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59.080.30 W23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6378—2011 粗梳毛织品 Woolen fabrics 2011-05-12发布 2011-09-1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6378—2011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毛纺织分会(SAC/TC209/SC3)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炜卿、曹宪华、诸亦成。 1 GB/T26378—2011 粗梳毛织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粗梳毛织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各类机织服用粗梳纯毛、毛混纺及交织品的品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5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250—2008,ISO105-A02:1993, IDT) GB/T3917.2纺织品织物撕破性能第2部分:裤形试样(单缝)撕破强力的测定 GB/T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T3920—2008,ISO105-X12:2001, MOD) GB/T 3922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GB/T3922—1995.eqvISO105-E04:1994) GB/T3923.1—1997 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 样法 GB/T 4666 纺织品 织物长度和幅宽的测定 GB/T 4802.1 纺织品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圆轨迹法 GB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 571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干洗色牢度(GB/T5711—1997eqvISO105-D01:1993)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GB/T57131997eqvISO105-E01:1994) GB/T 615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热压色牢度(GB/T6152—1997,eqvISO105-X11:1994) GB/T 8427 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9994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GB/T 16988 特种动物纤维与绵羊毛混合物含量的测定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FZ/T01026 四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FZ/T01048 蚕丝/羊绒混纺产品混纺比的测定 FZ/T01053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 20002 毛纺织品含油脂率的测定 FZ/T20008 毛织物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FZ/T 20009 毛织物尺寸变化的测定静态浸水法 FZ/T20019 毛机织物脱缝程度试验方法 FZ/T20021—1999纟 织物经汽蒸后尺寸变化试验方法 GB/T26378—2011 3技术要求 3.1安全性要求 粗梳毛织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GB18401的规定。 3.2分等规定 3.2.1粗梳毛织品的质量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二等品,低于二等品的降为等外品。 3.2.2粗梳毛织品的品等以匹为单位。按实物质量、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三项检验结果评定,并以其 中最低一项定等。三项中最低品等有两项及以上同时降为二等品的,则直接降为等外品。 注:织品净长每匹不短于12m,净长17m及以上的可由两段组成,但最短一段不短于6m。拼匹时,两段织物应品 等相同,色泽一样。 3.3实物质量评等 3.3.1实物质量系指织品的呢面、手感和光泽。凡正式投产的不同规格产品,应分别以优等品和一等 品封样。对于来样加工,生产方应根据来样方要求,建立封样,并经双方确认,检验时逐匹比照封样 评等。 3.3.2 符合优等品封样者为优等品。 3.3.3 符合或基本符合一等品封样者为一等品。 3.3.4 明显差于一等品封样者为二等品。 3.3.5 严重差于一等品封样者为等外品。 3.4 内在质量的评等 3.4.1 内在质量的评等由物理指标和染色牢度综合评定,并以其中最低一项定等。 3.4.2 物理指标按表1规定评等。 表 1 物理指标要求 项目 限度 优等品 一等品 二等品 备注 幅宽偏差/cm 不低于 2.0 3. 0 5. 0 平方米重量允差/% 14.0~+10. 0 4.0~+4.0 -5.0~+7.0 静态尺寸变化率/% 不低于 3.0 3. 0 4.0 特殊产品指标可在合约中约定 起球/级 不低于 3-4 3 3 顺毛产品指标可在合约中约定 断裂强力/N 不低于 157 157 157 撕破强力/N 不低于 15.0 10.0 含油脂率/% 不高于 1. 5 1. 5 1. 7 脱缝程度/mm 不高于 6. 0 6.0 8. 0 汽蒸尺寸变化率/% -1.0~+1.5 纤维含量/% 按FZ/T01053执行 注1:双层织物联结线的纤维含量不考核。 注2:休闲类服装面料的脱缝程度为10mm。 3.4.3 染色牢度的评等按表2规定。 表 2 2染色牢度指标要求 单位为级 项目 优等品 一等品 二等品 ≤1/12标准深度(中浅色) 4 3 2 耐光色牢度 >1/12标准深度(深色) 4 4 3 2 GB/T26378—2011 表2 (续) 单位为级 项目 优等品 一等品 二等品 色泽变化 4 3-4 3 耐水色牢度 毛布沾色 3-4 3 3 其他贴衬沾色 3-4 3 3 色泽变化 4 3-4 3 耐汗渍色牢度 毛布沾色 4 3-4 3 其他贴衬沾色 4 3-4 3 色泽变化 4 4 3-4 耐熨烫色牢度 棉布沾色 4 3-4 3 干摩擦 4 3-4(3深色) 3 耐摩擦色牢度 湿摩擦 3-4 3 2-3 色泽变化 4 4 3-4 耐干洗色牢度 溶剂变化 4 4 3-4 注:使用1/12深度卡判断面料的“中浅色”或“深色”。 3.5外观质量的评等 3.5.1外观疵点按其对服用的影响程度与出现状态不同,分局部性外观疵点和散布性外观疵点两种, 分别予以结辫和评等。 3.5.2局部性外观疵点,按其规定范围结辫,每辫放尺10cm,在经向10cm范围内不论疵点多少仅结 辫一只。 3.5.3散布性外观疵点:缺纱、经档、色花、条痕、两边两端深浅、折痕、剪毛痕、纬档、厚薄段、轧梭、补洞 痕、斑症疵、磨损中有两项及以上最低品等同时为二等品时,则降为等外品。 3.5.4 降等品结辫规定: 二等品中除破洞、磨损、纬档、厚薄段、轧梭痕、补洞痕、斑疵和剪毛痕按规定范围结辫,其余疵 a) 点不结辫; b) 等外品中除破洞、严重磨损、补洞痕、轧梭痕、斑疵、蛛网和纬档按规定范围结辫,其余疵点不 结辫。 3.5.5:局部性外观疵点基本上不开剪,但大于2cm的破洞、严重的磨损和破损性轧梭、严重影响服用 的纬档、大于10cm的严重斑疵、净长5m的连续性疵点和1m内结辫5只者,应在工厂内剪除。 3.5.6平均净长2m结辫1只时,按散布性外观疵点规定降等。 3.5.7外观疵点结辫、评等规定见表3。其中: 自边缘起1.5cm及以内的疵点(有边线的指边线内缘深入布面0.5cm以内的边上症疵点)在鉴 别品等时不予考核,但破边、边字残缺、明显的针锈仍应考核。 缺纱、油纱、色纱、跳花虽不到结辫起点,但在经向20cm内综合达4只,影响外观者结辫一只, 如散布全匹,降为等外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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