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49.060.00
V5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3005—2002
idtIS012(E):1987
航空管路识别
AerOspacepipelinesidentification
2002—02—09发布 2002—06—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S0前言
1范围 1
2参考文献 1
3标志图形 1
4标志 3
5标志的设置 3
前 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12:1987(E)《航空管路识别》。
为便于管路的日常维修与识别,本标准将管路名称作中英文对照,并在标志图下方标注中文解释。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划科技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咏梅、刘家伟、杜伟军、孙作琪。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ISO前言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由国家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联合会。国际标准的制
定工作通常由ISO所属的各技术委员会进行。凡对某一技术委员会的专业感兴趣的成员团体,均有权派
代表参加该技术委员会。与ISO有联系的官方或非官方的国际组织亦可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
经各技术委员会采纳的国际标准草案在被ISO理事会批准为国际标准之前,须分发给各成员团体投
票表决。根据ISO的工作程序至少有75%的投票成员团体投票赞成,该标准草案方可被批准为国际标准。
国际标准IS012(E)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航空和航天技术委员会(ISO/TC20)起草的。
本标准的第二版本取代第一版本(IS012:1976),并做了以下技术修订:
——修改了应用的范围和领域;
——增加了用于表示过滤空气的符号(见表1和图2);
——在辅助识别标志方面,扩充了条款3.3(见4.3)。
用户应注意到所有国际标准都是经反复修订而成。除非另有陈述,对任何国际标准而言,文中引用
的所有文献均为最近的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航空管路识别 idtMH/T3005—2002fdtIAO12(E):1987
Aerospacepipelinesidentification
1范围
本标准对航空器和航天器系统中,以适当的标志指示刚性管路组件的功能和管内流体的标志图形提
出要求,但不包括航空发动机上,直接与机身系统连接的管路组件。
需要时,本标准也可应用于软性管路组件。
本标志图形为日常维修工作提供必要的最低限度的识别标志。
注:依据本标志图形而使用的标志,不应对管路的化学或机械性能产生影响。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
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ISO3323航空器—液压部件—指示部件内部允许使用的流体的标志
3标志图形
3.1概述
3.1.1当环境温度允许时,标志图形应由设置在管路上的标志组成,这些标志指示管路的功能或管内流
体,对管内流体的危险性给予适当的警告,并在需要时指示管内流体的流动方向。标志图形的典型应用
见图1。
任何所需的辅助识别应与本标准中所规定的文字、符号和颜色分开并有所区别。建议此类辅助识别
应采用数字编码的形式(见图1d)。
3.1.2因环境温度过高而无法使用标志时,应尽可能充分履行本标准的要求。作为最低要求,按照第5
章设置、以黑体字表示的每个符号应在管路承受的温度范围内保持字迹清晰。
3.2基本识别
3.2.1表1中列出的每个刚性管路系统,应通过表示该系统名称的标志与表1和图2所示的符号一起进
行识别。
3.2.2用于加注、通风、压力传输、灌注和排水的管路或有相关功能的设备,应通过与主管路相同的标
志进行识别。
3.2.3表1中未列出管路(如厕所管路)的内含物,如有必要,仅用包含其功能或内含物名称的标志进
行识别。
3.3辅助识别
3.3.1对基本识别的进一步细分
在有必要对管路予以进一步识别的地方,应以描述具体功能和管内流体的附加字符对基本识别加以
细分(例如“甲基溴”、“自动驾驶”)。它可以设置在紧靠基本识别标志的次级、较窄的标志上,或夹在
前后字符之间(见图1e)。
3.3.2警告符号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2—02—09批准 2002—06—01实施
在所有必须指明管内流体对维修人员有危险的管路上,应在紧靠基本识别标志的地方设置图2
(№14)所示的警告符号。
3.3.3流动方向
需要时,应使用附加箭头符号指示管内流体的流动方向,如图2所示(№18)。
4标志
4.1概述
除4.2.2和4.3.2中规定的要求外,所有文字和符号均应为黑色,印刷于白色或类似白色的底面上。
4.2基本识别标志
4.2.1基本识别标志的宽度不应小于25mm,且应包含以下内容:
a)在标志的空边印有间隔的或连续图形的相应符号,其条宽为7mm(见图2);
b)在不采用符号的部分每隔一定间隔重复标注管路系统的名称,其文字的高度不应低于3mm,行
间距不应超过文字高度的两倍。
4.2.2需要时,书写的底面可以是彩色的,所用的颜色应如图2所示。这些颜色应为表2中规定的色度
值,其色彩深度不应使文字模糊不清。在采用两种r.1J:颜色的地方,其色带宽度应基本相同。
4.3辅助识别标志
4.3.1辅助识别标志(见3.3)的宽度不应小于12mm,且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以一定间隔排列的相应的符号,如图2(N914和N018)所示;
b)所需的字符说明,其字母高度不应低于2mm,按一定间隔重复,行间距不超过字母高度的两倍。
4.3.2在用辅助识别标志指示液压系统管路允许使用的液体类型的地方,其符号应是ISO3323中规定
的特种液体的名称;在ISO3323中规定用颜色表示特种液体的地方,需要时,书写符号的底面可以是彩
色的。在这种情况下,所用颜色应为ISO3323为这一特种液体所指定的颜色。
4.4识别
在购置和操作时,应依据相关的国家标准编号连同表1和/或图2所示的符号数字来共同识别标志。
5标志的设置
标志应设置在管路部件的两端,并沿管路按一定间隔设置。应选择识别点,以便在安装管路时每个
维护点和观察口的附近至少有一个标志。在管路的长度小于600mm且所装管路容易跟踪的地方,只需使
用一个标志。
为了避免过多使用标志,可根据实际情况执行这些要求。当一根相当长的单体管路的能见距离不受
限制时,只需以一定的间隔来设置标志,这一间隔应确保至少有一个标志能通过管路沿线的任一观察点
加以辨认。
1标志上方的字符表示标志底面的颜色,该颜色由表2提供色度值。
2辅助识别标志可位于基本识别标志的任一空边上。
图1标志的典型应用
1标志上方的字符表示标志底面的颜色,该颜色由表2提供色度值,标志的下方是用于识别的号码和中文名称。
2符号可以位于标志的任一空边上(见4.2.1a)。
图2识别符号和颜色
1标志上方的字符表示标志底面的颜色,该颜色由表2提供色度值,标志的下方是用于识别的号码和中文名称。
2符号可以位于标志的任一空边上(见4.2.1a)。
图2(续)识别符号和颜色
民航 MH-T 3005-2002 航空管路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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