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7.060 A 47 DB 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 3222—2018 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防雷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for intelligent traffic management facilities 2018 - 05 - 17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6 - 17 实施 发 布 DB37/T 3222—2018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一般规定 .......................................................................... 2 5 外场监控设备的雷电防护 ............................................................ 2 6 信号传输网络的雷电防护 ............................................................ 3 7 交通监控中心的雷电防护 ............................................................ 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接闪器和引下线的材料、结构与最小截面积 .......................... 5 参考文献 ............................................................................. 6 I DB37/T 3222—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鲁TC 16)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先锋、柳林、商鹏、张文、李海雷。 II DB37/T 3222—2018 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防雷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的外场监控设备、信号传输网络以及交通监控中心的防雷技术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防雷装置的设计和施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QX 10.3—2007 电涌保护器 第3部分:在电子系统信号网络中的选择和使用原则 3 术语和定义 GB 50057—2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 50057 —2010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 intelligent traffic management facilities 应用于道路交通安全与运行管理的计算机、自动控制、传感器、显示器等设备、通信网络及相关构 筑物。 3.2 杆件 pole 用于支撑或悬挂公安交管设备的构件。 3.3 基础 foundation 用于支撑地面设备或构件的地下结构部分。 3.4 接地装置 earth-termination system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合,用于传导雷电流并将其流散入大地。 [GB 50057—2010,术语 2.0.10] 3.5 防雷等电位连接 lightning equipotential bonding;LEB 将分开的诸金属物体直接用连接导体或经电涌保护器连接到防雷装置上以减小雷电流引发的电位 差。 [GB 50057—2010,术语 2.0.19] 3.6 1 DB37/T 3222—2018 等电位连接带 bonding bar 将金属装置、外来导电物、电力线路、电信线路及其他线路连于其上以能与防雷装置做等电位连 接的金属带。 [GB 50057—2010,术语 2.0.20] 3.7 电涌保护器 surge protective device;SPD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分泄电涌电流的器件。它至少含有一个非线性元件。 [GB 50057—2010,术语 2.0.29] 4 一般规定 4.1 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涉及信息与通信工程、市政工程、结构工程、环境工程等多个行业或专业, 除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外,防雷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4.2 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雷电防护系统由外场监控设备雷电的防护、信息传输网络的雷电防护和交通 监控中心的雷电防护三部分组成。 5 外场监控设备的防雷 5.1 无金属外壳或保护罩的外场监控设备应置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之内,接闪器的保护范围按滚球法 计算,计算方法见 GB 50057—2010 中附录 D,并符合下列规定: ——当杆件为木质或水泥材质时,应设置接闪杆,并通过引下线连接至接地装置,接闪杆和引下 线的材料和最小尺寸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当杆件为钢筋混凝土杆塔时,应设置接闪杆,接闪杆应通过杆件内钢筋连接至接地装置; ——当杆件为金属材质时,可利用金属杆件作为接闪器,并通过杆件连接至接地装置。 5.2 对于建设在公共建筑物附近的前端设备,可利用建筑物的接地装置作为前端设备的接地装置,建 筑物的接地电阻值应 ≤4 Ω ,当建筑物的接地电阻值大于 4 Ω 或前端设备附近没有建筑物的接地 装置可用时,应按 GB 50057—2010 中 5.4 的要求敷设人工接地体;建造在野外的室外监控系统,其接地 电阻值应 ≤10 Ω ;在高山岩石的土壤电阻率大于 2000 Ω·m 时,其接地电阻值应 ≤20 Ω 。 5.3 外场监控设备的雷电过电压防护措施: a) 电源线路应按照外场监控设备的性能参数和 GB 50343—2012 的 5.4.3 的规定选择 SPD。 b) 当架空信号线路使用非金属杆件时,建筑物入口 SPD 选择的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 QX 10.3— 2007 中 7.3.1 的规定。 c) 当架空信号线路使用金属杆件时,如单柱铁塔、双柱铁塔、钢筋混凝土耐张型杆、钢筋混凝土 直线杆、预应力混凝土耐张杆、预应力混凝土直线杆和空心钢管混凝土直线杆等,且按架空线 路设计规范采取防雷和接地措施,建筑物入口处选择 SPD QX 10.3—2007 中表 5 的 D1 或 D2 类的 SPD,其主要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子系统信号线与地或者信号线与屏蔽层间所连接的 SPD 的冲击电流值(Iimp)应选择在 1 kA~ 2.5 kA(10/250 μs)或 0.5 kA~2.5 kA(10/350 μs)之间,具体值应根据信号线缆中芯线 的数量决定; ——SPD 的最大持续运行电压(UC)应高于系统运行时信号线缆上的最高工作电压(Un),一般可 取 UC≥1.2Un,或参见 QX 10.3—2007 中表 3 中的具体规定; ——在用于保护电子系统时第一级 SPD 的电压保护水平(UP)不应大于电子设备耐冲击过电压额定 2 DB37/T 3222—2018 值的 0.8 倍,当使用第一级 SPD 达不到要求时,应采用协调配合的第二级 SPD,以确保侵入的 电涌降至被保护设备耐受电压(Uw)的 0.8 倍以下。 6 信号传输网络的防雷 6.1 置于户外的外场设备的供电线路、信号线路等应有金属屏蔽层,宜穿钢管埋地敷设,钢管应至少 两端接地。 6.2 无法采用地下敷设方式时,可采用架空线缆的敷设方式。当架空线转换成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 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室内时,其埋地长度可按公式(1)计算: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 (1) 式中: l ——电缆铠装或穿电缆的钢管埋地直接与土壤接触的长度(m); ρ——埋电缆处的土壤电阻率(Ω·m)。 6.3 埋地管道宜全部采用金属管道,全程保持电气连通且至少两端接地。管道连接处无法实现可靠电 2 气连接时,应用截面积不小于 10 mm 铜线跨接。 6.4 配电箱外壳、设备外壳、线缆的金属屏蔽层等应采用防雷等电位连接措施。 6.5 交通信号灯系统的电源可由就近的房建区变配电所引出 220/380 V 专用回路或由沿线的道路照明 箱式变电站取得,电源宜采用 TN-S 系统或 TT 系统。摄像机宜由监控中心统一供电或由监控中心控制的 电源供电。 6.6 控制机及所有用电设备的外壳应与 PE 端子连接,PE 线作重复接地。 6.7 线缆屏蔽符合下列规定: a) 与电子系统连接的金属信号线缆应采用屏蔽线缆或穿金属管屏蔽,屏蔽层两端应在雷电防护区 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当系统要求单端接地时,宜采用双层屏蔽或穿钢管敷设,外层屏 蔽或钢管应两端接地。 b) 非屏蔽电缆应敷设在金属电缆管道内;屏蔽电缆屏蔽层两端或金属管道两端应分别连接到独立 建(构)筑物各自的等电位连接带上。 c) 当采用光缆时,光缆的所有金属接头、金属外护层、金属加强芯等,应在进入建筑物处直接接 地。 6.8 当互联的交通监控设备距离小于 20 m 时,应将各自独立设备的接地装置、管线的屏蔽层互相连 接,形成整体的等电位连接;如无法实现整体连接,应在设备密集区域内将机箱(柜)内的线缆屏蔽 层、电涌保护器的接地线等与设备外壳互相连接,形成设备密集区域的等电位连接。 6.9 电力和通信线缆在进入设备、机房或隧道时,应采用 SPD 进行保护。 7 交通监控中心的防雷 7.1 监控中心室内应按照下列要求设置等电位连接设施: a) 在 LPZ0A 或 LPZ0B 与 LPZ1 的防雷区交界处应设置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与 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 b) 每层楼宜设置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3 DB37/T 322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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