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7.150.60 H6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6890—2012 代替GB/T6890—2000 锌粉 Zinc powder 2012-12-31发布 2013-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6890—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6890—2000《锌粉》。本标准与GB/T6890—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化学成分中增加了对砷的要求; 粒度规格的表示方法修改为:30μm、45μm、90μm、125μm; 附录中增加了砷含量的测定方法。 一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铅盐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如中、李遵义、孔祥征、李秀静、王健、刘斌莲、向德磊、贺护林、冷希学、郭新玲、 翟保珍、孟庆武、胡渊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6890—2000; —GB/T 6890—1986。 I GB/T 6890—2012 锌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锌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 和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金属锌或含锌物料为原料,用蒸馏法、雾化法、电热还原法生产的金属锌粉。主要 供冶金、涂料、染料、化工及制药等工业部门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314 粉末冶金用粉末取样方法 GB/T 6524 金属粉末粒度分布的测量重力沉降光透法 HG/T3852颜料筛余物测定法 3要求 3.1产品分类 3.1.1锌粉按化学成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 3.1.2锌粉按粒度分为30μm、45μm、90μm、125μm四种规格。 3. 2 化学成分 3.2. 1 锌粉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锌粉的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等级 主品位,不小于 杂质,不大于 全锌 金属锌 Pb Fe As Cd 酸不溶物 一级 98 96 0.1 0.05 0.000 5 0. 1 0. 2 二级 0.2 98 94 0.2 0.000 5 0. 2 0.2 三级 96 92 0.3 0.000 5 0. 2 四级 92 88 0.2 注:以含锌物料为原料生产的四级锌粉,其硫含量应不大于0.5%。 3.2.2锌粉用作与饮用水接触的涂料时,杂质铅和镉的含量应分别不大于0.01%。 3.2.3生产立德粉用的锌粉,铅含量可不做规定;生产保险粉用的锌粉,除金属锌和筛余物外,其他成 分可不做规定。 GB/T6890—2012 3.3 粒度及筛余物 锌粉的粒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锌粉的粒度 筛余物,不大于 粒度分布/%,不小于 规格/μm 最大粒径/μm 含量/% 30μm以下 10μm以下 30 45 99.5 80 45 90 0.3 90 125 0. 1 125 200 1. 0 3.4 外观质量 锌粉外观呈灰色,锌粉内不应混入外来夹杂物。 3.5其他 需方如对化学成分或粒度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商定。 试验方法 4 4. 1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 锌粉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的规定进行。 4.2粒度的测定方法 4.2.1锌粉粒度分布的仲裁测定方法按GB/T6524的规定进行。 4.2.2锌粉筛余物的仲裁测定方法按HG/T3852中的规定进行。 4.3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用目视法检测。 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锌粉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并填 写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 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d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 由供需方共同进行。 5.2组批 锌粉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规格、等级的锌粉组成(若干个生产批构成一个检验批的时间 应不超过7d)。每批净重不超过60t。 2 GB/T 6890—2012 5. 3 检验项目 每批锌粉应进行化学成分、粒度、筛余物和外观质量的检验。 5.4仲裁取样和制样 5.4.1仲裁取样按GB/T5314的规定进行。 5.4.2将所有试样混勾,并缩分至1kg,均勾分成四等份,1份供供方分析用,1份供需方分析用,1份 供仲裁分析用,1份备用。 5.5检验结果判定 5.5.1锌粉的化学成分、粒度的检测结果与本标准或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判该批为不合格。 5.5. 2 锌粉的颜色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判该批为不合格;有外来夹杂物时,判该桶为不合格。 6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6.1包装 锌粉用铁桶包装,内衬塑料袋,袋口封紧,桶盖应牢固并密封。每桶净重分为25kg、40kg、50kg。 需方如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商定。 6.2标志 6.2.1包装桶表面应涂上不易脱落的颜色标志,各包装桶的颜色标志规定如表3所示。 表3 包装桶的颜色标志 规格/μm 颜色标志 30 黑色 45 黄色 06 绿色 125 蓝色 6.2. 2 包装桶上应注明: a) 生产厂名称及厂址; b) 产品名称; c) 净重; d) 注册商标; e) 防潮、防火、轻放标志。 6.2.3 每个包装桶上应有产品合格证,其上注明: a) 生产厂名称及厂址; b) 产品名称; c) 批号; (P 规格、等级; 标准编号; e) 生产日期。 f)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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