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1.020
CCS J 00
52
贵州省 地方 标准
DB52/T 1745—2023
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基本要求
Requirements for supervision check of elevator maintenance quality
2023 - 09 - 27发布 2024 - 01 - 01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2/T 1745 —2023
I 目次
前言 ................................ ................................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总体要求 ................................ ................................ ........... 2
5 抽查要求 ................................ ................................ ........... 2
6 其他要求 ................................ ................................ ........... 3
附录A(规范性)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项目与要求 ......... 4
附录B(规范性)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维保质量监督抽查项目与要求 ....................... 7
附录C(资料性) 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 ................................ ...... 10
DB52/T 1745 —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六盘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提出。 本文件由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六盘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院、贵州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遵义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安顺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黔东南州特种设备检验所、贵州三洋电梯销售有限公司、贵州鼎盛鑫检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书辉、熊胜平、陈新、赵庆凯、毛健、纪冈成、郭子琨、肖化书、曹掌兵、
冉坚强、吴茂森、王岩、刘光彬、周银、宋莎莎、刘发军、祁振庆、赵子潘君、胡洪财、代伟忠、牟坤、李顺宇、邓梦君、程文先、张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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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的总体要求、抽查要求及其他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维保质量监督抽查
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T 7588.1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16899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TSG 08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T5002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TSG T700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B 16899、GB/T 7024 、GB/T 7588.1 、TSG 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履责
情况进行监督的一种形式,是通过委托监督抽查机构(以下简称抽查机构)对电梯设备本体、维护保养
工作实施等方面进行检查,对被抽查电梯的维护保养质量进行判定。
使用单位
具有电梯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是电梯的产权单位,也可以
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关系确立的电梯实际使用管理者。电梯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
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电梯,受托人是使用单位;共有人未委托的,实际管理人是使用单
位;没有实际管理人的,共有人是使用单位。新安装未移交业主的电梯,项目建设单位是使用单位;委
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的电梯,物业服务单位是使用单位;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电梯,产权单位是使用单
位。电梯用于出租的,出租期间,出租单位是使用单位;法律另有规定或者 当事人合同约定的,从其规
定或者约定。
[来源:TSG 08-20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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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保养单位
电梯制造单位或依法取得许可的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
4 总体要求
机构要求
4.1.1 从事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的机构宜为具有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4.1.2 抽查机构应依据监管部门的委托和本文件的要求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4.1.3 抽查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本文件的 要求,制定包括监督抽查程序和流程在内的作业指
导文件,并在本机构正式发布。
4.1.4 抽查机构应建立制度对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质量实施控制,并对监督抽查结果的真实性、公
正性负责。
4.1.5 抽查机构在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b) 具有档案、资料存放场地;
c) 具有必要的通信、交通工具及办公设施。
4.1.6 抽查机构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监督抽查的信息。
人员要求
4.2.1 抽查机构应组织抽查小组开展抽查工作,抽查小组至少有两名抽查人员。
4.2.2 抽查人员应具有相应检验资格,且具有 3 年以上电梯检验检测工作经历。
仪器设备要求
4.3.1 抽查机构应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
4.3.2 现场抽查前,抽查人员应确认仪器设备状态良好。
5 抽查要求
接受任务
抽查机构应从组织抽查的监管部门获取需要抽查的电梯清单,抽查的电梯应符合以下条件:
a) 已办理使用登记并处于在用状态;
b) 最近一个周期内的检验结论为合格或检测结论不存在不符合项;
c)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在有效期内。
制定计划
抽查机构应根据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抽查计划。
现场抽查
5.3.1 现场条件
抽查人员应确认抽查现场满足以下要求:
DB52-T 1175-2023 乡村旅游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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