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1.140.90
CCS Q 78
河北省 地方标准
DB13/T 572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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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检验技术规范
2023 - 05 - 06发布 2023 - 06 - 06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3/T 5725 —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精锐、马晓珍、井科学、韩德阳、李乃文、克俊东、张士涂、刘旭霞、
闫晓环、申思远、赵坤义、胡亚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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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检验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总体要求、技术要求、检验要求、使用与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的曳引与强制驱动乘客电梯或者载货电梯。
本文件不适用于既有住宅加装家用电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93.1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1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
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T 7025.1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第一部分: Ⅰ、Ⅱ、Ⅲ 、Ⅳ类电梯
GB/T 7588.1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GB/T 10058 电梯技术条件
GB/T 10059 电梯试验方法
GB/T 28621 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TSG T5002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 、GB/T 7588.1 和GB /T 2862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既有住宅
已建成两年以上,正在使用或订购电梯之前已使用过的住宅。
注:内部结构全部更新的建筑物不应视为既有住宅。
加装电梯
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井道并安装曳引与强制驱动乘客电梯或载货电梯。
平层入户
电梯停靠层站与住户所处楼层的入户通道处于同一水平面,从候梯厅可直接步入居室的入户方
式。
半层入户
电梯停靠层站与楼梯间转角休息平台处于同一水平面,从候梯厅需步行向上或向下走半层方能
步入居室的入户方式。
连廊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选择平层入户或半层入户时,从某个电梯停站层候梯厅进入户内的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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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 总体要求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下简称加装电梯)应符合现有国家标准和规范中关于建筑结构、环境、
电梯等技术和安全要求。
既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必须符合《关于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冀建房市
〔2022〕13号)》的规定。
加装电梯的制造、加工、现场施工及检验均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加装电
梯制造应符合 GB/T 7588.1 或GB/T 28621 的规定;正常使用条件应符合 GB/T 10058 的规定。
加装电梯的设计、制造、施工、维护等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加装电梯工程的前期查勘(或评估)、设计、施工、验收等资料应存档。
加装电梯的基本要求、资金筹措、组织实施、政策措施以及具体的专项设计、审批、施工、竣
工验收、使用登记手续、使用与维护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的有关要求。
5 技术要求
基本要求
5.1.1 加装电梯 的基本要求、正常使用条件、各机构和电气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音应符合 GB/T
10058的规定。
5.1.2 井道及轿厢尺寸应符合 GB/T7025.1 中第I类、第II类电梯的要求,并符合 GB/T 7588.1 的
规定。
5.1.3 电梯内部轿厢高度不应小于 2.0m, 电梯轿厢面积应符合 GB/T 7588.1 -2020中5.4.2的要求。
5.1.4 电梯出入应考虑普通轮椅的进出,有条件的应考虑担架的进出。
5.1.5 加装乘客电梯,应具有断电自动平层功能,具有储能装置,能在意外断电的情况下可以自动
迫降到就近楼层,并打开电梯轿厢门。
5.1.6 加装乘客电梯宜 配置残障人士使用的功能。
基础底坑
5.2.1 加装电梯的基础不宜跨越设备管线,基础施工前宜先进行设备管线迁移。如果底坑内有管线
等设施,应经相关主管部门评估认可。
5.2.2 加装电梯的基础应避免破坏既有住宅地下防水层,如破坏了防水层,应及时修补。
5.2.3 加装电梯的底坑宜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当底坑与既有建筑地下室无连通且不破坏既有建筑防
水层时,其防水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如与既有建筑地下室连通,其防水等级应不低于既有建筑地下
室防水等级。
5.2.4 若底坑深度不超过 0.5 m,无需设置底坑爬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同一层站具有两个可进
入底坑的层门,则均应视 为进入底坑的门。
5.2.5 底坑墙板宜高出室外地面不少于 300mm泛水高度,防止雨水从周边建筑墙体和地坪流入底
坑。
5.2.6 若底坑下方有人员进入空间,井道底坑的底面应至少按 5000N/m²载荷设计,且对重或平衡
重上应设置安全钳。
5.2.7 如果由于现有建筑物限制,无法满足 GB/T 7588.1 底坑间距的要求时,应满足 GB/T 28621
的要求。
连廊
5.3.1 既有住宅与井道连接的连廊可采用钢结构、 混凝土结构, 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5.3.2 连廊结构与既有住宅主体结构之间宜脱开。若确需相连的,应采取铰接或其他措施减少连廊
对既有住宅结构的影响 。并根据建筑规程的要求设置变形缝。
5.3.3 连廊的走道宽度应符合通行净宽不应小于 1.20m,净高不应低于 2.10m的无障碍设计要求。
特殊情况下连廊的走道净宽不小于 1.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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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梯厅
5.4.1 候梯厅应有外围护结构,宜封闭设置,并具备防寒、保暖、自然通风采光条件。
5.4.2 候梯厅深度应至少在整个井道(单梯或多梯井道)的宽度范围内保持,该尺寸没有考虑不乘
电梯人员在穿越层站时对交通过道的要求。电梯厅深度不应小于 1.5m,且不小于电梯轿厢深度。
5.4.3 加装电梯后的首层候梯厅,需利于人员疏散,应按照无障碍要求设计,出入口应采取防高空
坠物的安全措施 。
5.4.4 加装电梯应确保乘梯人员从候梯厅通向公共楼梯间疏散路线的畅通。
5.4.5 当加装电梯采用半层入户停靠形式时,通向楼梯间的通道应采用无障碍设置。
5.4.6 当加装电梯采用平层入户停靠形式且候梯厅与楼梯间相邻时,可将原楼梯间外墙进行改造,
形成畅通的救援通道,相关人员能够安全、方便和无阻碍地抵达实施紧急操作的位置和电梯所服务
的每个层站的层门处,同时满足如下技术要求:至少为金属框架结构,全封闭式,不能向井道内开
启,并能够用锁锁住,能够从建筑物楼梯处用钥匙开启,不能从电梯层门处开启,并设置警示标识
“电梯应急救援专用通道,非专业人员严禁 操作开启”,同时要求电梯应急救援通道门的空间不能
与电梯井道存在间隙。或者符合要求的其他形式电梯紧急救援通道。对于无通道到达救援位置的加
装电梯,应设置简易爬梯或符合 5.4.7的要求。
5.4.7 加装电梯,如因建筑结构等原因,在无法满足“建筑物内的救援通道保持畅通,以便相关人
员无阻碍地抵达实施紧急操作的位置和层站等处”的救援要求时,使用单位应采取可行措施,保证
救援人员可通过钥匙或强制手段打开通往电梯服务层站的门窗等阻隔,及时达到实施救援的服务层
站。
围护
5.5.1 外围护墙体应满足防火、保温、防水、隔热、耐久的要求,并最大限度降低 材料容重。
5.5.2 加装电梯外围护体系不宜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系统。
5.5.3 围护结构与钢结构的连接应可靠安全,裸露钢结构件均应进行防锈耐火处理。
5.5.4 外围护结构应采用装配式体系,宜优先选用金属饰面的保温装饰一体板构造系统,保温芯材
的燃烧性能达到 A级,室内部分宜设轻钢龙骨内衬墙,面层材料如:水泥加压板、硅酸钙板、耐火
石膏板等。外围护结构选用金属压型夹芯板构造系统时,填充芯材燃烧性能达到 A级,并满足保温
隔热要求,金属外层基板的公称厚度均不得小于相关规范规定。
5.5.5 加装电梯井道围护,应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采取措施保证电梯设备的运行环境温度保
持在5℃~40℃。
5.5.6 井道外侧与地面交接处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000mm的防撞装置,宜采用金属栏杆、钢筋混凝
土等具有强度高、寿命长的材料。
顶层空间
如果由于现有建筑物限制,无法满足 GB/T 7588.1 顶层空间的要求,应符合 GB/T 28621 的要求。
轿顶护栏
如果由于现有建筑物限制,无法满足 GB/T 7588.1 轿顶护栏的要求,应符合 GB/T 28621 的要求。
护脚板
如果由于现有建筑物限制,无法满足 G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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