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49.100 V 57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2084—2015 飞机地面柴油机气源机组 Diesel-powered air start unit 2015-10-09发布 2016-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2084—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航空货运及地面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9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 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岩、高超、马志刚、干治军、张建发、孟庆之、刘海涛 I GB/T 32084—2015 飞机地面柴油机气源机组 1范围 牌、标志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飞机地面柴油机气源机组,包括自行式气源机组和拖电式气源机组的设计与制造。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495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3853容积式压缩机验收试验 GB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7593 机动工业车辆驾驶员控制装置及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2534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T12673 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GB/T12674 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 GB/T12677 汽车技术状况行驶检查方法 GB/T 12678 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 GB/T 13277.1 压缩空气第1部分:污染物净化等级 GB/T14436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GB/T 15487 容积式压缩机流量测量方法 GB 2089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Ⅱ阶段) JB/T5943 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QC/T 413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QC/T 484 汽车油漆涂层 QC/T625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QC/T900 汽车整车产品质量检验评定方法 AHM 910 飞机地面支持设备的基本要求(Basicrequirementsforaircraftground supportequip ment) AHM 915 标准控制(Standardcontrols) ISO 2026 航空用飞机发动机空气起动连接装置(Aircraft-connectionsforstartingenginesby air) 1 GB/T32084—2015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飞机地面柴油机气源机组dieselpoweredairstartunit 由柴油机驱动,为飞机发动机启动或空调系统提供压缩空气的地面设备 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气源机组的所有外购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且具备出厂合格证。 4.1.2气源机组结构件的焊接应符合JB/T5943的规定。 4.1.4气源机组零部件的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QC/T625的规定。 4.1.5气源机组的连接件、紧固件应连接可靠,有防松措施。 件发生摩擦或干涉。 4.1.7气源机组应无漏油、漏液、漏气现象 4.1.8 气源机组操作、保养部位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4.1.9 气源机组各种操纵机构应安全可靠、操作灵活、维修方便 4.1.10 气源机组厢体应采取降噪措施。 4.1.11 气源机组的外廓尺寸限值应符合GB1589的规定 4.1.12 气源机组的轴荷不应超过车轴的额定载荷,气源机组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汽车底盘的设计值。 4.1.13 气源机组外部照明及信号装置的安装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4.2 机动性能 4.2.1 4.2.2 气源机组的离去角应不小于6° 4.2.3 自行式气源机组的制动性能应符合GB7258的规定,拖电式气源机组应符合汽车列车的制动性 能要求。 4.2.4气源机组应能在8.7%的坡道上驻车。 4.2.5拖电式气源机组与牵引车脱离时,应能自动制动,其制动减速度应不低于1.32m/s。 4.2.6拖电式气源机组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在拖曳时,设备应安全、可靠、稳定; b) 最小离地间隙应大于150mm。 4.3环境要求 4.3.1在下列条件下气源机组应正常工作: a)环境温度:-20℃~50℃; b)海拔高度:≤4000m。 4.3.2 如果气源机组用于环境温度低于一20℃时,应能在用户规定的温度下正常工作。 GB/T320842015 4.4气源装置 4.4.1供气能力 4.4.1.1 标准状态下,气源机组供气能力设计值应满足不同机型的供气要求, 注:标准状态指进气温度20℃、进气压力0.1MPa(绝对压力)。 4.4.1.2 2气源机组输送软管末端空气输出温度宜不高于220℃。 4.4.1.3 3气源机组持续工作时间应不小于1h。 4.4.1.4 当供气流量大于或等于72.6kg/min时,气源机组宜设置双管路或三管路供气。 4.4.2启动要求 4.4.2.1 气源机组在环境温度大于或等于一5℃的条件下,应确保3次内启动成功。 4.4.2.2 用于低温环境下的气源机组应具备低温启动功能。 4.4.3 供气输送 4.4.3.1 气源机组供气压力和流量应可调,以满足不同飞机发动机的要求。 4.4.3.2 空压机及供气系统应保证输出的气体符合GB/T13277.1的要求。 4.4.3.3 供气软管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内径为89mm,长度不小于10m; b) 安装符合ISO2026要求的连接装置 4.4.4 操作控制装置 4.4.4.1 气源机组的所有控制装置和仪表应集中设置、易于接近,其操作控制符号应符合AHM915的 规定。 4.4.4.2 应标识操作流程和设备使用说明 4.4.4.3 应设置仪表照明灯,便于夜间操作。 应设置急停开关,该开关应优先于超越保护功能, 4.4.4.4 注:超越保护功能是指在为飞机发动机启动期间超越所有联锁保护的功能。 4.5 电气系统 4.5.1 电气系统设备应符合QC/T413的规定 4.5.2 电气系统的各接线端应设有不易脱落的明显标识。 4.6 安全性 4.6.1 气源机组应设置应急牵引装置。 4.6.2 气源机组应设置黄色警示灯、夜间照明的工作灯。 4.6.3 气源机组的供气管路应设置高温警示标识。 气源机组应至少配备一个有效的8kg干粉灭火器 4.6.4 4.6.5空压机进气口应远离柴油机排气口,以避免空压机进气被污染。 4.6.6 气源机组柴油机的排气方向应避开飞机、燃油系统和电气系统。 4.6.7 4.6.8供气系统旁通阀排出的气体应远离人员工作区域 注:旁通阀用于飞机启动成功后,飞机瞬间关闭供气阀门时将产生的气体释放到大气中,对气源机组起到保护 作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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