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85.060 Y 3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8207—2011 离型原纸 Release basepaper 2011-12-30发布 2012-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8207—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丽、邱小艳、干秋云。 I GB/T 28207—2011 离型原纸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离型原纸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经淋膜后制成离型纸的原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50纸和纸板试样的采取及试样纵横向、正反面的测定 GB/T451.1纸和纸板尺寸及偏斜度的测定 GB/T451.2纸和纸板定量的测定 GB/T451.3纸和纸板厚度的测定 GB/T455纸和纸板撕裂度的测定 GB/T456纸和纸板平滑度的测定(别克法) GB/T458—2008纸和纸板透气度的测定 GB/T462纸、纸板和纸浆分析试样水分的测定 GB/T1540 纸和纸板吸水性的测定(可勃法) GB/T1541—1989纸和纸板尘埃度的测定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7974 纸、纸板和纸浆亮度(白度)的测定(漫射/垂直法) GB/T10342 纸张的包装和标志 GB/T10739 纸、纸板和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GB/T12914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 3产品分类 离型原纸按质量分为优等品和合格品。 4要求 4.1离型原纸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或订货合同的规定 4.2离型原纸为卷筒纸。 4.3卷筒宽度和卷筒直径符合订货合同的规定,宽度偏差应不超过土3mm。 4.4纸卷应紧密,全幅松紧应一致,端面应平整,纸卷内不应卷人碎纸片或纸条等杂物,纸的切边不应 有毛边、锯齿状和裂口。 4.5每卷纸的接头数优等品应不超过1个,合格品应不超过2个,接头处用胶带加以粘接且有明显标 识,接头宽度应不超过50mm。 1 GB/T28207—2011 4.6 纸的纤维组织应均匀一致·纸面应平整,不应有折子、皱纹、残缺、破洞、透明点、裂口·各种斑点、砂 子、硬质块、明显毛布痕、鱼鳞斑、孔眼及其他影响使用的纸病。 4.7 每批纸色泽应一致,不应有明显差别。 表 1 规 定 指标名称 单位 优等品 合格品 40.0±2.0 60.0±2.5 65.0±2.5 70.0±2.5 75.0±3.0 定量 g/m 80.0±3.5 90.0±4.0 100±4 110±5 <90g/m² 3. 0 横幅定量差 g/m2 ≥90 g/m² 4.0 50±5 72±8 80±8 88±8 95±10 厚度 μm 100±10 110±10 120±10 130±10 横幅厚度差 % 6 亮度 % 90.0 正反平均 s 20 18 平滑度 两面差 % 35.0 45.0 N.m²/g 抗张指数(纵向) 34.0 32.0 撕裂指数(横向) mN·m/g 5.00 4.50 透气度 μm/(Pa· s) 2. 0 吸水性 g/m2 30.0±10.0 0.2 mm²~1.5 mm² 60 100 尘 其中1. 0 mm²~1. 5 mm² 埃 个/m² 8 的黑色尘埃 度 >1.5mm² 不应有 交货水分 % 6.0±2.0 本标准未涉及的定量,其指标可就近按插人法进行判定。 有色纸不考核亮度指标。 5 试验方法 5. 1 试样的采取和检验前试样处理按GB/T450和GB/T10739的规定进行。 5.2 尺寸偏差按GB/T451.1进行测定 5.3 定量、横幅定量差按GB/T451.2进行测定。 5. 4 厚度、横幅厚度差按GB/T451.3进行测定。 5.5 平滑度按GB/T456进行测定 5.6 抗张指数按GB/T12914进行测定,仲裁时采用恒速拉伸法进行测定。 5.7 撕裂指数按GB/T455进行测定 5.8 亮度按GB/T7974进行测定。 5.9 尘埃度按GB/T1541—1989进行测定。 5.10 交货水分按GB/T462进行测定。 2 GB/T28207—2011 5.11吸水性按GB/T1540进行测定。 5.12透气度按GB/T458一2008中的肖伯尔法进行测定。 5.13外观质量采用目测检验。 6检验规则 6.1以一次交货为一批,每批应不多于100t。 6.2产品应按本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每件纸交货时应附有一张产品合格证。 6.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按GB/T2828.1进行,样本单位为卷。接收质量限(AQL):抗张指数、撕裂指数 AQL=4.0,定量、横幅定量差、厚度、横幅厚度差、平滑度、亮度、透气度、尘埃度、交货水分、尺寸偏差、外观 质量AQL=6.5。抽样方案采用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为特殊检验水平S-2(见表2)。 表2 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特殊检验水平S-2 批量/卷 AQL=4.0 AQL=6.5 样本量 Ac Re Ac Re 3 0 1 2~150 2 0 1 3 0 1 151~500 5 0 2 5(10) 1 2 6.4可接收性的确定:第一次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该方案给出的第一样本量。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 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应认为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 或等于第一拒收数,应认为该批是不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第一接收数与 第一拒收数之间,应检验由方案给出样本量的第二样本并累计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 品数。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小于或等于第二接收数,则判定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大于 或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定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6.5需方有权检查该批纸的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检验时应先检查外部包装,然后 从中取样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合同不符,需方应在到货后三个月内或按订货合同规 定通知供方共同取样复验,如仍不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则判为批不合格,由供方负责处理:如符 合本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则判为批合格,由需方负责处理。 7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7.1产品的标志和包装按GB/T10342或订货合同的规定进行。 7.2运输时应使用有篷而洁净的运输工具。 7.3装卸时不应钩吊,不应将纸件从高处扔下。 7.4纸张应妥善贮存于无污染、防潮、防水的环境中。
GB-T 28207-2011 离型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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