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25万 73个行业的国家标准 支持批量下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7·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 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件和资料; 目录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 第一章总则 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 第三章行 行政复议申请 规定的审查申请; 第四章 行政复议受理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 第五章行 行政复议决定 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第六章氵 法律责任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 第七章附 则 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一章总则 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 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 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 格。 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 第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据宪法,制定本法。 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 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 施。 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 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 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 第三条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 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 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 第二章行政复议范围 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 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72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7·5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 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 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部门的规定;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 的; 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 法规办理。 . 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 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 不服的; 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 的规定提出申诉。 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 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的; 讼。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第三章行政复议申请 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 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 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 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 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 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 第十条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 有依法办理的; 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 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 依法履行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 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 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 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 发放的; 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 人参加行政复议。 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 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 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 72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7·5 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 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 政复议。 议; 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 (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 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 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 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 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 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请行政复议; 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 (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 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 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 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 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 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 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 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 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 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审请行政复 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 议。 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 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 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 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 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 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 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 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 提起行政诉讼。 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 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 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 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 政复议。 最终裁决。 第四章行政复议受理 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 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 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 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 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 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 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 议机关提出。 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 — 725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7:·5 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 第十八条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 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 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 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 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 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 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 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 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 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 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 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 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 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 第二十四条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 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 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 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 证据。 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 第

.pdf文档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 1 页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 2 页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3-12-24 04:47:39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