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9. 060.10 B 7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7649—2011 竹木复合层积地板 Bamboo and wood laminated composite flooring 2011-12-30发布 2012-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7649—2011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竹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际竹藤网络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南京林业大学、安徽亚普竹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启祥、孙丰文。 1 GB/T27649—2011 竹木复合层积地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竹木复合层积地板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和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3.1中定义的竹木复合层积地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4893.4家具表面漆膜附着力交叉切割测定法 GB/T17657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18103实木复合地板 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T20240竹地板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竹木复合层积地板 bambooandwoodlaminatedcompositeflooring 板制作而成的企口地板。 4分类 SAG 按表面有无涂饰分: a)涂饰竹木复合层积地板; b)未涂饰竹木复合层积地板。 5技术要求 5.1分等 产品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三个等级 5.2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及拼装偏差 5.2.1竹木复合层积地板规格、充许偏差及拼装偏差见表1。经供需双方协议可生产其他规格 产品。 1 GB/T 27649—2011 表 1 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及拼装偏差 项 目 单位 规格尺寸 允许偏差 公称长度≤1000mm时,公称长度l与每个测量值lm之差的绝对值 面层净长 900,1200, ≤0.5mm mm 1 1800,2200 公称长度>1000mm时,公称长度l,与每个测量值lm之差的绝对值 ≤1 mm 面层净宽 60,90,100,125 公称宽度w与平均宽度wm之差的绝对值≤0.15mm mm w 145,180,190 宽度最大值max与最小值Wmin之差≤0.20mm 厚度 公称厚度t与平均厚度m之差的绝对值≤0.3mm,厚度最大值tmx mm 10,12,15,18 与最小值tmin之差≤0.3mm t 直角度4 mm Qmx≤0.15 边缘不直度: mm/m $max≤0.20 翘曲度 宽度方向凸翘曲度f≤0.20%;宽度方向凹翘曲度f.≤0.15% mm f 长度方向凸翘曲度fi≤0.80%;长度方向凹翘曲度f/≤0.30% 拼装高差 拼装高差平均值h.≤0.15 mm h 拼装高差最大值hmax≤0.20 拼装离缝 拼装离缝平均值0.≤0.15 mm 0 拼装离缝最大值0max≤0.20 5. 3 外观质量要求 5.3. 1 竹木复合层积地板外观质量要求见表2。 5.3.2 竹木复合层积地板背面、侧面和有虫孔、裂纹等应用腻子修补。 5.3.3 样舌宽度≥3mm,配合间隙0mm~0.5mm。 表 2 2外观质量要求 项目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表、侧面 不允许 不允许 未刨部分和刨痕 背面 允许 允许 残缺长度 不允许 ≤全长的10% ≤全长的20% 样舌残缺 ≤1mm 残缺宽度 不允许 腐朽 不允许 色差 不明显 轻微 允许 允许1条 允许1条 裂纹 不允许 宽度≤0.2mm 宽度≤0.2mm 长度≤板长的10% 长度≤板长的20% 虫孔 不允许 波纹 不允许 不明显 缺棱 不允许 允许1条 拼接离缝 不允许 宽度≤0.2mm 长度≤板长的30% 2 GB/T 27649—2011 表2 (续) 目归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污染 不允许 ≤板面积的5%(累计) 霉变 不允许 不明显 轻微 直径小于等于0.5mm, 直径小于等于0.5mm, 鼓泡 不允许 每块板不超过3个 每块板不超过5个 直径小于等于0.5mm, 直径小于等于0.5mm, 针孔 不许有 每块板不超过3个 每块板不超过5个 皱皮 不许有 ≤板面积的5%(累计) 漏漆 不许有 ≤板面积的5%(累计) 粒子 不许有 ≤板面积的5%(累计) 注1:不明显 正常视力在自然光下,距地板0.4m,肉眼观察不明显。 注2:轻微———正常视力在自然光下,距地面0.4m,肉眼观察不显著。 注3:鼓泡、针孔、皱皮、漏漆、粒子为涂饰竹木复合层积地板检测项目。 5. 4 理化性能指标 理化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竹木复合层积地板理化性能指标 项 单位 目 指标值 含水率 % 6.0~14.0 厚度≤15mm ≥45.0 静曲强度 MPa 厚度>15mm ≥40.0 任意胶层的累计剥离长度 浸渍剥离试验 mm ≤25,单个最大长度<15 磨耗转数 磨100r后表面留有漆膜 表面漆膜耐磨性 磨耗值 g/100 r ≤0.15 表面漆膜耐污染性 无污染痕迹 表面漆膜附着力 不低于3级 甲醛释放量 mg/ L ≤0.5 表面抗冲击性能 mm 压痕直径10,无裂纹 6 检验方法 6. 1 外观质量的检验 按本标准5.3外观质量要求,对所取样本全部采用目测或用钢板尺、塞尺进行测量。 6. 2 规格尺寸和允许偏差的检验 6.2.1表面长度检验 按GB/T18103中规定进行。 6.2.2面层净宽检验 按GB/T18103中规定进行。 6.2.3厚度检验 按GB/T18103中规定进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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