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60.25 P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4341—2017 组织水足迹评价和报告指南 Guideline of water footprint assessment and reporting for organization 2018-05-01实施 2017-10-1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4341—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7)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北京林业大学、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互太(番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晓晶、白雪、朱春雁、胡梦婷、张忠国、常智慧、严岩、李珊、贾学秀、刘丹、吴月、 鲁颖、胡利云、马建华 GB/T343412017 组织水足迹评价和报告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组织层面水足迹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目的和范围的确定、清单分析、影响评价、 结果解释、报告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开展组织层面水足迹清单研究和水足迹影响评价。 2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040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 footprint—Principles, requirements and guidelines) 3术语和定义 GB/T24040、GB/T24044一2008和ISO14046: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足迹 water footprint 量化与水相关潜在环境影响的指标。 注:若只考虑水量或水质变化某一方面的潜在环境影响,则“水足迹”术语只能限定使用。限定词是一个或多个用 3.2 水稀缺足迹 water scarcity footprint 在不考虑水质的情况下,量化某区域(如流域)组织活动产生的、与水稀缺程度相关的潜在环境影响 指标。 3.3 水劣化足迹 water degradation footprint 量化组织活动产生的、与水质的负面变化相关的潜在环境影响指标。 注:水劣化足迹可根据特征污染物的不同细分为水富营养化足迹、水酸化足迹、水生态毒性足迹等。 3.4 水富营养化足迹 watereutrophicationfootprint 3.5 水酸化足迹 下water acidification footprint 量化组织活动产生的、与酸性污染物排放造成的水体酸化相关的潜在环境影响指标。 1 GB/T34341—2017 3.6 下water ecotoxicity footprint 水生态毒性足迹 量化组织活动产生的、与对生物有危害的物质排放造成的水体生态毒性相关的潜在环境影响指标 4总则 4.1组织层面水足迹评价中所使用的假设、方法应确保水足迹评价结果与自的和范围保持一致。 4.2组织层面水足迹评价中应尽可能地减少偏差和不确定性。 4.3组织层面水足迹清单中应包含对水足迹影响评价有重要贡献的所有数据。 4.4发布充分适用的组织层面水足迹评价信息,使目标用户能够在合理的置信度内作出决策。 5目的和范围的确定 5.2组织层面水足迹评价的研究范围中应明确规定系统边界。应对建立系统边界的准则作出说明 如果系统边界发生变化,应做出解释。 5.3系统边界的确定应与研究目的相一致。确定系统边界所包含的设施/单元过程以及对这些设施/ 单元过程研究的详细程度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若组织内的设施/单元过程处于不同地理位置,划分设施/单元过程时,应使每个设施/单元过 程对应唯一的地理位置; b)对水足迹评价结果不会造成显著影响的设施/单元过程才充许被排除,但应明确说明并解释排 除的原因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c) 预期会对水足迹评价结果产生明显重大影响的设施/单元过程,应根据原始数据进行详细 评价; d)预期会对水足迹评价结果影响不大或难以获取到原始数据的设施/单元过程,应根据二手数据 或预估数据进行评价。 5.4若被评价组织的某一设施由多个其他组织控制,应使用同一整合方法,对设施中各单元过程的水 足迹按股权比例进行评价。整合方法可参考ISO14064-1:2006的附录A。 6水足迹清单分析 6.1基本步骤 开展组织层面水足迹清单分析应按照以下基本步骤: a)选择和收集系统边界内各单元过程和设施的定性信息和定量数据; b) 根据GB/T24044—2008中4.3.2的要求,进行数据审定; c) 通过水平衡、物质平衡和能量平衡等手段,完成数据验证; d) 根据GB/T24044一2008中4.3.3的要求,将数据与单元过程和功能单位进行关联及合并; e) 若适用,根据GB/T24044—2008中4.3.3.4的要求,对系统边界进行调整; f) 形成完整的水足迹清单。 6.2 水足迹清单组成 SAG 6.2.1水足迹清单中应包括输入和输出两部分数据。所收集的数据应明确其时间和空间信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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