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040 X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5494—2019 代替GB/T5494—2008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 不完善粒检验 Inspection of grain and oilsDetermination of foreign matter and unsound kernels of grain and oilseeds 2019-12-01实施 2019-05-1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5494—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5494—2008《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本标准与GB/T5494—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检验试样用量规定表(见表1,2008年版的表1); 增加了小米中栗米检验的操作步骤和计算公式(见6.2.1、7.2.3); 修改了米类不完善粒的计算公式(见7.2.4,2008年版的7.2.6); 删除了带壳稗粒、稻谷粒检验的操作步骤和计算公式(见2008年版的6.2.2、7.2.4、7.2.5); 增加了操作过程中筛层规格的规定(见附录A)。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河南省粮食 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郑州市粮食科学研究所、辽宁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国粮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 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成华、孙巍巍、李敏、张艳、黄昌郡、崔阳、胡纪鹏、王莉莉、陈寅、牛梦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54941985,GB/T54942008 1 GB/T5494—2019 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 不完善粒检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粮食、油料中杂质、不完善粒含量检验的仪器和用具、照明要求、样品制备、操作步骤、 结果计算等。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油料中杂质、不完善粒含量的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22505粮油检验感官检验环境照明 3仪器和用具 3.1 天平:感量0.01g、0.1g、1g。 3.2 谷物选筛。 3.3 电动筛选器。 3.4 分样器或分样板。 3.5 分析盘、镊子等。 4 照明要求 操作过程中照明条件应符合GB/T22505的要求。 5样品制备 检验杂质的试样分大样、小样两种,大样是用于检验大样中的杂质,包括上层筛上的大型杂质和下 层筛的筛下物;小样是从检验过大样杂质的样品中分出少量试样,检验与粮粒大小相似的杂质、不完善 粒等。按照GB/T5491的规定分取试样至表1规定的试样质量。 表1杂质、不完善粒检验试样质量规定表 粮食、油料名称 大样质量/g 小样质量/g 小粒:栗、芝麻、油菜籽、亚麻籽等 约500 约10 中粒:稻谷、小麦、高粱、小豆、棉籽、黍、稷、荞麦、裸大麦、莜麦、绿豆等 约500 约50 大粒:大豆、玉米、豌豆、葵花籽、小粒蚕豆等 约500 约100 1 GB/T5494—2019 表1 (续) 粮食、油料名称 大样质量/g 小样质量/g 特大粒:花生、篦麻籽、桐籽、茶籽、文冠果、大粒蚕豆等 约1000 约200 其他:甘薯片等 约500~1000 6操作步骤 6.1米 粮食和油料杂质、不完善粒检验(米类除外) 6.1.1筛选 6.1.1.1电动筛选器法:按附录A规定的筛层套好(大孔筛在上,小孔筛在下,套上筛底),按规定取试 样放人上层筛上,盖上筛盖。放在电动筛选器上,接通电源,打开开关,选筛自动地向左向右各筛1min (110r/min~120r/min),筛后静止片刻,将上层筛的筛上物和下层筛的筛下物分别倒入分析盘内。卡 在筛孔中间的颗粒属于筛上物。 6.1.1.2手筛法:按6.1.1.1中方法将筛层套好,倒人试样,盖好筛盖。然后将选筛放在玻璃板或光滑的 桌面上,用双手以110次/min~120次/min的速度,按顺时针方向和逆时针方向各筛动1min。筛动的 范围掌握在选筛直径扩大8cm~10cm。筛后的操作与6.1.1.1同。 6.1.2大样杂质检验 从平均样品中,按照第5章的规定分取试样至表1规定的大样质量(m),精确至1g,按6.1.1规定 的筛选法分两次进行筛选(特大粒粮食、油料分四次筛选),然后栋出上层筛的筛上大型杂质(粮食籽粒 外壳剥下归为杂质)和下层筛的筛下物合并,称量(m1),精确至0.01g。 6.1.3小样杂质检验 从检验过大样杂质的试样中,按照第5章的规定分取试样至表1规定的小样质量(m?),小样质量 不大于100g时,精确至0.01g;小样质量大于100g时,精确至0.1g,倒入分析盘中,按质量标准的规 定栋出杂质,称量(m),精确至0.01g。 6.1.4矿物质检验 从栋出的小样杂质中栋出矿物质,称量(m4),精确至0.01g。 6.1.5不完善粒检验 在检验小样杂质的同时,按质量标准的规定栋出不完善粒,称量(ms),精确至0.01g。 6.2米类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6.2.1杂质检验 按照第5章的规定分取试样约200g(m),精确至0.1g,分两次放人直径1.0mm圆孔筛内,按6.1.1 规定的筛选法进行筛选,筛后轻拍筛子使糠粉落入筛底。全部试样筛完后,刷下留存在筛层上的糠粉, 合并称量(m1),精确至0.01g。将筛上物倒人分析盘内(卡在筛孔中间的颗粒属于筛上物)。再从检验 过糠粉的试样中分别栋出矿物质或无机杂质并称量(m2),精确至0.01g,栋出有机杂质并称量(m3), 2 GB/T5494—2019 精确至0.01g;若试样为小米则还应单独栋出粟粒,并称量(m4),精确至0.01g。 注:无机杂质含量检验适用于大米。 6.2.2不完善粒检验 按照第5章的规定分取试样至表1规定的小样质量(ms)(米类小样用量与其原粮相同),精确至 0.01g,将试样倒入分析盘内,按质量标准中的规定栋出不完善粒并称量(ms),精确至0.01g。 7结果计算 7.1粮食和油料杂质、不完善粒检验结果计算(米类除外) 7.1.1大样杂质含量(w)以质量分数(%)表示,按式(1)计算: wi (1) m 式中: 大样杂质质量,单位为克(g); 大样质量,单位为克(g)。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3%,求其平均数,即为测试结果。 测试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7.1.2小样杂质含量(&2)以质量分数(%)表示,按式(2)计算: m: w2 =(100-w)X .(2) m2 式中: 小样杂质质量,单位为克(g); ms m2 小样质量,单位为克(g)。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3%,求其平均数,即为测试结果, 测试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7.1.3矿物质含量(w:)以质量分数(%)表示,按式(3)计算: m4 w =(100-w)X .(3) m2 式中: m4 矿物质质量,单位为克(g); 小样质量,单位为克(g)。 m2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1%,求其平均数,即为测试结果, 测试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7.1.4杂质总量(w)以质量分数(%)表示,按式(4)计算: w=w+w ..(4)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7.1.5不完善粒(s)以质量分数(%)表示,按式(5)计算: m ws=(100-w)X :(5) m2 式中: 不完善粒质量,单位为克(g); m5 小样质量,单位为克(g)。 m2 3
GB-T 5494-2019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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