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企业 促进条例 (2010年7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2年4月18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 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税支持 第三章 融资促进 第四章 创业扶持 第五章 创新支持 第六章 市场开拓 第七章 服务措施 第八章 权益保护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 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 条 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中小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人员规 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 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依据国务院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 将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纳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促进工 作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 门负责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中小企业促 进工作进行指导服务、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地区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政策,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实施中小企业统 计监测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定期发 布有关信息。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 建立健全中 2小企业信用信息制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中小企 业 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 第七条 中小企业应当依法经营,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业规 范,恪守诚实信用,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 第八条 对在推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大众创业等方面 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效的中小企业和企业家,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财税支持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 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业创 新、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等。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当 向小型微型企业 倾斜,资金管 理使用应当公开、 透明,实行预算 绩效管理。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可以设立中 小企业发展 基金。 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府 投资基金,可以用于 引导和带 动社会资金支持 初创期、成 长期的中小企业发展。 第十一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 可以根据实际 情况,依法对小 型微型企业应缴纳的税 收中地方分享部分予以 减征或者免征。 3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 改革、财政、税务部门 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 费优惠政策,指导 和帮助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 第三章 融资促进 第十三条 支持、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 构单列普惠型小微企 业信贷计划, 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规 模和比重,开发、 提供适 合中小企业 特点的金融 产品和服务 ;对信用 良好、发展 稳定的 中小企业,在 贷款担保、续贷、审批等方面 给予便捷服务。 第十四条 鼓励金融机 构为中小企业 提供以订单、应收账 款、知识产权、存货、机器设备等为担保品的担保融资。 中小企业以应 收账款担保融资的,机关、 事业单位和大型 企业应当自中小企业 提出确权 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认债权债 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 情况,发展政府支 持的融资 担保公司,建立政府、金融机 构、融资 担保公司合作 机制,为小型微型企业 扩大融资 担保规模 并保持较 低的费率水 平。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中小 企业上市融资,建立上市 后备企业资 源库,引导专业服务机 构 为中小企业上市 挂牌、股权融资、发行 债券提供指导和服务。 4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可以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综合 信用服务平 台。金融机 构共享中小企业 注册登记、行政 许可、 行政处罚以及纳税、社保、 水电煤气等信用信息,为中小企业 提供融资服务。 第四章 创业扶持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 理、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 商务等有关部门, 应当采取多种形式 为创业人员 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 培训等公共服 务。 第十九条 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 残疾 人员等创 办小型微型企业 的,依法享 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符合创业 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可以向所在地的人 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 当在国 土空 间规划中安排 必要的用地和设施,为中小企业 获得生产经营场 所提供便利。允许中小企业在国家规定期 限内分期 缴纳土地出 让价款。 支持相关 单位利用闲置的楼宇、老旧工业厂房、过剩商业 地产等建设标准 厂房、城市商业综合体,为创业者 提供低成本 生产经营场所。 5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建 设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 基地、孵化基地和众创 空间等创业创 新载体,并在场所用地、 基础设施、公共管理服务等方面予以 税费减免和资金支持, 降低小型微型企业 初创成本。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全面推行 “证照分 离”改革,对所有 涉企经营 许可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 改备案、实行 告知承诺、优化 审批服务等方 式,实施分 类行政 审批制度 改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税务、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 商务等有关部门,对设立 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 务的中小企业, 按照简易程序办理企业 注销登记。 第五章 创新支持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 有关部门 鼓励中小企 业开展技 术、产品、工艺、管理和 商业模式等创新,支持中小 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对中小企业实施 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升级的, 按 照有关规定 给予资金支持。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 鼓励和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为 中小企业科技进 步和科技成 果转化提供基础条件和公共服务, 6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二十五条 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与 高校、科研机构合作 建立或者自主建立重点实 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 平台,开展关 键技术联合攻关,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利用财政资金 购买、建设的大型科 学仪器设施的管理单位 应当依法 向中小企业 提供共享服务。 第二十六条 中小企业参与 或者主导制定 或者修订国际标 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和团体标准的, 可以申请 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 第二十七条 鼓励中小企业加大 知识产权的投入,建立健 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开发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 术和产品, 提升保护和 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 中小企业 获得发明专利、地理标 志、驰名商标或者取得管 理体系 认证、产品认证等,可以申请资金支持。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为 中小企业 提供知识产权信息 咨询、信息利用培训、法律维权 援 助等服务,建立中小企业 知识产权维权机制, 减轻中小企业 申 请和维持 知识产权的费用等负 担。 第二十九条 支持、 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选派科研人 员到中小企业工作 或者参与项目,依法保障科 研人员获取报 酬、职称 评审、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等合法权利, 并按照有关 7规定给予适当资金 补助。 第三十条 中小企业 可以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 申请科技创 新券,自主选择科技服务机 构为其提供研发、设计、检测、 咨 询、培训等科技创新创业服务 。 第六章 市场开拓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 理部门应当会 同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科技、 商务等有关部 门,定期组织开展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 之间的项目、技 术、供 需交流活动,引导中小企业与国内 外大型企业协作 配套和协同 创新。 第三十二条 政府采购部门应当依法 向社会公开发布 采购 信息, 严格执行中小企业预 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 采购等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 获得政府 采购合同提供指导和服 务。 政府采购部门及其委 托的代理机 构不得在企业 股权结构、 经营年 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 差别待 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 要求中小企业 提供法律、法规规定以 外 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商务、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综合管理部门,应当支持 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展经 贸合作活 8

.pdf文档 法律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2022-04-18

安全标准 > 国标 >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4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4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2022-04-18 第 1 页 法律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2022-04-18 第 2 页 法律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2022-04-18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2023-12-24 04:50:52上传分享
给文档打分
您好可以输入 255 个字符
网站域名是多少( 答案:github5.com )
评论列表
  • 暂时还没有评论,期待您的金玉良言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