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20 B 38 DB5223 贵 州 省 黔 西 南 州 地 方 标 准 DB 5223/T 5—2019 地理标志产品 安龙白及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Anlong Bletillae 2019 - 12 - 20 发布 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12 - 20 实施 发 布 DB 5223/T 5—2019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 1  5 种植 .............................................................................. 2  6 采收加工 .......................................................................... 2  7 质量要求及检测方法 ................................................................ 2  8 检验规则 .......................................................................... 3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藏 ............................................................ 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地理标志产品 安龙白及保护范围 ................................ 5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地理标志产品 安龙白及采收加工要求 ............................ 6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地理标志产品 安龙白及多糖含量测定方法 ........................ 7  I DB 5223/T 5—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依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局[2005]年第78号令)、GB/T 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 通用要求》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内容。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安龙县欣蔓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龙县欣蔓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农科院现代中药材研究所、安龙县市 场监督管理局、安龙县农业农村局、黔西南州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贵州省地理标志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明开、戴蓉、王海、朱美、高军、李华、李定超、留青、张荷轩、夏与、罗 尚申、牟琴、涂娟芝。 II DB 5223/T 5—2019 地理标志产品 安龙白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 安龙白及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种植、采收加工、 质量要求及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7〕年第117号公告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 安龙白 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8号令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7〕年第117号公告 《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涉县黑枣等30个产品 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333号公告《关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官方标志登记备案的公告》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安龙白及 Anlong Bletillae 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选用白及(Bletilla striata(Thunb.)Reichb.f.),按照本文件 规定进行种植、采收及加工,且符合本文件质量要求的白及产品。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 安龙白及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7〕年第117号公告批准的范 围,即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现辖行政区域,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图见图A.1。 1 DB 5223/T 5—2019 5 种植 5.1 立地条件 安龙白及产区海拔800m至1600m,土壤类型为黄棕壤,质地壤土、沙壤土,pH值5.0~7.0,土壤有 机质含量≥1.0%。 5.2 栽培 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6 采收加工 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7 质量要求及检测方法 7.1 感官要求及检测方法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要 感官要求及检测方法 求 检测方法 呈不规则扁圆形或菱形,有2至3个分枝似掌状,表面灰白色或黄白 色,有突起的茎痕,以茎痕为中心,有数个棕褐色同心环纹。质坚 硬,不易折断,断面类白色、半透明。气微,味苦,嚼之有黏性。 7.2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部 白及项下,对产品的色泽、气味和外观进行检验。 理化指标及检测方法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他指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第一部白及项下的规 定。 表2 项 目 理化指标及检测方法 要求 检 测 方 法 水分/(%) ≤ 15.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0832第二法 总灰分/(%) ≤ 5.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2302 多糖(以 C6H12O6 无水葡萄糖计)/(%) ≥ 30.0 附录C 7.3 安全指标 安全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2 DB 5223/T 5—2019 表3 项 目 二氧化硫残留量/(mg/kg) 安全指标及检测方法 要 ≤ 求 400 检 测 方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2331 注:其他产品安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8 8.1 检验规则 组批、抽样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 0211的规定执行。 8.2 检验分类 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3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 8.4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即对7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 a) 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 b)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c)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8.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项目的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8.6 复检规则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对留存样品进行复检;无留存样品时,按抽样规定在同一批次产品中重新 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验结果判定该批产品。 9 9.1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藏 标志 包装箱(盒)上应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标明产品名称、数量(净重)、生产单位、产地、 包装日期、执行标准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第333号公告的规定,使用应符合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9.2 包装 瓦楞纸箱包装物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包装物应清洁、干燥、无污染、无毒,包装材料包括符合 相关规定的纺织袋、真空复膜塑料袋等。 9.3 运输 3 DB 5223/T 5—2019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具有防雨、防潮、防污染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的物质 或易串味的物质混装。 9.4 贮藏 成品在清洁卫生、干燥、通风的仓库内贮藏,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合存放,贮藏期间应定期检查, 防止霉变、虫害、鼠害。 4 DB 5223/T 5—2019 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地理标志产品 安龙白及保护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 安龙白及保护范围图见图A.1。 图A.1 5 DB 5223/T 5—2019 B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地理标志产品 安龙白及采收加工要求 B.1 栽培技术 B.1.1 繁殖方法 块茎繁殖,选大小中等,芽眼多,无病的块茎,每块带1~2个芽。 B.1.2 种植 9月~11月种植,作宽110cm~120cm、高10cm~15cm畦,畦面按行距30cm、穴距25cm,穴深10cm, 每穴放种茎2个~3个,覆细肥土或火灰土,然后盖土与畦面齐平。 B.1.3 遮荫 6月~9月搭棚,棚高150cm~180cm,遮荫率在50%~60%。 B.1.4 中耕除草 每年3次。首次除草在苗出齐时,二次除草在白及生长旺盛期,第三次除草在8月~9月。 B.1.5 施肥 2 每年施腐熟农家肥≥35t/hm 。 B.1.6 排灌 遇天气干旱时要经常浇水或沟灌,每次大雨过后及时疏沟排水。 B.1.7 环境安全要求 产地环境空气应符合GB 3095规定,土壤环境应符合GB 15618规定,农田灌溉水质应符合GB 5084 规定,农药使用应符合GB/T 8321,肥料使用应符合NY/T 496,不得污染环境。 B.2 采收加工 B.2.1 采收时间 栽种2

pdf文档 DB5223-T 5—2019 地理标志产品 安龙白及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安全标准 > 国标 >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1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1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5223-T 5—2019 地理标志产品 安龙白及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第 1 页 DB5223-T 5—2019 地理标志产品 安龙白及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第 2 页 DB5223-T 5—2019 地理标志产品 安龙白及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2022-10-21 06:33:56上传分享
给文档打分
您好可以输入 255 个字符
网站域名是多少( 答案:github5.com )
评论列表
  • 暂时还没有评论,期待您的金玉良言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