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 A 12 山 DB14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4/T 1894—2019 养老机构老年人护理常见风险因素 防控要求 2019 - 09 - 11 发布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11 - 11 实施 发 布 DB14/T 1894—2019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5 跌倒 .............................................................................. 1 6 坠床 .............................................................................. 2 7 压疮 .............................................................................. 3 8 噎食 .............................................................................. 3 9 窒息 .............................................................................. 4 10 烫伤 ............................................................................. 5 I DB14/T 1894—2019 前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民政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老年公寓。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国栋、段俊刚、赵润娥。 II 言 DB14/T 1894—2019 养老机构老年人护理常见风险因素防控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中老年人护理常见风险因素的防控要求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跌倒,坠 床,压疮,噎食,窒息,烫伤。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养老机构老年人护理常见风险的防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353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MZ/T 032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DB14/T 1330 养老机构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常见风险因素 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入住期间,易发并可能带来严重后果的跌倒、坠床、压疮、噎食、窒息、烫伤等 护理风险。 4 基本要求 4.1 4.2 4.3 4.4 4.5 4.6 养老机构对老年人风险防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养老机构应建立建全风险防控制度。 养老机构护理服务应符合 MZ/T 032 和 DB14/T 1330 的要求。 老年人发生意外后应做好应急处置,并根据情况及时送医。 应加强对老年人护理常见风险的宣传和教育,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 老年人发生跌倒、坠床、压疮、噎食、窒息、烫伤时,应及时处置。 5 跌倒 5.1 风险评价 跌倒风险评价见表1。 1 DB14/T 1894—2019 表1 跌倒风险评价表 评价因素 生理功能 风险判定 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记忆力和注意力减退、肢体功能障碍,双下肢虚弱乏力,无自己控 制体位的能力。 既往史 至少患有以下一种疾病,心脑血管病、帕金森氏病、骨关节病等。 跌倒史 跌倒1次及以上。 应用药物 环境 老年人及照顾者的认知及 行为 应用安眠药、降压药、降糖药、抗精神疾病药等。 地面不平、湿滑、灯光灰暗或刺眼等。 对跌倒认知不足或无认知,手杖、助步器使用不当,着装过大过肥等。 5.2 防控措施 5.2.1 5.2.2 5.2.3 5.2.4 5.2.5 护理人员应帮助老年人选择适宜的助行器具、运动项目,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护理人员应观察老年人服用安眠药、降压药、降糖药、抗精神疾病药等药物反应。 老年人卫生间、浴室应设防滑设施。 老年人公共活动场所应平整、无障碍,照明设施齐全。 移动介护老年人时,护理人员应采用正确的搬运方法,使用适宜的搬运工具。 6 坠床 6.1 风险评价 坠床风险评价见表2。 表2 坠床风险评价表 评价因素 生理功能 视力障碍、眩晕、部分肢体活动能力障碍,无自己控制体力的能力。 既往史 至少包括患有心脑血管病、癫痫、帕金森氏病等。 坠床史 坠床1次及以上。 心理、社会因素 应用药物 环境 老年人及照顾者的认知 6.2 防控措施 2 风险判定 至少存在精神沮丧、焦虑、抑郁、恐惧的症状。 应用安眠药、抗精神疾病药等。 床、平车侧挡未拉上,腿刹车装置未锁住。 对坠床认知不足或无认知。 DB14/T 1894—2019 6.2.1 6.2.2 6.2.3 6.2.4 护理人员应将呼叫器及常用物品放在老年人随手易取处。 护理人员应观察老年人服用安眠药、抗精神疾病药等药物反应。 对出现精神症状或癫痫发作的老年人,应有人陪护或经监护人同意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移动介护老年人时,按本标准 5.2.5 的规定执行。 7 压疮 7.1 风险评价 压疮风险评价见表3。 表3 压疮风险评价表 评价因素 风险判定 对压力导致的不适感觉的 对言语指令有反应但不能表达不适,或除了呻吟、烦躁外不能表达不适;需要翻身;1-2 反应能力 个肢体有感觉障碍,导致感觉疼痛或不适的能力受限,或对疼痛刺激无反应。 皮肤潮湿的程度 皮肤偶尔或经常潮湿。 身体的活动程度 白天可短距离行走,大部分时间需卧床或坐轮椅活动。 改变和控制体位的能力 日常进食方式 摩擦力和剪切力 皮肤状况 手术 老年人及照顾者的认知 可偶尔轻微改变身体或肢体位置,但不能独立或大幅度改变,或不能够改变位置。 很少吃完一餐,通常每餐只能吃完1/2的食物;蛋白质摄入仅是每日3餐中的肉或奶制品; 偶尔进食,或进食少于需要量的流食或管饲;或禁食或进食清流或静脉输液5天以上。 移动时需要中等到大量的辅助;不能抬起身体避免在床单上滑动;坐位时常常从床上或轮 椅上向下滑,需要人帮助才能复位;痉挛、躁动不安导致不断的摩擦。 有陈旧性骨折或存在压疮,或皮肤弹性差或有水肿。 时间长或低温状态。 对压疮认知不足或无认知。 7.2 防控措施 7.2.1 7.2.2 7.2.3 7.2.4 7.2.5 7.2.6 护理人员应观察老年人皮肤受压情况,协助进行肢体肌肉按摩和关节被动运动。 应保持老年人会阴部及肛周皮肤清洁干燥。 对使用面罩、夹板、石膏等治疗的老年人,应做好局部皮肤的观察与防护。 护理人员为老年人变换体位,应避免拖、拉、拽、推等动作。 护理人员应为老年人 2 h 变换 1 次体位,必要时增加翻身频次。 护理人员根据老年人需要可使用气垫床或防护垫、压疮贴膜。 8 噎食 8.1 风险评价 噎食风险评价见表4。 3 DB14/T 1894—2019 表4 噎食风险评价表 评价因素 风险判定 吞咽功能异常(能一次饮下 300 mL 水,但有呛咳或分两次以上饮下,屡屡呛咳,难以全 生理功能 部咽下),咳嗽反射下降。 既往史 至少包括患有脑血管病、痴呆、帕金森氏病等。 噎食史 有1次及以上发生。 医源性因素 老年人及照顾者的认知 人工气道的建立、大量镇静药应用、管饲喂养等。 对噎食认知不足或无认知。 8.2 防控措施 8.2.1 8.2.2 8.2.3 8.2.4 8.2.5 8.2.6 8.2.7 间隔 2 老人饮食要以松软食物为主,不宜过硬或过稀。 老人进餐时应坐位或半卧位,对颈胸部骨折或手术的老年人,采取侧卧位。 老人进餐中保持安静,进餐速度不宜过快,出现呛咳应立即停止。 老人进餐后须保持坐位或半卧位 30 min 以上。 对失语能够吞咽,一侧舌肌瘫痪的老年人,应协助进餐。 对严重吞咽功能障碍、不能经口进食及意识障碍的老年人,应遵医嘱鼻饲喂养。 对鼻饲喂养的老年人,喂养前应确定胃管位置并观察胃潴留量、颜色;喂养量不宜超过 200 mL, h,速度由慢到快。 9 窒息 9.1 风险评价 窒息风险评价见表5。 表5 窒息风险评价表 评价因素 生理功能/既往史/噎食史/医源性因素/老年 人及照顾者的认知 过敏史 痰液粘稠度 气管内异物 风险判定 同噎食风险评价表。 发生过严重的过敏反应或过敏性休克。 痰的外观明显黏稠,呈黄色;吸痰管常因负压过大而塌陷;玻璃街头内 壁上滞有大量痰且不宜用水冲净。 食物、药物、呕吐物、痰液吸入气管堵塞气道,引起呼吸困难。 9.2 防控措施 9.2.1 窒息防控应符合本标准 8.2 的要求。 9.2.2 对痰液粘稠、咳痰困难的老年人,应及时吸痰,定时翻身、叩背,遵医嘱雾化吸入。 9.2.3 护理人员应观察老年人服用药物或静脉用药等药物反应。 4 DB14/T 1894—2019 10 烫伤 10.1 风险评价 烫伤风险评价见表6。 表6 烫伤风险评价表 评价因素 生理功能 既往史 环境 老年人及照顾者的认知 风险判定 意识恍惚、温痛觉下降、视力障碍、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至少患有痴呆、帕金森氏病、糖尿病等。 设施、设备位置放置不合理;应用热物理治疗仪器、药物热疗、热水袋方法不正确等。 对烫伤认识不足或无认知。 10.2 防控措施 10.2.1 10.2.2 10.2.3 10.2.4 10.2.5 10.2.6 对患有痴呆、帕金森氏病、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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