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40 Z 60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 2797—2018 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8 - 08 - 29 发布 河 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10 - 01 实施 发布 DB13/ 2797—2018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2 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 3 6 实施与监督 ......................................................................... 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控制区及排放标准划分............................. 5 I DB13/ 2797—2018 前 言 为加强对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黑龙港及运东流域 水环境质量,促进流域内环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黑龙港及运东流域实际情况,制 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正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工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月锋、张东生、田在峰、马雄飞、张义明、吴亦红、任芝军、张爱国、朱 静。 II DB13/ 2797—2018 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黑龙港及运东流域内水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黑龙港及运东流域内现有排污单位向环境水体直接排放污水的化学需氧量、 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五项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排污单位的环 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的上述五项水污染物直接 排放管理。 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管理执行DB13/ 2171-201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T 70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气校正法 HJ/T 86 水质 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 微生物传感器快速测定法 HJ/T 19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39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505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6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6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67 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668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670 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671 水质 总磷的测定 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828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DB13/ 2171-2015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8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DB13/ 2797—2018 3.1 污水 wastewater 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废水的总称。 3.2 排污单位 pollutant discharging unit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3.3 直接排放 direct discharge 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3.4 新(改、扩)建排污单位 new(rebuilding、extending)pollutantdischarging unit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或备案)的新(改、扩)建排污单位。 3.5 现有排污单位 existing pollutant discharging unit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通过审批(或备案)的排污单位。 3.6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benchmark effluent volume per unit product 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产品的污水排放量上限值。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控制区划分 根据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特点和环境保护要求,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划分为重点控制区和一 般控制区,详见附录A。 4.2 控制要求 4.2.1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内,新(改、扩)建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 限值按表 1 规定执行。当新(改、扩)建排污单位下游配套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且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时,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出水口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本标准表 1 规定: a) b) c) 排污单位出水通过管道或排污沟渠全部进入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排污单位与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运营单位相同,或以法律文书的形式明确下游人工湿 地水质净化工程出水超标时的责任主体为排污单位; 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出水口及相关监测设施设备,符合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和相关规范 的规定。 4.2.2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现有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按照表 1 规定执行。 2 DB13/ 2797—2018 表 1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为毫克每升 重点控制区 一般控制区 排放限值 排放限值 化学需氧量(COD) 40 50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10 10 氨氮(NH3-N) 2.0(3.5) 5(8) 总氮(以 N 计) 15 15 总磷(以 P 计) 0.4 0.5 控制项目名称 ① 注: 氨氮排放限值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4.3 其它要求 4.3.1 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按现行相应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严于本标准的,执行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3.2 排污单位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按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执行。 4.3.3 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应按公式(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 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产品 产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 在排污单位的生产设施同时生产两种以上产品、可适用不同排放控制要求或不同行业国家污染物 排放标准,且生产设施产生的污水混合处理排放的情况下,应执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最严格的浓度限 值,并按公式(1)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 C基 Q总 C ……………………………………………(1) YiQi基 实 式中: C基 —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mg/L; Q总 —实测排水量,m3; Yi —第i种产品产量,t; Qi 基 —第i种产品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m3/t(产品); C实 —实测水污染排放浓度,mg/L。 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3 DB13/ 2797—2018 5.1 应在排污单位污水总排放口监测水污染物指标;有废水处理设施的,应在处理设施后监测,并在 污染物排放监测位置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 5.2 对污水总排放口下游配套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排污单位,应在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出 水口参照排放单位污水总排放口监测要求同步开展监测。 5.3 排污单位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5.4 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和分析方法标准的规定执 行。 5.5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对排污单位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测定采用表 2 所列的方法标准;国家有 新标准颁布时,其方法适用范围相同的,也适用于本排放标准对应污染物的测定。 表 2 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 污染物项目 化学需氧量(COD)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氨氮(NH3-N) 总氮(以 N 计) 总磷(以 P 计)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气校正法 HJ/T 70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T 39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 水质 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 微生物传感器快速测定法 HJ/T 86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537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6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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