较法,数 值修约规则按 GB/T 8170的有关规定进行,修 约数位与表 1
中的极限数位一致。
4.2 外观质量
精铝锭的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检查。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5.1.1重熔用精铝锭应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 本标准的规定进行 检验 。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
产品之日起 3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5.1.3重熔用精 铝锭应按 捆计重。
5.2 组批
重熔用精铝锭应成批提交检验, 每批应由同一熔炼号的产品组成,重量不少于 400kg。
5.3计重
产品应检斤计重。
5.4 化学成分仲裁取样和制样
5.4.1 从该批铝锭任一捆的上、中、下部各取一块铝锭。当铝锭散开,分不清上、中、下时,则随机取
样不少于三块。
5.4.2 采用钻孔取样。用 直径10mm-20mm的钻头取样,用乙醇作润滑剂。
5.4.3 在铝锭的大面,沿其对角线钻孔三处,一处在中心,另两处各 距角顶约 100mm,各钻孔钻进的深
度不小于原厚度的三分之二 。在钻取试样前,必须先清除表面氧化层,其厚度不少于 0.5mm。
5.4.4 钻取的铝屑应混匀, 以磁铁处理后, 用四分法缩分, 重 量不少于 100g, 作为分析化学成分的试样。
5.5 外观检验
外观应逐块进行检验。
5.6 仲裁结果处理
5.6.1 化学成分仲裁分析结果与原牌号规定不符时,按仲裁分析结果重定牌号。
5.6.2 外观质量不合格时,按块处理。
6 标识、包装、运输、贮存 及质量证明书
6.1 标识
6.1.1 每块铝锭上应浇铸 生产商商标标识、 企业代码、 打印熔炼号和检印 (熔炼号组成 形式为
XXXXX 检XXX ,
字体为黑体 字,字高11mm,检字为黑体字,字高 6mm,检字下面数 字字高4mm,熔炼号前面两个数字代
表年份、第三个数字代表炉号、检字下面的阿拉伯数字代表班次、后面四位数代表批号) 。
6.1.2 每捆铝锭都应有一个颜色鲜明、防水、不易脱落的标签,且不少于两处,标明有中英文对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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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执行《产品包装规定》 、熔炼号、捆号、净重、块数、牌号、化学成分、生产日期、生产企
业名称、厂址等。
6.1.3 每捆铝锭明显位置处,对面贴有两张对应的条形码。
6.2 包装
6.2.1 包装方法
6.2.1.1 码垛应整齐。
6.2.1.2 每捆49块铝锭,每块重 20±2Kg,分10层,底层为 4块,大面朝上;其余每层为 5块,大小
面交错排列,两端铝锭大面朝下,层与层之间成 90度角交叉叠放。
6.2.1.3 铝锭打捆形式采用 “井”字形。
6.2.2 铝锭打捆采用钢带、高强度塑料包装带或其它材料,应保证铝锭不散捆。
6.2.3 包装材料应具有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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