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9.240.01
F 21
T/EPIAJL 9—2023
吉林电网并网发电厂变电站电能量远方
终端调试验收规范
Code for commissioning and acceptance of remote term inal of electric energy in
substation of Jilin grid -connected power plant
2023 - 05 - 01发布 2023 - 05 - 01实施
吉林省电力行业协会 发布 团体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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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吉林省电力行业协会提出 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国网长春供电公司、国网吉林供电
公司、国网松原供电公司、国网通化供电公司、国网辽源供电公司、国网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
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雷、付小标、李育发、胡可为、周玉光、王霁松、蒋宪军、王大亮、 王晓东、
韩璐、王成慧、石钰、郭莉、梁岩、李春亮、苏阔、孙宁、 李卓、柴源、宋柏岩、 赵恩泽、 孙莉、高洋、
王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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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吉林电网并网发电厂变电站电能量远方终端调试验收规范
1 范 围
本文件规定了吉林电网并网发电厂变电站电能量远方终端 安装调试、 并网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术语和
定义、管理职责、主要技术指标、 安装调试要求、并网验收、运行维护、检查与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 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以下简称电力调度
控制中心)调度管辖范围内并网发电厂变电站电能量远方终端的 安装调试和验收,包括新建、改(扩)
建工程以及在运并网发电厂和变电站电能量远方终端开展的接入调试、并网验收和运行维护,其他电 压
等级并网发电厂和变电站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 743 电能量远方终端
3 术语和定义
DL/T 743 电能量远方终端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能量远方终端
应用在发电厂和变电站的终端,可以实现电能表信息的采集存储和电能表运行工况监测,并对采集
的信息进行管理和传输。
3.2
电能量计量系统主站
电能量计量系统的管理中心,管理系统的数据传输、数据处理和数据应用以及系统的运行和安全,
并管理与其他系统的数据交换。
3.3
电能量计量系统
对电能量计量数据进行自动采集、远传和存储、预处理的系统。实现电厂上网、下网和联络线关口
点电能量的计量,分时段存储、采集和处理,为结算和分析提供基本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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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 管理职责
4.1 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职责
4.1.1 负责制定电网调度管辖范围内并网发电厂变电站电能量远方终端接入主站的技术要求。
4.1.2 负责审批并网电厂电能量远方终端的接入申请,负责在主站中维护信息,协 助建设单位开展接入
安装调试。
4.1.3 负责组织并网发电厂变电站开展电能量远方终端故障研判、发起消缺流程、确认厂站消缺。
4.1.4 负责并网发电厂变电站新建、扩建、改造工程中电能量远方终端的设计审查、技术监督、竣工验
收。
4.1.5 组织开展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对电能量计量系统关于电能量远方终端建设有关要求的相关工作。
4.2 并网发电厂职责
4.2.1 负责并网发电厂变电站电能量远方终端的资产管理和技术管理, 电能量远方终端的建设与运行应
符合《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规定。
4.2.2 负责编制、上报电 能量远方终端的新建、改(扩)建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4.2.3 负责电能量远方终端的接入调试、运维检修、缺陷处理、台账维护。
4.2.4负责向电力调控中心提供准确的电能量采集测点参数,确保电量数据上送准确。
4.2.5 当电能量远方终端更换、采集测点增减、 CT/PT变比变更时,应及时向调控中心提报变更申请。
4.2.6 负责组织开展所辖变电站电能量远方终端日常巡视、运行与维护和故障报送。
4.2.7 负责落实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对电能量计量系统关于电能量远方终端建设的有关要求。
5 主要技术指标
5.1 应符合电力监控系统相关规定的要求,满足《电能量计量系统设计技术规程》《电能信息采集与管
理系统》《吉林电网电能量计量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规范》技术文件。
5.2 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和互联性,支持多种规约、不同厂家设备的接入,适应技术发展与进步的要求。
5.3电能量远方终端采集电能表范围至少应包括:发电上网关口、启备变关口、辅助结算关口、机组或
集电线、主变低压侧,有条件的应接入站用变和无功补偿设备。
5.4电能量远方终端配置参数主要包括:网络 IP地址及端口;测点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变比;电
能表主表、副表标识;电能表小 数位数;与主站传输数据的通信方式、通信规约;表计上传序号表。
5.5电能量远方终端作为服务端( Server),电能量计量主站作为访问的客户端 (Client) 。系统统一确
定服务端监听端口号( 1703),维护端口号( 1901),服务端只允许授权的 IP地址主站访问,对于非
授权地址的访问应拒绝。
5.6 电能量远方终端通过 RS-485串口与电能表进行通信的, 每个 RS-485串口所接入电能表原则上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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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超过8块,对于同一计量点的主副表应通过不同通讯线缆接入不同的 RS-485串口。
5.7电能量远方终端应通过调度数据网双 通道接入与主站进行通讯。
5.8电能量远方终端应具备同时与两个远方主站通信的功能。
5.9电能量远方终端具有采集电能表冻结时刻的表底码功能。
5.10电能量远方终端采集电能表表底码包括正向有功表底码(总、尖、峰、平、谷)、反向有功表底
码(总、尖、峰、平、谷) 10个数据。此类信息用于网厂间、电网间贸易结算管理。
5.11电能量远方终端应为机架式,具有由两路不间断电源供电 功能。
5.12电能量远方终端除具有自守时功能外,还应接受唯一授权访问 IP地址的主站对时,并应答经授权
访问IP地址的多主站时钟信息查询。
5.13电能量远方终端应支持采集自身时钟信息和电能表时钟信息,上送时钟信息应包括电能表显示的
时钟信息。
6 安装调试要求
6.1 调试申请及许可
6.1.1电能量远方终端调试应在一次设备启动验收 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应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自动
化处提交调试申请,经许可后开展调试。
6.1.2电能量远方终端应与一次设备同步投入运行。
6.1.3当关口计量点发生变更或电能计量装置更换时,设备管理单位应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自动化处提
交计量设备变更调试申请,经许可后开展更换设备及相关调试。
6.2 网络安全管理要求
6.2.1任何调试严禁接入未经安全加固的笔记本电脑和移动介质。
6.2.2利用笔记本调试需经调控中心主站专责批准,执行工作票制度 ,经许可后方可作业,作业现场工
作负责人或工作监护人负有网络安全管理责任。
6.2.3安装调试应采用专用的调试笔记本,并安装防病毒软件,防范病毒感染风险 ,同时应关闭调试笔
记本与外部网络的联系, 作业时只能连接电能量远方终端的本地维护网口, 严禁厂站采用任何方式 ping
主站IP的行为。
6.2.4调试前应向调控中心自动化值班员申请调试,自动化值班员在网络安全管理平台置检修后方可调
试,调试过程中 需脱离调度数据网交换机。
6.2.5采用端口锁封签等方式,加强电能量采集终端的端口管理。
6.2.6对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3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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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6.3.1电能量远方终端调试包括与电能表、调度数据网交换机、电能量计量系统主站等。
6.3.2电能量远方终端录入参数包括电表表号、电能表规约类型、 测点 PT/CT变比、 主站通信规约类型、
波特率、网络端口号、终端 IP地址(双平面)、主站前置机 IP地址(双平面)、网关地址(双平面)
及采集顺序号等。
6.3.3电能表规约类型: DL/T-645 、DL/T-698等。
6.3.4电能量远方终端信息采集包括但不限于正向有功 P+、反向有功 P-、正向无功 Q+、反向无功 Q-、
Ua、Ub、Uc、Ia、Ib、Ic及功率因数等。
6.4 安装调试基本要求
6.4.1下行信息设置(电能表至采集器信息)主要包括电表通讯地址、测量点名称、电能表规约。
6.4.2上行信息设置(采集器至主站通讯参数)主要包括主站 IP地址、端口号设置、 IEC102规约设置。
6.4.3点表内容主要包括主变、线路、容抗、所用变、机组出口等母线上计量点的 CT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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